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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迷信。”元母也压低了声音,她怕儿媳妇当众喊出什么,国家听见了把闺女抓走做研究。
“我怀疑小妹旺夫。”岳芳抛出一句。
“啊?”元母愣了。
儿媳妇提了个新思路。
岳芳道:“你看于金涛,跟小妹结婚前穷得叮当响,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瓣花,结完婚立马变成大老板;卫向军,跟小妹相完亲,没多久升了主任,现在谈了个好对象,定了五一结婚……”
还真是,跟元湛英谈过的男的,没有一个不走上坡路的。
元母看着林德明,这人真是因为闺女旺夫才喜欢的?他也没什么可被旺的了啊!等二月二剪完头,就是个完美男人。
现在是完美流浪汉。
岳芳感慨:“小妹读书读书不行,工作工作不行,在吸引男人这方面倒是很厉害。”
这话说得既酸又恶毒,遇到思想保守的人听了,难免对元湛英产生点不必要的想法,但元母不同。
她看了眼岳芳,点头道:“会找男人也是一种能力,这点来说,你不如她。”
虽然有亲妈滤镜,但元湛豪可比林德明差远了。
岳芳结巴了两下:“可、可完全依靠男人也不行吧,于金涛不就跟她离婚了?”
“所以找了下一个啊,”元母理所应当道,“世界上有那么多男的,这个用不上了就换呗。”
-
元湛英生病吃不下东西,短短五天脸小了一圈,她瘦的时候先瘦脸和腰,屁股大腿上的肉其实一点没见少,平时盖着被子看不着,像一百斤,林德明看着心疼,恨不得把自己炖了给她补身体。
元母对闺女抠门,带饭只带炒白菜,用点猪油就算个荤了,林德明看不下去,去小饭店抄了份菜单,天天点着吃。
等第七天元湛英出院,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她其实没好太利索,但林德明已经连着三天穿同一件衬衫了,如果再不回来,估计得穿四天,上面每天都要多几滴菜汤,元湛英看着眼晕。
回到家里,她先让林德明换上家居服,想把脏衣服按照颜色分好洗了,这时候的洗衣机是单缸的,只有清洗,没有甩干,林德明自告奋勇:“我来帮你晾。”
随他吧,反正这人好像有使不完的力气,男的不就是用来当牲口用的吗?难道还指望他们真正理解女人的心?
两人简单整理了一番,房
子逐渐恢复整洁,等林德明满头大汗地拖完地,扭头一看,元湛英靠在沙发上睡着了,嘴角弯弯,像在做什么美梦。
林德明悄悄走过去,轻轻给她盖上毯子,盯着她的睡颜看了一会儿,突然恍然大悟。
——我喜欢她。
虽然并不想承认,但是他早就被元湛英所吸引,只是不知道那就是喜欢而已。如今在人生中很普通的一天,他想:如果能这样过一辈子就好了。
元湛英本就睡得不沉,被他灼热的视线盯了一会儿,睁开眼。她先和林德明的视线对上,看到身上的毯子,坐起身说:“谢谢。”
这一坐起来,就看到了地上的大鞋印子,元湛英忍不住问:“地还没干,你就踩过来给我盖被了?”
林德明又开始返工拖地。
晚上,林德明屋里的灯一直亮着,元湛英起夜的时候还能隐隐看到门下透出来的光,忍不住感慨,大学老师忙起来也要命。
等鸡开始打鸣,林德明停住笔,满意地看着自己用时一晚的成果——一份五千字的追求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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