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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1页)

往事如潮水般朝他涌来。

他想起了第一次见到岑夏的场景,那时候她还只有八岁,长得粉妆玉琢,她走过来握住他手说:

“哥哥,你长得可真好看。”

从此以后,他们就在一起生活了将近二十年。

考大学的时候,师父要她去柯蒂斯音乐学院,她却填报了罗彻斯特大学伊斯曼音乐学院,就是为了和他在同一个大学学音乐。

新生入学的那天,他去接她,她笑着说:“师兄,你看到我意不意外?”

毕业后,她问他的心愿,是想要回国还是留在美国,他说他想要回国,她就毅然的跟着自己回国了。

进入乐团之后,他成了指挥者,她是乐团的首席演奏者,两人的配合前所未有的默契,他一个动作,一个眼神,她就知道应该是什么节拍。

后来,她成了他的妻子,也放弃了自己喜爱的小提琴。

每天不管他回来的时间是多么晚,她都会固执的坐在沙发上等着他,给他热着饭菜,端给她吃。

可那个时候的每一天,他对她都是冷眼相向,从来没有一句好话。

而她呢,依然苦苦的支撑了两年多。

沈苏栩心中一阵悔恨。

如今才知道,她爱了自己很多年,如果不是那么深切的爱,她如何能坚持这么久。

而自己从未去想过这些问题,也没有发现自己居然记得和她相处的点点滴滴。

每一件事都那么清晰,直到现在他才明白,他爱的人一直都是她。

他每天喝的烂醉如泥,终于喝出毛病来。

这一天他因为胃出血而住进了医院。

躺在病床上的时候,他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乐团里打过来的。

“苏栩,你这段时间去了哪里,演出过两天就要开始了,你可不能再这个时候掉链子,我知道宋小姐那件事情对你的打击还挺大的,但话又说回来,这都是她自找的,你也不要太伤心,快来回乐团吧,我们已经找到了新的首席演奏者,就等你了。”

沈苏栩住院几天后,回到了乐团。

第二天,乐团在南城著名的音乐厅举办演奏会。

在他的带领下,乐团以一手知名的曲子《夜莺》结束。

音乐厅内爆发热烈的掌声,掌声落下之后,沈苏栩宣布了退出乐团。

岑夏走了,再也没有任何人可以跟他像她那样默契的配合,他决定离开去找她,不管天涯海角,他都会去,直到找到她为止。

沈苏栩背着一把小提琴,离开了南城。

这个他和岑夏生长的地方。

站在机场的登记台上最后看了一眼,他便进入了机舱。

他开始全世界的流浪之旅。

第一个去的地方,是美国纽约。

伊斯曼音乐学院门口。

连续好几天的时间里,都能看到一个高大挺拔的男人在这里拉奏小提琴。

他长着一张东方人的面孔,轮廓棱角分明,眉骨和鼻梁都非常的高,五官深邃而俊美。

每天他都在拉奏同一首曲子,比学校的老师拉的还要动听。

每天都引来一群人的围观,女孩子们甚至走过来主要问他要手机号码。

不过他都没有理会。

他走遍了学校的每一个角落,甚至那些以前她和他经常去的地方,他去过还几次。

可都没有她的身影。

半个月后,他离开了这个城市。

去了下一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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