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作为一名文抄公,在青楼里抄李白的《将进酒》泡妞或许不太合适。
但萧白也不是什么文艺青年,一把年纪还能记住的诗只有寥寥数。
《将进酒》记得清楚的原因,是因为他被某语文老师罚抄了一百遍。
不止记的住,他还写的贼溜!
若非能记住这《将进酒》,他此刻只能拿鹅鹅鹅泡妞了……
但若以一剑狐的名字落款,这诗又显得格外恰当。
诗中句句写酒,譬如: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这两句写的可不就是一剑狐吗?
要不是抄了一百遍的《将进酒》,萧白还是非常敬畏李白的。
李白要是穿越到修真界,搞不好也是一代剑神——这个任务,将由他萧白替李白完成。
萧白一边歪歪斜斜的落,一边瞎几把乱想着。
他没练过书法,只能通过写的潦草来掩盖字丑。
一剑狐一屁股坐在案角,丰实的大腿叠翘起来。
一边提壶饮酒,一边醉醺醺的看萧白写诗。
不知道是不是喝得太醉,她总感觉萧白的书法,走龙蛇,宛若剑舞,隐约中竟有大道真理,剑神气象。
可问题是,什么诗这么长?
“你写的是文章么?能不能挑个短点的,好歹让我也记住,免得进了扇房露了馅。”
“那好,我换一。”
萧白假装自己才华横溢,大手一挥,提就来:
“鹅鹅鹅——”
一剑狐感觉自己智商被侮辱了,连忙拽走开的画板。
“还是这个吧。”
萧白倒是觉得,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咏鹅这诗还蛮色的。
一剑狐迷迷糊糊的看萧白写诗,忽然指着“莫使金樽空对月”这一句。
“这个是月字,对不对?”
萧白微微一惊。
“看来,你也不是全盲,也许是你本名里有个月字吧。”
“……”
一剑狐眸中一漾,面带追忆,旋即指着画板底部。
“落款你得写一剑狐,这是我行走江湖神龙摆尾的诨名。”
“自然。”
萧白心想,这女人的名字难道是叫伶舟月?
不得不说,这名字还蛮好听的。
就是太有诗意了,和她本人的风格有些违和。
诗毕。
第一次做文抄公,萧白总感觉有些可耻,还好署名不是自己。
真不知道那些穿越到都市世界的文娱穿越者们,是怎么做到面不改色心不跳的。
简介关于惊爆!盛总的娇妻是个清冷美人一次意外,京圈大佬盛时和落魄千金顾初夏,有了交集。两人领了证。在顾初夏的眼里,这场婚姻不过是一场简单的交易,各取所需罢了。然而婚后,在外人眼里,禁欲薄情的盛时,却把她宠上了天。无论盛时多忙,他都会把工作推了,回去陪伴自己的妻子吃饭。他知道顾初夏缺乏安全感,就会时时汇报自己的行程和情况。顾初夏有夜晚恐惧症,盛时就会把人揽进怀里,哄上好久好久。后来,就连顾初夏自己都忍不住问。你为什么对我如此的好?盛时俯身在她耳边说因为我的女人是你,也只能是你,你值得被偏爱。原来看似巧合的一切,都是某人的蓄谋已久。...
春风一度后她诈死,摇身一变成为他闪婚的丑妻,而他不知道她是那晚的女人。丑妻土掉渣,贪吃好色?都是装的,她这千变女郎不过是想要低调而已。他和她在各种算计的夹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闪婚丑妻,夫人马甲有点多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虐死反派师尊后全宗门火葬场...
林旭华看尽父亲在官场的艰苦求存,听尽官吏之间的尔虞我诈,闻尽诸王候的压迫拉拢手段尽出。而林家几代为官,官官清廉,两袖清风。祖父,父亲的疲惫不堪,家族的岌岌可危,且看林旭华的抉择如何能人定胜天,保家人安康。寒门出青竹...
睡个觉而已,她竟是穿成了书中同名脑残女配男主的渣前妻,一朵怼天怼地的盛世白莲,而且还是正在私奔路上,既来之则安之,程宁宁表示她要抱紧相公大腿,逆转人生,做诰命夫人,绝不能落得被卖去花楼的下场。...
作品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