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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妖(第5页)

其实妖怪的复原能力是很好的。若颜千澜是成年的妖怪,这一丁点儿跟头丝差不多大的划伤,就跟挠痒痒一样,根本无足挂齿,也无须人为干预。坏就坏在,他现在是幼崽,复原能力可不怎么样。

伤口长合时很痒。所以,宁婧每次给他涂药后,都会用纱布将那四只软乎乎的爪子包裹起来,以防他舔伤口。知道宁婧在为自己治伤,每次换药时,颜千澜都很是乖巧。

一眨眼,两个月的时光就过去了。

在与宁婧朝夕共处之中,小家伙逐渐恢复了开朗,不仅极为粘人,狐狸的顽劣捣蛋天性,似乎也渐渐浮出了水面。

无怪乎宁婧会看走眼,之前颜千澜太小了,每日用于睡觉的时间占了大头,压根儿没那么多精力去作天作地。两个月后的今天,他的狐形大了一圈,精力也明显充沛了起来。

宁婧忍俊不禁,想到他是山野长大的狐狸,虽说她有意让他收敛野性、学会与人相处,但也没必要把所有的活泼天性都拘束了。故而,下一次进山采药时,她就带上了颜千澜。

一听到要带他出去玩儿,颜千澜眼睛一亮,高兴得上蹿下跳,不断拱她的心口,出了撒娇的叫声。

去程时,他会蹲在宁婧的肩上,白尾巴一甩一甩,好奇地打量周围的风景。回程时玩得累了,他就会爬到宁婧背着的采药藤框的草药堆上,懒洋洋地晒太阳,或是直接呼呼大睡,小短腿毫不知羞地张得大开,露出了中间的小玩意儿,粉色的长了稀疏的雪白绒毛的小肚皮一起一落,别提多放松、多惬意了。

就连去前头的药庐看治病人时,宁婧也将他带上了。颜千澜虽说有点调皮,但总体还是很听她的话的,并没有在她忙碌时捣乱,大多数时候都坐在她的案几上,看她磨墨写药方。有时还会躺在光滑的木桌上,伸出小短腿在半空抓挠,滚啊滚的,最后滚到宁婧手边,抓住宁婧的手指啃咬在狐窝里,他和他的兄弟便是这样表达对彼此的亲昵之情的。

然而,宁婧身上没有打滑的狐毛,被小尖牙啃啊啃,便会有种又痒又痛的感觉。所以每次都会把手指抽回来,弹一下还意犹未尽的颜千澜的鼻头。几次过后,颜千澜仿佛知道了她不喜欢自己这么做了,慢慢就不再咬她了。

来看病或买药的人们自然也看到了宁婧养的狐狸。总不能把颜千澜藏一辈子,故而宁婧早就想好了一套说辞,逢人询问,就说这是她从集市买回来的普通小狐。

不过,“颜千澜”这个名字,连名带姓一应俱全,一听就是人名。别人给宠物取名,大多都是叠字爱称,哪里会取这种名字。为免惹人怀疑,宁婧灵机一动,给颜千澜取了一个昵称球球。

原因嘛,也很简单颜千澜的白狐形态,活脱脱就是一个白色绒毛球。取这样的小名,岂不是正好合适

时至冬月,一个午后,宁婧如常坐在药堂的木桌之后,低头撰写药方,膝上还抱着一团睡得香甜的狐狸。

药庐的门上挂着的挡风竹帘挂着薄薄的冰霜雪片。时不时被吹得微微扬起,轻轻打在了门框上,吹入一两缕霜雪之意的寒风。

偃春位于菖州与泙州交界的江南地带,河流众多,湖泊星罗棋布,气候温暖,极少下雪。今年倒是罕见,冬月初二的清晨,宁婧推开门,便现院子的泥上里结了一层薄薄的白霜。当夜,大雪纷至,覆盖了一切。

一夜过后,偃春仿若成了一幅出尘的水墨图卷,银装素裹,堆银彻玉,美不胜收。

从那之后,已经过了十多日。积雪渐厚。看这架势,不到明年农历春节过后,天气是不会回暖的了。

天气冷了,出门的人也少了,药庐却还是要继续经营。宁婧在药堂里烧了两个火炉,一个放在门边,一个放在桌底下,挂起了门帘,挡住风雪的肆虐,室内温暖了很多。

她原本还担心颜千澜会适应不了这样的天气。结果却现,从秋冬以来,颜千澜的毛量似乎增厚了很多,雪天也完全没在怕的。

反倒是她自己,本身就是每逢冬季便手脚冰凉的体质,冬天时又久坐不动,再厚的手套和鞋袜,也捂不住温度的流失。没想到今年,颜千澜恰好派上了用场他本来就爱粘人,天冷后,宁婧穿了冬装,身上变得更软了,他总喜欢蜷成一团躺在她膝上睡觉。蓬松的大尾巴一盖,正好可以给她捂手。

此刻,药堂中的两个火炉烤得自己口唇干,宁婧打了个呵欠,搁下了毛笔,拿起了烧在小泥炉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杯茶。看到膝上的颜千澜睡得正香甜,她不由自主就把原本就轻的动静放得更轻了,不忍把他吵醒。

就在这时,颜千澜仿佛听见了什么动静,忽然睁开了眼,立了起来。

下一瞬,大门的竹帘忽然被人掀开了。一个身披禾秆草雪衣的男子从帘下钻了进来,鞋面沾着湿润的雪碎,踩在地板上咯吱咯吱的,蓑帽下露出了一张黝黑老实的面孔“宁姑娘。”

这人名唤冯元,是一位武夫子,冬月初才在偃春落脚。他年迈的娘亲经不住路途颠簸,来偃春后就病倒了。经过邻里的指引,找到了药庐,在这儿调养了一段时日,身体就好转了,还更胜从前。冯元母子又惊又喜,皆对宁婧感激不已。尤其是冯元,见她容貌美丽,医术了得,又还没有说亲,独自打理药庐,想必婚后一定会是个贤内助,便暗暗动了心,三头两日便借故来药庐送东西,献殷勤。

但并不是每次都那么幸运能遇到宁婧。因为她隔段时间就会出去采药,即使在药庐里,也经常有其他人在,宁婧忙碌起来,根本没时间搭理他,冯元只能悻悻离开。

今日大雪,除非是急病作,否则,应该是没有闲杂人等会冒雪去药庐的。冯元就提上了娘亲炖的一盅汤找来了。果然,药庐里空空荡荡,只有宁婧一个人在。

冯元心中一喜,上前来和她寒暄,两只眼睛却一眨不眨地盯着她。

浑然不觉,坐在宁婧的腿上的颜千澜也不睡了,微微眯起了眼睛,目光不善地睨着他。

宁婧又岂会不知他三番二次跑来这里是什么心思,然而她对冯元,是真的没有那方面的兴趣。应该说,冯元完全不是她喜欢的类型。一想象出自己和他拜堂成亲、喝交杯酒、生儿育女的情景,她就一头黑线,鸡皮疙瘩都要冒出来了。

之前就表达过婉拒的意思,也将他送来的礼物返还了,结果他却似乎完全感觉不到挫败,依然三头两天来找她。

或许话还是要说得更明白一点,宁婧把颜千澜抱到了桌上,自己也站了起来“冯公子,你的好意我心领了,只是”

“宁姑娘”冯元止住了她的话头,从怀里取出了小汤盅,呵着白气,笑眯眯道“这是我娘亲手炖的竹丝鸡汤,我特意带来给你的。天儿这么冷,喝点汤水暖暖身比较好,我娘也想你尝尝她的手艺。”

一盅汤确实不是什么贵重的礼物。而且他这话说得,仿佛不接受就是辜负了老人家的心意。宁婧略一迟疑,冯元已不由分说地将汤盅往放到了她的桌面上。汤盅压到了宣纸的一角,留下一个半圆的水痕。

余光忽然瞥见了一道影子扑来,冯元忙缩回了手,却还是来不及,手背一阵火辣辣的。定睛一看,原来是宁婧养的那只白狐跳到了桌子上,抓了他一把。

被他一看,这白狐还分毫不惧,冲他凶悍地龇牙炸毛,喉咙里出了低低的威胁声,前爪的指甲全都伸了出来,在不安分地刨着桌面,似乎还想扑上去再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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