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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小子,你这是娶媳妇了?怪不得好久都没有送猎物过来了。”常掌柜看着熊起以及夏叶,笑呵呵的说道。
“之前成亲宴席办得匆忙,忘记通知您了,请见谅。”熊起对常掌柜还是很尊敬的,毕竟这个老人是长辈一样的存在,虽然说是尊云丰楼的东家为少爷的人,可是却没有卖身给云丰楼的东家。
“呵呵,老夫明白,明白。”看着熊起拉着夏叶的手的样子,再看看他的下巴干干净净的没了据说蓄了好几年都没有剃掉的大胡子,常掌柜还有什么不明白?
“媳妇,这是这一年多来颇为照顾我的常掌柜,他是我同袍席之墨的掌柜。常掌柜,这是我媳妇,夏叶。”熊起为两人介绍道。
“常掌柜您好。”夏叶乖巧的点头,向常掌柜问好。“多谢您一年多对我家夫君的照顾,妾身感激不尽。”
“呵呵,熊夫人客气了,老夫只是得东家嘱咐而已,不用特意感谢。”常掌柜笑了笑,对夏叶的感谢有些受不住。
“应该的,即使得了东家嘱咐,您没有为难我家夫君,还对夫君颇为照顾,是您好心,应该感谢的。”
“呵呵,熊夫人谬赞。对了,今天你都带了什么过来了?”常掌柜受不了夏叶这副知书达理的样子,实在是想象不出熊起这个莽夫一样的退伍军人竟然娶了这个大家闺秀一样的农家女,百思不得其解只能赶紧转移话题。
熊起见自家媳妇突然之间变得这么温婉高贵起来,这副知书达理,温婉贤惠的样子实在是让熊起很不喜欢,听了常掌柜的话之后赶紧说道,“前几天猎到了一头两百多斤的野猪,还有几只鹿,还有两头白狼,狼皮我已经剥下来硝制好了。”
熊起拿出白色的没有杂色的狼皮,递到常掌柜的面前,“以前就听席兄说想要好些的皮毛,两副狼皮可否?”
常掌柜看到狼皮之后顿时双眼冒光,“满意满意,这狼皮很适合我们东家,真是谢谢你了熊家小子。”
“应该的,各取所需罢了。狼皮卖给您,相信您不会让小子我吃亏就是了。”熊起不在意的说道,显然他也很清楚席之墨很适合穿狼皮裘。
“呵呵,你小子还是这个样子,好吧,这两幅狼皮我们出价一百两,对了鹿皮呢?”常掌柜很显然知道熊起这个人的性格,笑呵呵的不在意道。
“我留了一副,剩下的都在这里了。”
“嘿嘿,跟你小子做生意真是爽快,好了,这次的价格比之前的多了几文钱,这可是我们东家吩咐我的。还有,你这小子成亲了也不说,我们东家肯定会补给你一份大礼的。”
“大礼就不用了,你们帮我把这几张狐狸皮做成狐裘,让我媳妇能在入冬前穿上就好了。还有,这张鹿皮给我媳妇做成鹿皮靴,这是我媳妇鞋子的尺寸。”熊起面无表情的说道,显然是没有兴趣跟常掌柜开玩笑。
“诶诶熊小子,你这小子实在是太不可爱了啊,老夫可是很诚意地恭喜你娶媳妇了啊。”
“谢谢,我们会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的。”熊起不要脸地自夸道。
常掌柜:“……”真是不要脸的,面无表情的这么说话真的好吗?
夏叶:“……”长见识了,原来熊起还有这么一面。
“哈哈哈哈,熊起你这小子还是这么的不好玩,都成亲了你还是这副不解风情的样子,让弟妹如何幸福啊你?”就在常掌柜和夏叶纷纷因为熊起的“厚颜无耻”而无语的时候,酒楼大门处传来一声爽朗的笑声,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
夏叶的目光循声望去,看见的就是一个身穿白色锦袍,面如冠玉,色如墨,浑身上下气质都非常出众的一个人,这个人身上的气质非常的矛盾。有着如玉般的君子之风,又有着邪肆不羁的痞子之气,还有着铁血的军人之魂,让夏叶感觉这个男人很矛盾,但是很显然这样的男人是很吸引女人的注意力的。
夏叶想了想,觉得这个男人可能就是熊起昔日的同袍,也就是云丰楼的东家席之墨了。这么俊美的男人,夏叶不是没有见过,但是席之墨身上很显然还有那种曾经的她所没有见过的非常古典的君子的气质,非常古典的美男子。
即使在美男如云的21世纪,夏叶也没有见过席之墨这样的男人。但是,即使席之墨再怎么的优秀,夏叶也不喜欢席之墨这样的男人,很危险,不适合她。而夏叶这个人非常的有自知之明,不适合她的,她从来都不会抱着任何的希望。更何况,她现在有了最好的选择,对席之墨也就是出于只用对美色的欣赏而已。
“席兄。”熊起面无表情地对着来人说道。
夏叶:“……”为何如此像“袭胸”呢?
席之墨:“……”席之墨的脸色变了变,再变了变,顿时气急败坏的对着熊起叫唤道,“熊崽子你故意的是吧?故意的是吧?是吧是吧?我早几百年就跟你们说过了,要么叫我席大哥,要么叫我席当家或者之墨兄,不许叫席兄的好吗?席兄席兄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本公子喜欢这么猥琐的动作呢。尤其是唐浅裳那个女人,她每次都这么叫我,让我以后怎么面对你嫂子啊?”
席之墨最痛恨的就是自己当初为什么瞎了眼看上了唐浅裳,结果人家愣是对墨千那个混蛋情有独钟,宁愿嫁给墨千那个穷当兵的也愿意嫁给他这个富家公子。当然了,唐浅裳那个女人看不上他,实在是她的眼神不好,可是这么多年了,他最后悔的就是认识唐浅裳那个女人了。
自从认识了她以后,别人都不能称呼他为“席兄”了,实在是这两个字的歧义太大了。以前的他们还不觉得,被唐浅裳那么一说,还真是那么回事。
于是,席之墨对唐浅裳简直又爱又恨,他都已经娶妻生子了,对唐浅裳怨念无比,都是来源于自己这个席兄这个称呼的。席之墨这么多年来都不让别人喊自己席兄了,就是因为听了么一耳朵,回家之后总是被家法伺候,家有悍媳,家门不幸啊。别人知道席之墨不喜欢席兄这样的称呼之后,熟悉他的人都称呼他为席大哥或者之墨兄,不熟悉的都称呼为席当家。渐渐的,席之墨也就没有那么暴躁了,他家彪悍媳妇也没有的借口对他实施家法了。
可是,偏偏还是有人例外,熊起跟唐浅裳以及唐浅殇的夫君墨将军就从来都一见面就这么称呼他,让他每次都跳脚。
“谁让你姓席。”熊起面无表情的说道,“称呼你为‘席兄’是对你的尊重。”
“不懂叫席大哥的吗混蛋?”席之墨跳脚道。
夏叶默默地看着席之墨一秒从如玉君子美男变成炸毛暴躁美男,顿时感觉天泪滚滚。
“还有,你真心的吗?让我叫炎绝为嫂子?”熊起看着席之墨一米八的身板,再想想某人的身板,非常的怀疑谁才是嫂子。
席之墨脸色变了变,再变了变,最后咬牙切齿的说道,“你不是没有见过唐浅裳几次吗?为什么知道的那么多?”
“我记忆力好。”熊起继续面无表情,非常的淡定。
“很显然,将军夫人话说的没错,你就是傲娇炸毛暴躁受。”
席之墨:“……谁傲娇了,谁暴躁了?熊起你给我说清楚,有这么说哥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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