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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第1页)

这唯有枯枝败叶的小院中,韩覃披着唐牧那件本黑的裘衣正默站着,几只寒鸦哀叫着飞过,正房内不过桌响椅动一声闷哼,再过了片刻,熊贯却是卷着一卷竹席抱了出来,径直往后院去了。

北方农家的炕上,先铺席,再铺毡,然后才是褥子。熊贯应当是抽了炕上的席子,用来裹这高太后的。韩覃轻叹一声,回头侧眸仰望唐牧,他是男子,见惯生死,面上倒看不出什么来。

韩覃道:“高太后从一个贵家女到宠妃,再到皇后,最后做了太后,权倾一朝,荣华一世,最后却落得个草席裹尸,可见权力虽好,却是柄双刃匕,能杀伐亦能自戗。

二爷,我从未迷恋过你手中的权力。便是去年夏天,若不是黄河洪水相阻,而李书学又死在半途上,我也从未想过再回京城。之后李书学死了,我又重回京城,借助你的力量想为我们韩府正名,这确实是一点私念。但也仅此而已,从此之后都是随您的意愿,正如那庄箜瑶姑娘随您的意愿入宫去陪伴皇帝一样,我始终未曾逃出过您的掌心。但这绝不是因为我们迷恋权利,想要借着你手中的权利舞云弄雨,满足虚荣或者求个泼天的荣华富贵。

我想庄姑娘之所以情愿以焦黑的尸骨为你铺路,也是因为你那句想让普天下的士庶过的更好一点,想让这大历朝的男子们都挺起脊梁,让妇人们都能正正当当行走于天下。我们是很柔弱,担负不起家国大业,可那颗想报家国的心,与你们男子是一样的。只要你不曾忘记自己来此的初心,不曾忘记去年那个雪夜在怡园对我说过的话,我亦不会忘,亦仍会如往昔一般待你。”

她之所以刻意提及他的初心,与当初在怡园时的那段话,却是为了李昊。自从八月十五那场宫变之后,唐牧入了阁,朝势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如今三司六部之中,多是他这些年提上来的年轻人,那些人只知唐牧,也只唯唐牧马首是瞻。

唐逸的谋反只是取巧,趁的也只是个乱机而已。但如果唐牧自己看不上李昊,想要把他除掉,改朝换代或者不容易,但弄个幼帝出来携天子以令诸侯却是非常容易的事情。她并不为私心或者怜悯李昊,只是单纯不希望唐牧渐渐忘了为国为民的初心,也学高太后擅弄朝堂,最后要落得个草席卷尸而已。

可如今的唐牧似乎听不进去这些东西,他背负着双手,环顾了片刻的四野,自言道:“阿难道是很会选地方。这地方临近运河,交通便利又不为人知,可藏匿亦可逃逸。他能从去年一直谋划到今年,而我却一丝也不知情,是我小瞧了他。”

他伸出双手,略俯了肩,韩覃顿得片刻,便仍旧攀上他的肩膀,略微一跃,趁着他的起势便稳坐到了他的怀中。

熊贯掩埋好了高太后,自西屋中扛出那昏睡的坠儿来,与唐牧一前一后出了大门。门外整齐肃列全是唐牧的护卫,一行人上马,趁着黎明的天色疾马赶往京城。

这一回,唐牧终于可以将韩覃接往怡园了。王治带着那小阿蛮,自然有宋国公陈疏带兵去剿。马骥即死,东厂也跟他一起被葬送于历史中。唐逸从去年的小年谋划到今年,整整一年,也不过让唐牧所要打的那场仗提前,让东厂加速了它的灭亡而已。

唐逸是唐牧一手带大的孙辈,与他同朝为官,还是他亲自举荐上去的大理寺少卿并锦衣卫指挥使,否则的话,一个年仅十七岁的孩子做指挥使,谁人能服?

☆、第84章

他犯了谋逆的死罪,唐牧却还得费心替他遮掩。如今他就被关在唐牧当初为韩覃所置的那所院子里。隔一条巷子便是韩覃自己的家,过了韩覃家,曾经属于韩复家的那幢大宅如今被陈启宇从锦衣卫手中以极低的价格买了下来。

搬进去之后,他老娘按照老家的习惯,将韩复家所有的房梁摸了一遍,所有墙壁敲了一遍,又连夜将地上所有的砖都翻了一遍,闷声再发得一注大财,这所院子就等于是白送了。他那再蘸的妻子小梁氏虽初时因有些嫁妆而傲气,还想拿捏婆婆,谁知陈启宇这一两年中平步青云,生财有道,渐渐也不将她当初那点嫁妆放在眼里。

这小梁氏自己的父亲牵扯到韩复身上,还是陈启宇上下疏通关系才能脱了干系。如今表面上三从四德敬婆婆,低声下气奉丈夫,怀孕后又还主动替陈启宇纳了几房妾室,个个床上百般温柔,下地战战兢兢。普天下的男子,二十年寒窗三千里上京路搏到金殿,所为不就是儿孙满堂妻妾成群。

所以如今的陈启宇,相对于一年半前对着韩覃说自己家贫,纳不起妾的时候相比,真可谓是云泥之隔了。这日他着小梁氏亲自做了几样下酒菜,又温了一壶好酒,自己擦天黑提着出门,经过韩覃家再过巷子便要去探望唐逸。

唐逸虽不必坐监牢,在这院子里的待遇也不比牢房里好。且不说有一个永远戴着帷帽默默无闻的许知友在外看着,一日三餐也尽是些清淡素菜,脚上手上皆要戴着铁镣。陈启宇与许知友亦是熟识,千般央求之后许知友才解了唐逸手脚上的镣铐,准他坐着喝顿酒。

陈启宇凡事皆以唐牧为榜样,便是连着衣,也皆是学着唐牧。但凡退了朝,总清清减减一件砖青色长衫,顶多套件外氅,朴实而又谦和的样子,任谁也瞧不出他是个闷声发大财的富翁。他替唐逸斟满一杯酒送过去,又替他比好筷子放到对面,自己也端起酒杯敬了一口,两人默默饮了。

唐逸也知他是唐牧派来的说客,饮完了再自斟一杯,默默的喝着,菜却是一口不吃。

一盏豆灯,相对而坐的两人,陈启宇也不说话,默默陪唐逸喝着。

“我头一回见她的时候,她大约就这么大!”唐逸伸手在半空中比着,比得许久又吞了半口酒,才道:“两颊泛着黑气,满脸上就只有两只眼睛,目光凶的像只野猫一样。”

他手中紧捏着那只酒杯,捏得许久忽而甩手砸到了地上,咬齿一字一顿道:“那还是个孩子!”

唐逸心里始终过不去的,还是韩覃仍还小的时候,唐牧所起的那些心思。那怕唐牧杀了唐世坤,唐逸也未对唐牧起过太大的恨意。他有那样一个没谱的爹,生怕自己的血中也流着唐世坤的劣性,在唐牧杀死唐世坤后的五六年中,一直乖巧,听话,将唐牧当成楷模一般,要学他的清正,豁达与耐心。

直到他在怡园外见到韩覃,再回忆起当年韩覃在唐府时,唐牧的举动,以及他特意要接韩覃往怡园住的那段过程。唐牧那如长如父的形象,才在他心目中瞬时崩塌成一地狼籍。

陈启宇却是一笑:“我初见韩姑娘的时候,是在香山上的静安禅寺。那时候,俞戎举荐我去拜他为师,他召我往静安禅寺相谈,在入寺前,我到山后解溺,恰就见她两手抱着只小树,晃荡在茅房后的半壁上,雪青色的长裙,纯白织锦的圆领褙子,漂亮的像只小狐仙一样。”

那正是韩覃逃走的那一天。唐逸不喜听陈启宇说起这段,夺过那酒坛子闷了一气,抱坛子放在桌上,再缓缓推给陈启宇:“多谢你的酒。我不会到唐牧面前认错,若他果真够狠,就杀了我,再或者关我一辈子,也使得。”

陈启宇接过坛子放到了一侧,扣起筷子挟起根香葱问唐逸:“你可吃过这东西?”

唐逸看了一眼道:“菜里总会有它提味,不过我不吃葱蒜,所以不碰这东西。”

陈启宇丢了那点香葱在盘子里,轻搁了筷子道:“我当年求学的时候,替一个老妪写了封诉状,她送了我一捆香葱,有三天的时间,我每天吃生葱,喝热水,直熬到母亲送来米与腌菜,才算没被饿死。

若以我自己的本性来论,我也不喜茹这些带腥膻的食物,可若是将要被饿死,而它恰又能救我的命,我便非吃不可。”

唐逸终于听进去了一点,却是轻轻摇头,唇上那才生的新须仍还茸毛一样,配着他清俊的面庞,倒有些滑稽。他道:“站在你的角度上来看我,自幼有最好的夫子倾囊相授,出有仆,入有婢,入过殿试不必到翰林院坐冷板凳就能做正三品的官职,普天之下,有朝以来,也再无人有我这样高的起点,而那起点是唐牧给的,所以你认为我就该如你,如许叔叔、熊贯等人一样,誓死忠诚于他,不问对错,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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