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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们先去,我肚子不舒服,要去净手。”盛念纯微露尴尬神色。
“也好,要是有意思我们再来叫你,没意思的话,咱们回来接着说话。”
从下游到上游,最快的路要穿过一片竹林。
裴云舒对这里十分熟悉,带卢筠清熟练地走进林间小路,两人的侍女紧随在后。
这里种着大片的湘妃竹,翠绿杆身上遍布紫褐色斑点,林间弥漫着清新香气,令人心旷神怡。
卢筠清觉得,就是这般无目的地散步,也是好的。
路程走到一半,忽然听到右方传来隐隐说话声,那里有一簇密集的竹子,枝叶缝隙中透出几点红色衣衫,甚是惹眼。
随着向前走,那声音越来越清晰。
“……题眼是’竹’,快给本公子做出来,写在这布帛上。”
“只有一刻钟时间,快,快,本公子离席太久,会令人起疑……”
是肖别鹤。
卢筠清和裴云舒对望一眼,忍不住撇了撇嘴角,原来,枪手绝不只现代才有,这位盛装而来的肖公子,此刻正在林中请枪手作弊。
裴云舒明艳的面孔沉下来,“我一向知道肖别鹤浮夸好名,没想到他竟连这点诗名也是假的。”
卢筠清也叹一口气,“来京城前,我以为京中贵族子弟皆是饱学之士,没想到,也会作弊。”
就在这时,又有脚步声从前方传来,怕肖别鹤察觉,两人索性躲到一块半人高的巨石后面。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崔以晴的胞弟,崔以安。
只见他直奔肖别鹤而来,身边亦跟着一个小厮,只是一般的小厮不过十余岁,这名小厮却留着山羊胡子,极为显眼。
裴云舒盯住那山羊胡小厮,半晌开口道。
“这不是崔以安惯用的小厮,而是崔府的门客,幼时负责对崔氏姐弟开蒙,我曾见过的。今日乔装成小厮,看来是为了替崔以安写诗。”
“一个两个,越来越过分了。”裴云舒的语气中,有恨铁不成钢的意味。
“崔尚书名动天下,才情人品皆属一流,为何唯一的嫡子竟要门客代写诗?”
裴云舒深吸一口气,过了一会才闷闷道,“所以说,咱们羽朝的贵族子弟,一代不如一代。”
“西北有奚族狼子野心,东北有迟国虎视眈眈,羽朝本就退守半壁江山,如今司空之子和尚书之子连诗都做不出来,又一味好清谈虚名,真不知将来,这些人如何守住我朝江山。”
这一刻,卢筠清再一次清晰地认识到,自己与裴云舒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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