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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煜不回答他的话,冷冷的瞪他一眼。
好,小侯爷不愿意让他点明,他心里清楚就是了。
林煜用他亡母送的明珠为由头去为永宁公主报仇,这已经可以看出永宁公主在林煜心中的重要性。
加之那夜明珠是林煜自幼喜爱的,恐怕在林煜心里,永宁就似那夜明珠般耀眼。
那没有眼色的小狐狸哪里是抢了林煜的夜明珠,分明是抢了林煜心中的明珠
林煜瞥见了他怀中一直抱了个什么东西,颇为嫌弃的嘲讽:“一个大男人,整日抱着个什么鬼东西。”
“诶!?永宁公主也常抱着汤婆子,你怎么不说她!”
“她怕冷,也是女子,她娇弱些令人心怜,你娇弱些只会让人嘲笑。”
王博儒语塞,看着那劲装少年饮下一口茶后起身,连忙留下银子后跟上。
“你去哪儿?”
林煜漫不经心的瞟他一眼,“你不是怕冷?跟我去校场练练。”
他连忙拉住林煜的手,一脸不情愿:“煜哥儿,不去成不成?那枪杆子冻手,太冷了。”
“大男人怕什么冷,动动就不冷了。”
“我不想……”
对上林煜凶狠的眼神,顿时一个激灵改了口,“好,我想,我想。”
而林煜之所以如此逼迫,是因有次在路上听得有富家子弟暗中嘲讽王博儒不似男子阳刚,冬日里偏要如女眷一般成日成日的抱着汤婆子。
林煜听到了则是拿了银子扔在那富家子弟头上,“舌根子嚼的好,本世子头回听得男子如妇人一般背后嚼舌根,这银钱便赏你们了。”
那富家子弟第一反应是气恼,想将银钱扔回去,但听林煜自称“本世子”,加之林煜腰间有靖远侯府的府牌,当即就熄了气焰。
靖远侯世子自幼天不怕地不怕,养得个混世魔王的性子,离都城中人尽皆知。
就如那得罪了他的谢柔年,至今还在床上苟延残喘,据说那一张俊秀的脸被打的跟猪头一样肿的老高。
靖远侯事后会责罚林煜不假,但林煜那可是下死手的,谁敢招惹。
旁边兄弟嘲笑,他也不敢对林煜难,终是一脸菜色的忍了下来。
林煜见状也是嗤笑一声,道一句:“欺软怕硬的东西。”
富家子弟皆看到了林煜眼中的轻蔑与不屑,可他们什么都不敢说。
林家有侯爵在身,祖上又对皇室有救命之恩,手中更有私兵五万。
他们不过是家中有几个银钱的纨绔子弟,胆子大了天去也断不敢得罪勋爵人家。
而后几月以来,离都城再也没人敢暗中嘲讽王博儒行似女眷。
虽说林煜常常嘴上嫌弃王博儒手中抱着汤婆子,但也由着他了。
圣宁七年十二月初一,离都城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
鹅毛般的大雪片自空中落下,落到油纸伞上。
“公主,天气这般冷,宫外施粥让福禄去就是,何必亲自跑这一趟。”
“我自知事起就从未离开过这深宫,借着这施粥的名号,想出宫见一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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