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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想自己打小就热衷于行侠仗义的优良品德,总觉得之前说不定是时机未到,也许去了道观就会有大师看出我身上的守护神。
就像小学的时候,林狗没及格的语文卷子落在教室里,我还会特地给林叔叔送过去。
要知道,我家和他们家之间可是隔了整整三户人家,走过去的功夫都够我吃完一袋狗牙儿了!
我牺牲了自己宝贵的零食时间去给林狗送温暖,想起老师教导我们做好事不留名,还专门用红领巾蒙了面再去敲的门。
但或许是由于我那时候的易容本领还有待提高,林叔叔一眼就认出了我,他满面笑容给我递了颗大白兔奶糖,转身抄起鸡毛掸子就往屋里走。
帮助别人,果然自己也会快乐!
我开开心心接过糖,从此对老师说的助人为乐坚信不疑,更加坚定了自己日行三善的决心。
过街的老奶奶不常见,所以我行善的主要对象自然是林狗,那孽缘颇深的发小。
之后每次他忘了带卷子,都是我给林叔叔送过去的。
后来有天林狗脸上浮着个巴掌印,头顶飘着几根林叔叔鸡毛掸子掉的毛,严肃地跟我探讨起“僵尸片看多之后会不会有僵尸从电视机里钻出来偷卷子”的问题。
那时他坐在大院门口的石榴树下,脸上挂着那个年龄很少见的惆怅表情,望着外面那条一眼就能瞧见头的青石板路,就像望着他得分同样稀少的语文试卷。
秉承着做好事不留名的人生信条,我没告诉他其实卷子都是我送过去的,只好善解人意地安慰他:“僵尸都喜欢吃人脑,但你没有脑子,所以僵尸不会来找你的!”
我逻辑分明有理有据的安慰很见效,林狗一转头看我,嘴角就疯狂往上扬起,用生怕我耳背似的音量高声喊:“万、斯、年,你长虫牙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他句末那几声哈笑得很用力,我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的后槽牙在发疼。
林叔叔给的糖太多,而年幼的我还不懂得节制的道理,最后我去了牙科。
由于爸妈忙着上班,七岁的我只好一个人揣着人民币,蹬着自行车,一路骑过那座很高很长的跨河大桥,去往离家好几公里的医院。
那时我住在浙江的一座小镇,几乎可以说是乡下,从家里到学校要途经很多片菜地,像医院那种场所更是不常见。
童年时我的世界很小,小到对世界的概念仅限于桥的这边,与桥的那边。
桥的这边是我从小生长的地方,它古旧、落后、朴实,但充满了一切我熟悉的安心感。触目所见是青石板、白墙黑瓦与平房大院,街坊邻里互相都能认个脸熟,彼此间还时不时串个门。
而桥的那边繁华、遥远、未知,充满了我对远方的一切幻想。
在我的想象中,那里有着成片的高楼大厦、有着看不完的动画片、甚至还有肯德基的门店——
好吧,那时我的想象力还很有限,因为我的见识就很少,这直接导致了我做梦的素材库贫瘠得不可思议。
长大后我读到黑塞的《德米安》,看到开篇那两个世界的描写,一瞬间就被击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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