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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他还不叫“方停归”,叫“阿狗”,名字粗鄙,人也低贱。
别的乞儿为了活命,不顾尊严地从王公子胯下钻过,去抢那裹满淤泥的馊馒头。
只他冷着一双眼,饿得眼冒金星,被打得头破血流,也不肯屈服。
林嬛救了他,带他回侯府,给他吃食,给他衣裳,教他读书写字,还给他改了名,叫“方停”。
愿他今生所有苦难,都能到此为止。
少年生得俊秀,却也冷漠寡言,得了她那么多帮助,也从未同她道过谢。
可每天早起,林嬛闺房的窗台上,都会有一枝当日摘的花。从春到冬,风雨无阻。
后来,他终于学会写文章,写的第一篇,便是婚书。
亲手交给林嬛的那晚,他手心全是汗。月光照在他面颊,都泛起了淡淡的红。
那是第一次,林嬛看见他如此紧张无措,也是第一次,她听见自己心跳乱了一拍。
这事被林老侯爷知晓,当晚,少年就被打成重伤,赶出了林家。
担心林嬛被牵连,少年忍着剧痛去见她,许诺一定会衣锦还乡,娶她为妻。
林嬛看着远处正在挽弓的大哥,还是强忍泪水,给了他一巴掌,让他别自作多情。
犹记当时,少年用一种锥心的目光望着她,像一头挣扎的困兽,红了眼眶,却牵了唇角,什么也没说,转身遁入黑暗。
再遇到他,就是三年后。
皇位更迭,朝堂动荡,林家满门被抄。
领兵过来抄家的,正是当年那个被她耻笑自作多情的马奴,方停。
也是如今天子身边的第一宠臣,北颐战无不胜的楚王,方停归。
林嬛被充入娼籍,昔日可望不可及的帝京第一美人,如今成了砧板上的鱼肉,人人都可采撷。
出那日,林嬛被群狼环伺调笑,屈辱不堪。心一横,她勾了勾方停归手心。
可从前对她百依百顺的少年,就只是漠然一扯嘴角,用那只曾为她摘来帝京第一枝桃夭的手,轻佻地挑起她下巴,“求我啊。”
拇指摩挲她的软唇,眼里满是讥嘲。
他不会救她了,林嬛知道。
尸骨堆里爬出来的毒蛇,最艰难的时候都不曾对任何人屈膝,又如何会在得势之时,帮自己仇人?
林嬛也没再指望他,自己想办法联系上表兄,求得他帮忙。
可就在她去赴约的路上,马车突然翻了。
林嬛从车厢摔出来,仰头便对上表兄死鱼般瞪得滚圆的眼,地上全是他的血。
方停归一只脚踩在他头上,碾蚂蚁似的轻轻碾动。
那柄沾血的长剑,却伸向林嬛,抬起她下巴,闲闲问:“除了我,你还想去求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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