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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时,我的第一反应是,难道林琳也认识这人,并且也认为他是一个怪胎吗?可再一打量,她说话时的眼神明明是看向我身旁那人的。也就是说,她在向对方宣布我是一个怪胎。我不由得气哼哼地说:“我好歹也是你哥。”
“狗屁哥。”林琳同样气哼哼地说,“摊上你这种哥,我算是倒了血霉啦。”
然后忽闪着大眼睛对那人说:“你是安小男吧?我在去年的高数冬令营里见过你。你解开那道函数方程的思路,我一直都没有想明白……”
那人却露出了和刚才的我如出一辙的惶惑,然后又转换成了乏味。他把我的著作和其他几本书一起放进包里,站起来说:“问我也没用,我也讲不明白。你自己查查书去吧。”
说完拍拍屁股就走了。
作为一个长期被本系男生像狗似的围着“嗅”的漂亮女孩,林琳遭受到这种待遇,恐怕还是破天荒头一回。我心里升起了古怪的快意,顺便问她这个安小男是什么来头,脑子到底有没有被驴踢过。林琳却鄙夷地瞥了我一眼,说:“就你,还看不起人家呢?”
据林琳介绍,安小男的确是个“神人”,这里的“神”是神奇的“神”,而非神神叨叨的“神”。他简直可以被称为近几届理科生中的传奇:高中曾经获得过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的金牌;从来没上过高等数学、理论物理的专业课,但考试的时候随随便便一写就是满分;可以背诵小数点后一千多位的圆周率……他还是个电脑高手,不管多复杂的计算机编程语言,只要看一遍就无师自通。据说电子系的系主任,一位年近七十的老院士曾经摩挲着他的脑袋,笃定地说:
“这里面装着半个硅谷!”
这话说得,倒令我感到那位“民间哲学家”的思想应该修正:需要活体利用的其实是安小男这样的奇才,只要把他的大脑像杏仁豆腐一样一勺一勺地挖出来,就够中科院之类的单位忙活上几十年的了。
林琳又问我:“他找你做什么?”
我矜持地说:“事实上,他有一些问题向我请教。”
林琳的眼神更加鄙夷了,仿佛在看《围城》里自称“被罗素请教过几个问题”的野鸡哲学家褚慎明。而我也的确疑惑起来:安小男为什么会对《中国可以说不》《中国何以说不》以及《谁敢不让中国说不》这样的狗屁玩意儿感兴趣呢?经过一番思索,我的答案是:这恰恰可能是因为他太聪明了。作为一个不世出的奇才,“自然科学”这个确定性的、答案一望可知的领域令安小男感到了乏味,而“人文思想”的本质则是混乱的、含糊的,想不明白的东西更能容纳他那无穷无尽的智力,也就更让他觉得有意思。就像老鼠特别爱啃桌子腿一样,是因为桌子腿好吃吗?不不不,只是由于老鼠的牙齿过于达。这样一想,我在感到滑稽的同时,又有了那么一点肃然起敬。
总而言之,经过那天晚上的一面之交,我和安小男就熟悉了起来。一个楼道里低头不见抬头见,我在此后又被他频频骚扰,请教一些历史学以及有关于“中国社会”的问题。他的请教常常生在厕所里,有时我们正在并排尿着,他突然就撇过来一句:
“农耕文明是否终将被海洋文明打败?”
或者我正在蹲坑,他从隔板外面撇过来一句:“官僚体制是否扼杀了中国社会的创新能力?”
他那虚心向学的态度令我越来越不好意思了,而在这期间,又生了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小插曲:我表妹林琳写了一封信,逼我转交给安小男。那封信我毫不犹豫地拆开来偷看了,内容很简洁,说的是她有几道数学难题一直没解开,想请安小男帮她讲解一下;还说希望安小男能和她结成“对子”,在晚自习期间一起探讨、共同进步。言辞虽然纯洁,可是其心昭昭——对于文科生而言,恋爱的端是借书,对于理科生就变成解习题了。
“你是不是对他有‘意思’啦?”我直截了当地问林琳。
林琳还想抵赖:“你管得着吗?”
“当然要管,狗屁哥也是哥嘛。”我苦口婆心地劝她,“我知道在你看来,安小男有很大的优点,这个优点就是聪明。可是找男朋友又不是数学比赛,聪明不是唯一的标准,否则你直接找台586去谈情说爱不就得了吗?对于男朋友,还是需要看看长相,看看性格,看看他有没有……魅力嘛。”
“可我恰恰觉得他有魅力。”林琳涨红了脸说,“他那副呆头呆脑的样子再配上聪明得冒尖儿的脑袋,让我觉得帅极了。”
这个小书呆子,对男性的口味也真够古怪的。我劝她不动,只好冷笑两声,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把信交给了安小男。而安小男自然是看不出林琳的潜台词的,他吭叽了几声,极不情愿地说:“我是看你的面子才去的。”
当晚他便离开了男生宿舍,到理科楼后面的小自习室去和林琳会面了。这两个家伙待在一起会闹出什么样的笑话呢?我躺在下铺饶有兴致地猜测着。到了晚上九点多钟,安小男回来了,他敲开门告诉我“任务已经完成”,我表妹的数学难题全被他解开了。
“除了数学题,你还解开了别的什么没有?”我相当下流地问。
他好像没听懂一样,继续汇报道:“不过其他的事情,她让我很为难。”
我更加好奇并且焦急了:“她让你干吗了?”
安小男说:“我们从自习室出来的时候,她突然对我说,大家都是爱学习的人,所以不要在勾勾搭搭上浪费时间,如果我喜欢她,那么就亲她一下好了。”
“你怎么做的?”
“她把脸一仰,眼睛一闭,我就趁机跑了……这不直接回来了么。”安小男摊摊手说。
我“咳”了一声,穿鞋出门往外就跑。安小男居然把一个向他求吻的漂亮女孩孤零零地扔在了大街上,这他妈的是人干的事儿吗?好找歹找,我总算在食堂斜对面的冷饮店里找到了林琳,这时候她已经咕噜咕噜地喝下去了三瓶酸奶。好在林琳并没有因为羞辱而大哭,她只是眼神儿直地盯着呈等边三角形排列的瓷瓶,幽幽地说了一句:
“他比我更不愿意浪费时间。”
后来林琳就再没动过谈恋爱的念头,一心念书,考gRe,没过两年就出国留学去了。而经过这件事情,我对安小男倒有了点儿模模糊糊的好感,对于他在人文学科方面的兴趣,也不得不郑重对待了起来。为了不至于误人子弟,我劝他扔掉从地摊儿上买来的“说不”系列,转而到图书馆里找几本“有营养”的书籍进行深入学习,比如汤因比的《历史哲学》、斯塔夫利阿诺斯的《15oo年以后的世界》和费正清的《剑桥中国史》之类的。那些书我只是听说过却压根儿没看过,但是既然被公认为名著,那么想来应该是不错的。况且它们还有一个共同的优点,就是厚,都是能压弯一根勃起的阳具的大部头,这有利于更多地消耗安小男的时间和精力,让他少来烦我。
在这么做的时候,我本人也承受着一定的思想压力。我有时会想:我间接地助长了安小男把他那得天独厚的大脑浪费在“没有用”的事情上,这会不会导致我们国家错失一个诺贝尔奖,甚至让整个儿人类的科技进步都将蒙受巨大的损失呢?再举个历史八卦作为例子,抽水马桶是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的侍臣哈灵顿爵士明的,但如果女王在当时勒令爵士先生去研究点儿别的,那么我们今天就还得忍受厕所里的臭气熏天。但我也安慰自己:万一安小男本来会变成一个邪恶的科学家,明出一种能够毁灭地球的机器、电磁场或者计算机程序呢?那么我的所作所为就相当于把全世界人民给救了。
在跟安小男的接触中,我倒是越来越有科学精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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