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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黎夜:哦,你也现没上齐了啊?
宋迟暮:那快上啊。
牧黎夜:不急,慢慢吃,吃完再上。
宋迟暮:上……上什么?(*╲*)
————
感谢,木木呐,amy,棠棣江山,糯米,y,水墨栀栀,谢谢姑娘们的留言,大声告诉我,你们期待下一章么,反正我是很期待哒。今天是元宵节,大家都吃元宵了么?祝大家元宵节快乐哦,送上小剧场,最近严打,小剧场挺清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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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节小剧场————
从墨尔本回来,元宵节自然是在宋迟暮的家里过的。年假期刚过,而悲催的宋迟暮竟然要在元宵节这个浪漫的日子里,抽空给即将上市的实体书签名……
晚饭过后,在宋老爷子的建议下,大家还是决定去城海大坝看烟火。宋迟暮让牧黎夜开车先带着家人先过去,自己则是打算先留在家里把剩下的实体书签完,准备晚一点到场。
牧黎夜在城海大坝等了许久也不见宋迟暮过来,再打电话过去,那端已经无法接通了,牧黎夜和岳母交代完毕,准备自己开车回去接,刚刚拿了车钥匙走了没几步,就看到一个绿色的身影从阶梯上小跑上来,小姑娘穿了一身薄荷绿的袄裙,头上的饰也随着她的动作摇摆着,手上还提着一只绘满了桃花的灯笼,恍惚中,像是穿越到了古国……
跑到一半,听到背后传来烟火的声音,宋迟暮停下脚步,转过身看着在漆黑的夜幕里燃放起来的烟火,一簇一簇,灿烂入眼,彼时,脚下是初春的微风,裙摆上绣上的荷花和金鱼在微风里摆动着,栩栩如生。
“姑娘,小生来自城南黎府,请问,可有幸邀请姑娘一起欣赏烟火。”
听到身后优雅磁性的声音,宋迟暮转过身去,看到那人站在阶梯上,微微倾身,那双漆黑的眼眸里像是隐藏着一个黑色的夜,映照着漫天的璀璨烟火。
他看着穿着袄裙的她,唇角微扬,朝他伸出了手。
人生里,能遇到这样一位,幽默风,优雅如玉的男人,夫复何求?
宋迟暮“矜持”了片刻,害羞的伸出了自己的手。
那一瞬间,似乎听到声低低的浅笑,接着,就被他突然揽住了腰,由上而下的落下一个突如其来的吻。她站在阶梯上,只能看到那低低垂下来的睫毛和眉眼间依然舒展着的幸福,起初是小心翼翼的浅尝,直到最后,他轻轻咬了咬她的唇,乘此机会肆意虐夺,像是深陷在软绵绵的云层里,宋迟暮抬手搂住他的腰,回应过去。
彼时,一簇烟火猛然炸开一朵花,盛开在身后漆黑的夜幕里。
过了许久,他恋恋不舍的放开她,手依然放在她的腰上,说道:
“本公子看上你了,黎夜隔日一定上门提亲,八抬大轿明媒正娶。”
☆、第51章2o.18.3o
你相信一见钟情吗?牧黎夜相信,无比坚定的相信。他至今还清晰的记得,第一次见到宋迟暮,是在五年前。
尽管是在大雪纷飞的冬季,墨尔本唐人街依然热闹非凡,牧黎夜席地而坐,大大咧咧的坐在红墙绿瓦的牌坊下面,他的头早已被街头实验的剧组弄的脏乱不堪,脸上也抹上了煤灰,为了表示诚意,摄制组还特地将那件棉大衣放在地下室埋了几个星期,扮相十分的邋遢和狼狈。
设置好机位,一切准备就绪。
这次街头实验的题目是《如果你在大雪纷飞的冬天,看到街头的乞讨者》
原本,这次的乞丐早有人扮演,可是扮演者临时有事,只好找牧黎夜顶了上去。
对于这次街头实验,牧黎夜并没有多大的期待,再加上洁癖严重,闻到那个味道就一脸恶心,牧黎夜只期望这场实验早点结束,他在那个街头呆坐了整整三个小时,一队人马准备撤场地休息的时候,牧黎夜正坐在地上轻点手里的纸币,一双手出现在她的视线里,那是一双修长白净的手,在这样寒冷的冬天,并没有戴手套,顺着指尖往上看去,先落入眼帘的,是一双含着笑意的杏眼,姑娘的右眼角有一颗醒目的泪痣,再往下看去,是因为寒冷而扫了些红晕的脸颊。
她蹲下身,将一澳元交到他的手上,左手上还拿着原本应该戴在右手上的手套:
“Besti射sForyou!(祝福你)”
略微有些生疏的英文,却说的很真诚,看的出来姑娘是个很开朗的女生,她带着大红色的围巾,彼时,已近黄昏,天色已经有些暗,她的身后是街对面一盏一盏亮起来的彩灯,纷飞的大雪在灯光的映照下格外的闪亮美丽,那张微笑着的脸,仅仅只是短短的一面,已经足够让牧黎夜记忆深刻。不知道是因为姑娘善意的举动,还是因为那抹明媚的像是春日暖阳的一般的微笑,亦或者,是微笑着的时候露出来的两颗小虎牙,那一瞬间,牧黎夜听到自己心里有个声音肯定的告诉他,这个姑娘,将会是陪他度过余生的那个人。
他就是在那样狼狈不堪的情况下,遇见了他的一见钟情和念念不忘。
“阿嚏--”
牧黎夜没忍住,打了个大大的喷嚏,他还未开口,姑娘已经开了口:
“咦,你是华人?”女生细细打量着面前的那双眼睛,看到牧黎夜点了点头,女生伸出了手:“你稍等我一下。”
说完这句话,就只能看到她跑进路边的披萨店,不过五分钟,姑娘已经端着披萨出来,手里拿了一杯热可可,那时候的牧黎夜早就已经忘记自己原来是什么身份,真的就很听话的坐在路边,等着那个姑娘把披萨和热可可递到他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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