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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将盒子递给了许云暮,示意他打开。
黑色的绒布上,躺着一枚做法极其考究的婚戒,优雅蜿蜒的同心藤蔓上,一颗红宝石折射出玫瑰般的光泽。
“这是我和你爸爸结婚时的婚戒,后来他送了我许多更为昂贵精致的戒指,但我依然最喜欢这一枚。”她含泪微笑,“云暮,将它戴在你心爱的人手指上吧。妈妈和爸爸永远祝福你们。”
他握住那枚戒指盒,最后重重的点头。
朝笙清醒的时间越来越短,到最后,一天里往往只有一两个小时。她已经不想在难得的清醒中再去见医生,她想在她舒适温馨的房间里度过最后的时间,遂向许云暮提出了这个要求。
许云暮答应了。
两个人对于注定的分别达成了共识。
清醒的时候,朝笙就窝在许云暮的怀里,要求他念书给她听,她的精力大不如往昔,连看书都懒得自己看了。
许云暮没有立刻问她想看什么书,而是环住了朝笙,握着她细瘦的手指,将那枚戒指缓缓推入指上。她的手指冰冷,甚至和金属的温度接近。许云暮咽下他的痛苦,只轻轻吻着朝笙柔软的头发,温声道:“喜欢吗?”
朝笙举起手,戒指滑过指节,轻轻晃悠到了指腹,那双原本光洁细腻的手如今只剩一层浅薄的皮肉。
和煦的阳光照在戒指上,折射出瑰丽的光,浪漫美好到难以言说。
她问道:“这是爸爸妈妈结婚时的婚戒对吧?”
许云暮又亲了亲她:“对。”
朝笙说:“我很喜欢。”
她兀自欣赏了一会儿,又道:“许云暮,你只问我这一句吗?”
许云暮感受着朝笙瘦削的身体上传来的温度,轻声道:“那么朝朝,你愿意嫁给我吗?”
朝笙将有些发酸的手放下,低头看着这枚戒指,反倒没有回答他。
许云暮几乎以为她又要昏睡过去,慌张地低头看去,朝笙恶作剧得逞,仰面嘲笑许云暮,又无赖似的在许云暮的喉结上轻轻咬了一下,那儿有一颗赤色的痣,她曾在昏暗的夜中用虎牙碾磨:“我愿意啊。”
再咬一口:“我愿意。”
许云暮复又抱住她,让她省点力气别作乱。朝笙确实如今虚弱得不行,她闹了一会儿,也觉得有些累了,于是窝在了许云暮温暖的怀中,又百无聊赖地抽出一本诗集:“今天读诗吧。”
朝笙其实还算喜欢许云暮,虽然她注定要离开这儿,但满腔赤诚的爱足够让她动容。如果要说最喜欢哪儿,大概是他温和低沉的声音,那是对朝笙最大的诱惑。所以她从前逗弄他,让他用那样的声音说出或卑微或羞耻的话——就算命不久矣,朝笙的恶劣丝毫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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