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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第3页)

霍轻语纳闷地问:“为什么呀小叔?”

“头……楼顶太绿,不吉利。”

霍轻语:“……”

她小叔不是个完全不信奉鬼神的唯物主义吗,怎么也会觉得不吉利了?

——

恰逢午饭时间,奚时被他哥带去了双子楼顶楼的海天旋转餐厅,约的人已经先到了,正坐在靠窗的位置上,俯瞰窗外的美景。

男人穿着一身合体的西装,戴着一副无框眼镜,斯文清俊,照理说应该是奚时喜欢的样子。

奚时脑海里却只冒出一个念头:比霍景沉差多了。

“朝哥,你们来了。”

看到他们走过来,男人站起来,奚朝走过去拍了拍他肩膀道:“可越,好久不见啊。”

“是啊,有七八年了吧,那时还是奚大少,现在已经是奚董了。”

奚朝笑道:“少埋汰我。”

二人寒暄完毕,各自落座,奚朝转头介绍不情不愿跟来的奚时。

“这我弟弟,奚时,你还记得的吧。”

“当然记得,他小的时候我还把他错认成是女孩子,害他记恨我好几年,一眨眼都这么大了,小时还记得我吗?”

奚时本来没印象的,但说到把他认成女孩子,他脑海里的记忆就涌上来了。

没记错的话他姓林,叫林可越,是珠宝世家林家的公子。

林可越的母亲和奚夫人是手帕交,结婚后两人也有来往,奚时第一次见到他,是父母过世不久,他被接到叔叔家。

那时候他沉浸在失去双亲的痛苦中,整天闷闷不乐,头因好长一段时间不剪,有点妹妹头的味道,加上本身就好看得有点雌雄莫辨的味道,就被来家里玩的林可越认成了女孩子。

为这事,无论后面知道真相后怎么道歉,奚时都不爱搭理他。

当然长大懂事后这种恩怨就淡了,不过二人又差了六七岁的年纪,玩不到一块。

兼之林可越高中毕业就出国留学深造了,所以奚时其实跟他并不算太熟。

毕竟是故人,奚时不好太冷淡,抿起嘴唇笑了一下,打招呼说:“可越哥。”

林可越含笑点头。

奚朝帮林可越贴金。

“你可越哥可是常青藤毕业的大才子,以后也是我们集团的法律顾问。”

奚时说:“我记得,以前可越哥就是学霸,叔还经常把他拿来和哥你比较,气得你直接离家出走说要去流浪地球。”

奚朝:“……”

好好好,带他来相……不,见儿时的朋友不高兴,戳他肺管子是吧。

别看奚朝现在人模狗样的,少年时期就是个混不吝,还有很严重的中二病。

而林可越那时候就是别人家孩子典范,经常被奚锦年拿来和奚朝作比较,导致奚朝跟他单方面结了大梁子,每次听到林可越这个名字都牙痒痒。

奚朝戳他脑袋:“能不能给你哥留点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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