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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头西沉,丛林里暗藏杀机。
少年动了动僵硬的手指,摸到小娃娃温热的身体,探了探鼻息,还活着。
刚想松一口气,一转头对上一双绿的眼睛。
露着锋利的獠牙,嘴角流着腥臭的涎水。
少年拔出腰间的匕,站起身,晃了晃稳住身形,把小娃娃叫醒,藏到树丛里。
眼睛扫视了一圈,目前只有这么一头狼,但再僵持下去会引来整个狼群。
狼似乎也认识到面前的人不好惹,可对食物的渴望压过了恐惧,喉咙里出嘶鸣,前爪着地,要向人扑过来。
手起刀落,血溅了一身,与已经干掉的血迹混在一处,玄色的衣衫已经被鲜血浸染透彻。
少年有些站不稳,单膝跪地,眼前已经模糊了。
匕插进土里,胸膛起伏,甩了甩脑袋,回去把小娃娃抱起来。
血腥味会引来狼群,必须走,走的越远越好。
少年都不知道自己在凭着什么走路,双腿已经没有知觉,才走到一个小镇上。
只有一处驿站,老板看着浑身是血的人不敢收,可少年怀里还抱着一个小娃娃,瞧着也不像穷凶极恶之徒。
他的儿子与小娃娃差不多大,这种时候若是他的儿子流落荒原,自己是万万不舍得的,咬了咬牙,还是把人放了进来。
老板看着忠厚老实,少年给了一锭银,他就给人送了热水,伤药,纱布,少年不许他们帮忙,亲手给自己和小娃娃洗干净,穿上衣服,把人放到床上,才自己去屏风后面包扎。
伤势不轻,在与狼苟他们缠斗时腹部受了一刀,手脚上都有擦伤,简单包扎后,和狼打斗时伤口崩开,如今的少年嘴唇毫无血色,白的吓人。
奚阮倒是没什么事,不过受了些惊吓,从小养在蜜罐里的娇花没见过有人能为了一口吃食争得头破血流,也没见过有人能与恶狼搏命。
这几天所见全部都是血腥的,黑暗的,不是一个孩童可以承受的。
少年把伤口包扎好,穿上衣服,除了面色苍白些,根本看不出是一个身受重伤的人。
少年自小被遗弃在荒郊野外,经受非人的训练,为了把他培养成一把好刀,狼苟把手无寸铁的他和饿了三天的恶狼关在一起,赢则活,输则死。
为了让他们冷血无情,把一群孩子关在一处自相残杀,最后只能留下一个活口。
在一次次的折磨中,少年厌恶这种生活,也厌恶自己,双手沾满鲜血,无情无义,不该存在于这世上。
只是现在碰到个这么软乎乎的小娃娃,少年想把人送回去,这样的人不该落到如此境地,跟着他漂泊无依。
“哥哥。”
奚阮的呼唤拉回了少年的神智。
“哥哥痛不痛啊。”
小娃娃坐起来,他知道哥哥受伤了,浑身是血,很严重。
“阮阮给哥哥呼呼,哥哥不痛啊。”
小娃娃不敢碰人,只敢慢慢靠近人的手臂,对着那溢出血丝的地方撅起小嘴给人呼一呼。
系统看着这一幕,在空间里翻阅起少年的一生,这个名为尘的少年,出身低贱,长大后凭一己之力除掉庞大的奴隶组织。
恢复自由后,无根无去处,后来偶然一次机会进了太子府,一步步成为太子的心腹。
帮助太子筹谋设计处处针对三皇子,三皇子几次险些丢了性命。
太子被杀后,三皇子登基后,少年回了漠北,不过三年揭竿起义便夺了漠北政权,此后势如长虹,接连吞并了魏国,金国,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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