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们等的人始终没有出现。
等地平线吞没太阳最后一缕光明时,沈知非走了出来。
听到身后有脚步声,林茜欣喜不已,转过身循声望来,等看清那张脸时,她忍不住鼻尖泛酸。
沈知非脱下运动服外套给她披上,“天冷。”
林茜终于忍不住掉了眼泪,一颗颗顺颊而下,打湿了她的前襟。
沈知非张开手臂,把她圈进怀里,轻拍她的后背以作安慰。
林茜哭得更厉害了。
“为什么?”沉闷颤抖的哭声从胸口传来,“我以为他会来的,我想不通……我的每封信他都看过了,他为什么不来?”
沈知非望向不知名的远处,侧耳倾听这个女孩子断断续续的哭诉,良久,才沉声说了一句“对不起”。
林茜抓紧他的胳膊,哭声再也压抑不住,整个身体都在轻微颤抖,像是在秋夜中呜咽的受伤小动物。
与此同时,宋朗骑着车子晃晃悠悠地回家,走到半路才想起好像一直有件事要等他去办。
是什么呢?
想了半天,才在等电梯时一拍脑门想起了那封信。
他从外套里扒拉几下,找到了信封。
宋朗注意到信封被打开过,但他顾不上细想,翻出信匆匆看了一眼,边念叨着“完了完了”边扭头往外跑,一路风驰电掣往学校赶。
路灯已亮了起来,将通往学校的路铺成一条斑驳的暖黄色。
宋朗把车子扔在大门口,跟保安说了两句,便飞一般地往南边跑。
等他气喘吁吁跑到时,远远瞧见抱在一起的两个人,他还挺八卦地“啧啧”两声,心想这是哪班的小情侣早恋呢?
他四下张望一番,没看到林茜,难不成是等太久她先走了?
一抬手腕看看时间,已经快七点了。
他想,明天去找她道个歉吧。
正转身要走,远处抱在一块的人分开了,个头稍高点的男生从兜里掏出纸巾,像是在给女孩子擦眼泪。
宋朗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只一眼,他就认出了沈知非。
沈知非给她擦眼泪的动作很温柔,就像白天他给宋朗擦额头的血一样,很轻很慢,让人只从他的动作中便无端生出一种被珍视的感觉。
宋朗躲在榕树后,心想怪不得白天他弟看起来不太开心,原来信封是被他打开的,原来他弟喜欢林茜。
他目送沈知非和林茜并肩走出校门,这才缓步去了门卫室门口把车子骑回家。
爸妈都因出差不在家,宋朗叫好外卖等沈知非回来。
等防盗门传来动静时,他抬头看了眼墙上的表,正好七点半。
沈知非换好拖鞋走进客厅,正对上宋朗望过来的目光,他下意识地咬了下嘴唇。
简介关于我在无敌文中开酒馆无敌文中的一股清流,楼天都穿越异世成了反派男配,不过为了美好的生活,他选择不走剧情线,反而开了家酒馆。数年后,楼天都在酒馆打了个哈欠你们喊打喊杀我致富家,你们打死打活我享受美好生活,你们打的要了命我在家喝的不尽兴。本书适合平淡无聊以及睡前观看…因受兽武装的影响,本书有些许骚话…...
简介关于痞子爱我林知意,整个南福城有名的名门大小姐,知书达礼,明理能干。十七岁父母车祸意外去世,一手担起家里的茶叶生意,照顾年幼的弟弟妹妹,抚养弟妹长大,十年如一日。人人都唏嘘这么一个好姑娘,最后嫁给了整个南福城最痞的那个痞子。*婚后,赵霆川不负他痞子本色,作天作地,让林知意不得安生。直到一次他烂醉着在酒吧跟别的女人花天酒地,被赶过来的林知意掀了桌子。在场的人从没见过好脾气的林知意这么失态过。赵霆川却高兴地爬起来一把将林知意拉到怀里你再说不喜欢老子!...
穿到平行时代,他手拿特工系统,潜伏在日方窝里。别的卧底特工低调隐藏身份。孙浪作威作死,搅的海市鸡犬不宁。引得四方怒气冲天军统这个孙浪既然不愿加入我们,留他也是祸害,派人杀了他。红党这个孙浪他枪杀了我们同志,把他放进锄奸名单。百姓这个孙浪又,狗汉奸龟儿子,迟早有一天要杀了他。小日子八嘎呀路,这个孙浪简直是死啦死啦滴孙浪知道后,有苦说不出...
李志豪作为一名普通的农民工对于人生没有太多的追求,只希望自己可以像加菲猫那样躺在沙上吃着披萨懒洋洋的看着电视。几经命运的捉弄和生活的洗礼之后他终于是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生于这个特殊的年代,既有对梦想的渴望,又有对于现实对于生活的恐惧,这中间如何取舍如何选择属于自己的未来,这样的困惑不只是他,同样也是我们这代人梦想成为一只加菲猫...
精品好书,尽在咪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