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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此难过了一阵子,把他装进耳室的大陶罐里,在罐子上刻了他的名字,也算是让他入土为安了。
再后来,凡是他们死在我能够到的地方,我都会翻翻他们的口袋和背包,见到手机就拿走。
墓里虽说没网没信号,但有人的手机里存着音乐、电影、小说,甚至还有单机版的手游。
它们为我枯燥的古墓生活平添了一些色彩,我学到的词汇越来越多,对我而言,他们没有隐私,我会翻遍他们的聊天记录,点开每一条语音对话。
不知道是不是人气沾多了,我最近感觉自己比以前灵活许多,直接表现是我能眨眼了,不再像从前那样双目圆睁,张着大嘴像要吃人似的。
按说古墓里没有镜子,但盗墓贼常跟道士合作,甭管是真道士假道士吧,他们身上特别喜欢镜子,尤其是光亮的铜镜。
第一次在死后照镜子,我被自己吓了一跳,不敢相信镜中那个披头散、双眼凸出、嘴巴大张的怪物是我。
但我已经不记得生前的自己长什么样,便姑且接受了死后的样貌,我是个随遇而安的人,喜欢生活有点小情,哪怕是粽子,也是个爱美的粽子。
于是我用盗墓贼留下的食品包装纸,给自己折了一些纸花,戴在头上弥补容貌的不足。
第二章在古墓中迷路的粽子
偶尔下墓的人里,也有女性成员,事实证明,不管是女盗墓贼,还是女粽子,都有一颗爱美的心。
如果幸运的话,我会从她们的背包里现精巧的化妆包,里面有我最爱的遮瑕粉底液和唇膏。
用时下流行的话说,我是一只精致的粽子。
墓中生活安逸,但我还是想出去,这座古墓我已经住得够够的了。
我按盗洞的序号,给每批下来的盗墓贼编上号,免得把他们搞混。
原本古墓里一穷二白,可自从他们出现,耳室里的东西是越攒越多,基本都快塞满了。
能走到主墓室的人并不多,如果他们无法到达主墓室,也就是我的卧室,
那我很可能拿不到他们带下来的物品,因为他们会死在各种各样我够不到的地方。
我的身体已经和正常人一样灵活,所以这次,我决定主动出击,趁他们还没死的时候,把他们的背包偷回来。
绝望的情绪是会传染的,长年累月下来,我也觉得自己是出不去了,那么只能尽量为自己搜集娱乐消遣的东西。
说直白点,我爱上了翻包,就像喜欢拆礼物的小女孩儿,迫不及待地想要拆开所有礼物,包括还没到手的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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