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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滚了滚喉结,低沉的嗓音发出一声轻笑:“时小姐,你太惊讶了。”
时窈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红了脸,摸了摸鼻子,小声道:“这下好了,看病不用出门。”
“这倒是,时小姐有什么事情都可以敲门,本人随时恭候患者上门。”他点了点头,赞同道。
这话听着怪怪的,时窈却找不到反驳的点,点了点头,开了门忙忙的跑进屋子里。
一面对他她就呼吸不畅心跳加速头脑发热。
这种感觉时窈很清楚,她上学时遇到暗恋的男生也是这样。
孟顺的个人魅力确实强大,如沐春风的气息,恰到好处的分寸,绅士的举动,低沉的嗓音和高大挺拔的身材,很难让人不心动。
时窈不是什么与世脱俗的人,偶尔的时候她也会跟着孙佳到酒吧看看帅哥,她心里也渴望爱情,只是她渴望的爱情,这世界大概没人能做到。
她要全心全意的,毫不保留的,从脚趾头到头发丝的爱。
容不得一点沙子和污点的爱,对方必须是处,最好是没谈过恋爱,要会照顾人,占有欲强,会迷恋她身体的每一寸肌肤。
她从没得到过家人的爱,所以她将这样的感情成倍转移到爱情上,这也是为什么时窈这么多年都没找到对象,大多数人在暧昧期就被她pass掉了。
这一夜时窈睡的格外好,不知道是睡晕过去了,还是那吓人的触手没再来。
其实经过一个月的相处,时窈没再那么恐惧它了,它很乖巧,偶尔调皮,柔软的肌肤如她理想中的爱情一般细致的珍爱的抚过她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只是它真实又不存在,时窈不能讲这种依赖寄托在自己的幻想上。
否则她迟早会疯。
孟顺从她的屋子里回来,今日顺走了她放在枕头底下的发圈。
黑色的发圈十分有弹性,质量很好,用了很久即便有些炸丝了,却依旧能被他扯来拉去。
粉色的触手包裹着那根小小的发圈,吸盘蠕动着,汲取着上头她的气味。
发圈是味道最浓郁的地方,虽不如她的身体来的解渴,却也能让他心里舒服好一阵子。
她的身体……
说起她的身体,孟顺觉得自己能写一篇十万字的论文,又或者是辞藻华丽繁琐的小说来形容她的身体。
从脚趾头到身体的每一个绒毛,他都有无数的词汇。
章鱼的神经系统很发达
,贴近她时,他能获得成倍的快感,香甜的淫水会透过吸盘在他身体里无数倍放大,每当触手游走过她的肌肤,雪白皮肤下的血管流动的声音他听的清清楚楚。
他甚至能想象到,那一个个扁扁圆圆的红细胞在她细小的血管中流动的模样。
可爱。
连细胞都是可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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