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六章 拒绝(第1页)

说实话,我并不忍心拒绝无念老和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很可怜,从若干年前他坐上巨子的位置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了他这一生的命运。他生不逢时,没有享受到巨子所应有的荣光和尊严,他拿到手的,只是巨子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我还有十年时间。”无念老和尚接着对我道:“可以帮带你十年。”

我犹豫了很久,考虑了很久,最后,还是咬着牙摇了摇头,我低下头不敢正视无念的目光,拒绝是一种让双方都难堪的事情。

“无念。”我的嘴皮子动了动,想好的一套说辞却连一句都说不出来,最终,我对他道:“有些东西,我割舍不下,有的事情,我做不到。”

“人各有志。”无念老和尚明白我的意思,他没有太多的失望,也没有因为我的拒绝而改变态度,他依然很和善,慢慢擦了擦手,道:“走吧。”

无念老和尚还继续和我攀谈,他又说了一些事情。在长生观立足于法台寺之后,关于长生的追求,其实他们并没有放弃,一个人想要探究更多的秘密,需要有足够的时间和耐性,只有活的更久,才能知道的更多。所以,长生,一直作为一个重点被研究。

我想,长生观的人可能是成功了,否则,无念老和尚不可能活那么久。

但是这样的长生并不是说他可以一直活在世上,不受法则的约束。长生需要一个缓冲的阶段,现在的无念老和尚在不断的衰老,最多再有十多年时间,他的身体将要衰老的极点,到那个时候,他就需要做一些准备。

说到这里的时候,我一下子就想到了自己所看的那张照片中,无念老和尚静静躺在巨大图案正中的情景。那肯定就是他所说的缓冲的时间,衰老之极的躯体在那种缓冲中得到休养和恢复,等恢复到一定程度,他就可以活过来,继续开始那一世的奔波和寻找。

我想起了传说中的凤凰,于烈火中焚尽残躯,浴血重生,是为涅槃。

随着无念老和尚的讲述,我也突然明白了他目光中时常会有的那种萧索。他孤独的活了那么多世,可能在每一世,他都有自己想要保护和爱惜的人,但那些人先后离开了他,接连承受无数次生死离别的痛苦,无念老和尚或许再也坚持不下去了。

毕竟,他也只是个人而已。我想我肯定无法承受那么多,不说别的,如果,只是如果,青青假如有一天老去,最后闭上双眼永远离开我,那么我可能会悲痛欲绝。想想那种感觉就让我后背凉。

快乐的活一天,不算短,痛苦的活一世,只嫌长。

虽然无念老和尚并没有因为我的拒绝而产生疏远和冷淡,但我心里却总觉得过意不去,有些愧疚。我肯定不能再找他打听实质性的问题了,那些都是长生观的秘密,属于巨子的秘密,即便我问了,他也不会说,这是原则。

我们在狼山并没有停留太久,无念老和尚这么多年寻找,一个是服食过不死鸟血卵的人,另一个,则是在寻找不死鸟,如果他能够找到血卵,就能培养出下一任巨子。这一点至关重要,长生观的人认为,服食过不死鸟血卵的人会有至灵的能力,但事实上,服食不死鸟血卵,才是长生最关键的因素。在长生观存在还有破灭前后,很多人了解到一部分长生的秘诀,先后进行过尝试,但毫无疑问,他们最终都失败了。

我们离开狼山的时候,我也打算要告别无念老和尚了。我离开之后,他可能仍然要行走在各地,他这一世的寿命快要耗尽了,需要寻找一个合适的地方,“安葬”自己,为涅槃做最后的准备。

“无念。”我又犹豫了很久,才开口对他道:“我要走了。”

“你要去何处?”

“大雁坡。”我想了想,没有必要欺骗无念,他对别的世事都看的很淡,但我觉得,他心底深处的那份率真,还是没有随时间而完全消失,对于这样的人,我不忍欺骗。

“再陪你一路吧。”无念老和尚可能知道大雁坡这个地方,远远的眺望了一眼,道:“既然相逢,就是缘分,再走一路。”

无念的态度让我心里的愧疚慢慢的消失,他既然豁达,我就应该坦然。我们和过去一样交谈,当我了解了关于长生还有巨子这些事情之后,心里就产生了一个很大的疑问。照片中的无念老和尚肯定是找到了他暂时的葬身地,但他最后的结果呢?涅槃重生?还是?因为老神棍讲过,长生观这个团体,一直到我们的那个时代仍然存在着,作为最后一个长生观的巨子,只有无念还活着,才能表示长生观依然存在。

那么,我们那个时代中的长生观,依然是无念在主持?他活到了那个时代?

我初想到这个问题时,并没有什么猜忌,但是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我希望无念老和尚可以好好的活着,但是他的涅槃地都被人拍了照片,那说明涅槃过程肯定是出现了什么问题。我打了个哆嗦,如果无念老和尚在涅槃中出了问题,没能活到下一世,那么我们那个时代中的长生观,又是怎么回事?

“无念,我想问你个事情。”我考虑再三,问他道:“长生观,只剩下你最后一个人了么?”

“很多年了,只是我一个人,一个人而已。”无念老和尚笑了笑,道:“若非如此,我何必那么辛苦,要把道统传承下去。”

“但,长生观,一直都是存在的。”

无念老和尚出自法台寺,自然对那种六角印记的作用很清楚,我不加隐晦,把自己逆时间而来的过程讲给他听。听着,无念老和尚的眉头一下子就皱了起来,因为他一直认为,自己是长生观仅存下来的传人。

“长生观可能真的是一直存在的。”我想想,又把陈老死去的情况告诉了无念,我没有确凿的证据,但是却觉得,陈老的死,不仅仅是因为西周鸟喙鼎的原因。

“我将死了。”无念老和尚的眉头舒展了,但是语气却隐隐的沉重:“活不到下一世了。”

“恩?”我讶异的看看他,不知道他怎么会突然这么说。作为一个过来人,我知道一些事情,但无念老和尚身处在这个时代,怎么可能知道下一个时代将要生的事?他真的如同某些大德高僧一样,能精准算出自己坐化的时间?

“鸟喙铭文,不会主动杀人。”无念老和尚说了这么一句,就不肯再说下去。

刹那间,我好像明白了一些事。长生观的人必然跟鸟喙铭文有密切的关系,无念老和尚对鸟喙铭文的了解,或许比任何人都要深。他那句话的意思,是鸟喙铭文不会主动杀人,除非有人刻意的触及到其中的禁忌部分。就和当时大雁坡事件一样,还有我和青青在荒山中看到的石鼎,一旦试图解读鸟喙铭文,就会遭到危险。但那种危险是即时生的,试图解读铭文的当时,危险就会生。

可是陈老呢?陈老是在接触了西周鸟喙鼎之后,在家里被杀掉的。这说明什么?说明鸟喙铭文从被动变成了主动,这种主动不可能没有原因。

有人刻意把鸟喙铭文的被动,变为了主动。

这只能说明,有些情况失控了,如果无念老和尚能够一直活下去的话,这种失控肯定会被他察觉,之后进行补救,但是失控的情况生了不止一次,陈老死后,周副所长也跟着死了。失控的情况得不到缓解,那就意味着,无念老和尚将彻底死在这一世。

“无念,其实......”我心里突然冒出个念头,这个念头让我自己都猛然激动了一下。

“其实甚么?”

“其实,你可以到我那个时代看看,找出原因。”我咽了口唾沫,道:“我为了想知道过去所生的一件事的真相,从而逆穿了时间,你同样也可以。”

想想我就非常兴奋,无念老和尚这种人一旦肯跟我回去的话,那么我想很多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热门小说推荐
变成大熊猫后:又是出逃的一天

变成大熊猫后:又是出逃的一天

简介关于变成大熊猫后又是出逃的一天切勿考究架空南艾成为了一只大熊猫,是西直门三太子的妹妹,顶流花花的表妹。在幼儿班照顾福菀,北侠,和福茹,被网友们成为基地四绝。和花花成为熊猫界双姝。教训对着福菀泼水的三个游客。在北动和萌兰互动。出逃玩转在各个动物园...

踩我尸上位,我反手红叉叉你满门

踩我尸上位,我反手红叉叉你满门

简介关于踩我尸上位,我反手红叉叉你满门唐凤汐重生了,一睁眼就嫁了只剩半口气的病娇王爷冲喜,她想想重生前,自己又丑又瞎,认渣男做良人,还把空间灵玉送给了白莲花妹妹,害得自己家破人亡,重活一世,她有神医传承,一手医术毒术玩得风生水起,虐的渣渣们哭爹喊娘,她努力升级空间,低低调调当大6第一富,随手养的几个崽,个个都是小天才,一个比一个卷,她有颜值,有实力,要什么男人!每天翘着腿等着过上有钱有闲没男人的神仙日子,只是,她眼巴巴等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妖孽王爷非但没死,还越来越精壮,凑上来要和她补过洞房花烛夜说好的不近(禁)女色呢...

原神:轮回百世,我惹下无数情债

原神:轮回百世,我惹下无数情债

简介关于原神轮回百世,我惹下无数情债哪有什么双生的,不过是雷魔将死编造的老套故事。哪有什么自由的,不过是风儿成为少年的眼睛,替他去看塔外的世界。哪有什么不死的,不过是老人将死时的卑微哀求,被神灵听到罢了。李默在原神轮回百世,还差最后一世任务,就能获得十个愿望。第一百世,他是璃月说书人。那一日,雷魔将心脏一分为二,救活了濒死的姐妹。那一日,风儿变成了少年的模样,替他去看塔外的世界。那一日,老人面对将死的采药少女,强行使用愿望的力量,给七七留下一线生机。情到深处,满座喝彩。雷电将军,申鹤,七七就连也泪如雨下。胡桃泪目说书人,那个少年,真的死了吗?...

七零:断亲后渣哥贱爹跪求我原谅

七零:断亲后渣哥贱爹跪求我原谅

简介关于七零断亲后渣哥贱爹跪求我原谅简介重生年代系统金手指虐渣打脸爽文前世,叶子瑜和表姐叶子琳被家中当做双胞胎养着,无论是父母和五位兄长,却对不是亲女叶子琳照顾有加。危险时刻,从小定亲的未婚夫竟然为了救姐姐,让她送了命。重生归来,叶子瑜决定谁都不惯着,既然真诚相待不管用,那就谁都别客气了,叶怼怼上线,变身家中小刺头,虐渣打脸一条龙。谁曾想,浑身是刺的叶子瑜,会遇到那么温柔的人...

我的谍战生涯

我的谍战生涯

作品简介上个世纪三十年代,是一个风起云涌的时代。在这个时局动荡,战火纷飞的年代里,人一旦做出选择,则永远不能回头,要么死,要么一直往前。就像过了河的卒子,既过河,则永不回头,至死方休。白泽少,一个过了河的卒子,一个在敌人心脏奋斗的斗士。...

转行后,我统治NBA一个时代

转行后,我统治NBA一个时代

作品简介(成长流,不是一上来就无敌!)苏九云穿越到了2o12年nBa选秀现场,原主是一个高中时期是全美5星橄榄球4分卫的球员,拿到了斯坦福大学橄榄球队的全额奖学金。但一进队就因为火爆的脾气和队内的队友打架后被禁赛,一气之下加入了篮球队征战ncaa。记者为什么选择改行打了篮球?苏九云因为nBa平均薪资更高啊。记者评价你的球风?苏九云嗯,我的球风就是可软可硬,两手抓!他开创了小球时代,但他又是小球时代最大的Bug。整个半场都是他的射程。什么?你说他软,只会投篮?苏九云就用无解的单打暴力的球风摧毁对手。他也是篮球场上的暴君,用球技摧残对手的同时,嚣张的摧残对手的神经。他让球迷疯狂,让对手又恨又尊敬。而他在另外的情感战场上也同让让人羡慕嫉妒恨!苏九云统治了nBa一个时代,成就篮球之神。...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