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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景色在她的眼睛里慢慢倒退,她看见穿着蓝白色校服、正嬉笑打闹着的学生,看见学校门口旁熟悉的小卖部,看见道路两旁青葱的树木。微风吹拂过她的面颊,林夕的思绪有些恍惚,
这一刻她才有了清醒的认真:她是真的重回十八岁了啊。
周朝在这时候侧头看她,平淡又自然的声音在他的耳边响起:“手。”
林夕转头,有些迷茫地看向他。
周朝似乎是叹了一声,他轻轻牵过她放在膝上的手,温热的触感从他的指尖传到她的指尖,林夕垂眸呆呆地看着自己落入他掌心的手,他的食指指腹虚虚搭在她的手心,卡在虎口的位置,大拇指轻轻按摩着她虎口位置的肉。
他温热的指腹微微压下她虎口处手背上的肉,轻柔又带了点力道往前推去,虎口处瞬间一片酥麻,疼痛被带起来又很快被他温热的手指抚平,林夕舒服得整个都放松了下来。
她这才记起来,她因为画画、练琴以及常年握笔姿势不正确,从高中开始她右手附近虎口的地方就常常酸痛。后来她读大学以后去看过医生,说是腱鞘炎。以前读高中的时候,她似乎没少在周朝面前抱怨说自己手疼,于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就养成了这个要周朝给自己按摩手的习惯。
她以前做过的矫情事是真不少,也就是周朝惯着她。林夕有些头疼自己以前的幼稚,可是酥麻的舒服从她的虎口处传来,她又觉得好像这样也不错。什么也不用想,什么也不用忧愁,只要安静地和周朝待在一起就好。
第三个站即将到达,公交车上传来广播:“前方到站,城南站。”
周朝松开她的手,低声叫她:“走吧。”
林夕应了一声,提起书包跟在他后面下了车。一下车,周朝就自然地接过她手里的书包,轻松地提起来挂在了肩上。
浅蓝色的书包搭在黑色的双肩包上,周背脊挺直,神色再自然不过,林夕却有些脸热。这样的场景或许在以前再正常不过,但她或许还需要花点时间适应,花点时间变回以前那嚣张跋扈的样子。
跟在周朝旁边走了大概几分钟,林夕发现他们居然到了那家小炒馆门口。林夕有些恍惚,因为她重生前刚刚到过这里。那时候饭馆已经好好装修过。可是现在小炒馆还是她记忆中的模样,连块招牌都没有,几张支起来的塑料桌,几把塑料椅,几只破旧的风扇,就是店里的一切,只不过小炒馆一直生意很好,即便是大中午,里头也已经挤满了人。
林夕心情复杂地跟着周朝进去,远远地她就看到陆景朝他们的方向招手:“诶,这里!”
他们那桌坐着两个人,一个是陆景,一个是顾落栀。陆景留一个寸头,校服松松垮垮地穿着,脸上神采飞扬,林夕才刚看到他,就已经能够想象到他的嗓门有多大。而他旁边坐着的顾落栀,马尾规规矩矩地扎在后脑勺,白皮白净,被他衬得更显文静,一眼看过去好像土匪强抢的民女一样。
果然,她才刚刚走近,陆景已经大大咧咧地来搭她的肩:“诶,英语阅读最后一道选择题选的啥?”
林夕愣了一下。她醒过来的时候,阅读已经写完了,她连做都没做过,哪里记得选的什么?她假装去抽纸巾擦桌子,眼神有些闪躲:“不记得了。”
“喂!”陆景不高兴地撇嘴:“你这什么记性?这也记不得?不是说好谁做错谁请客的吗!算了,我先对对我做对没有——周朝,选啥选啥?你做的肯定对。”
周朝脸色平静:“不记得了。”
陆景瞬间更加不高兴了,他松开搭林夕肩膀的手,恶狠狠地说:“你们俩太讨人厌了——狼狈为奸!”
顾落栀在这时候抿了抿嘴唇笑了一下:“应该叫妇唱夫随。”
林夕耳根一热,她看向顾落栀,才发现她看向自己的眼神带了点打趣。她和顾落栀是这学期才开始同班的,一开始顾落栀只是和陆景是朋友,后来才常常和他们一起玩。她性格安静,但熟了才发现她常常语出惊人,林夕后来也跟她关系越来越好。她在外地的那几年,她们也一直保持着联系。
她又忍不住去看周朝,周朝脸色依然没什么变化,他伸手跟陆景要菜单:“点了什么菜,看看。”
陆景很容易就被转移了注意力,他把菜单递给周朝:“你们看看还要不要加什么菜。”
周朝看一眼菜单,然后在豆腐虾仁炖蛋那里打了个勾,这才递给林夕。林夕觉得够吃了,就没再加,把菜单给了老板娘。
吃饭的中途陆景也一直在叽叽喳喳地说话,林夕心里还有些担心自己会说错话,于是她只是应几声。陆景却突然凑近她,像是要观察她的表情一样:“你不对劲啊,怎么今天这么安静?”
林夕的心里咯噔一跳,正犹豫要怎么解释时,周朝的手伸过来,不客气地把陆景的脸给按远:“离远点,恶不恶心,看着你的脸都吃不下饭了。”
陆景一点就燃,他瞪向周朝:“你什么意思?你说我这张帅脸恶心?”
陆景不甘心地指了指自己的脸问林夕:“我不帅吗?”
林夕眨了眨眼睛,一脸“我什么意思你懂的”的表情。陆景气急,又转头问顾落栀:“栀子你说句公道话,我不帅吗?”
顾落栀正埋头跟难嚼的蒜薹瘦肉奋战,头也没抬地说了一句“帅”,一听就知道是敷衍。陆景气愤地咕哝了一句“朋友没法做了”,然后化悲愤为食欲,继续埋头吃饭。
林夕扬了扬嘴角,熟悉的热闹让她觉得久违又满足。她忍不住侧头看周朝,却见他拿着盘子里的勺子舀了一勺虾滑炖蛋,然后放到了她的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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