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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迷迷糊糊间,程郁觉得脸上痒痒的,好似有什么东西停留,严重睡眠不足的他烦躁的挥了挥手,翻身后又觉得不对劲,刚才那个触感好像是有人用手碰他,一回头正对上趴在他身侧的人,他试探性的喊了一声,“芩哥?”
“太阳都晒屁股了,大懒虫。”
是啊,太阳晒屁股了,但他昨夜一夜没睡。
对付芩哥,程郁有一手,翻了个身,披风一盖,完全没把这小子当回事。
经过一路的调教,芩哥也知道程郁不好惹,万一把人惹恼了,极有可能吃巴掌,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芩哥只能自己一人掰手指打发时间。
等程郁醒来时,这小子趴在床头,几乎是枕在他的手臂上睡觉,不得不说,六岁的芩哥可比恢复记忆时可爱多了。程郁更喜欢和芩哥相处,休息足了,程郁便打算问猎户平和县的方向,哪知那猎户却说平和县暂时去不得。
近几日难得天晴,今日更甚,天空湛蓝,万里无云,平添几分燥热,笔直的官道上掀起微风,黄沙卷地,一路排队的百姓多了几分风尘仆仆的狼狈。前方不知何时设了一个路障,守卫的人眼露精光,仔仔细细的观察通过的百姓,不管是带帽的,还是脸上脏乱的,都要反复查验才可通过。
躲在草丛之下的程郁只想骂爹,这个路障设在去往平和县的必经之路,就是说想要去平和,只能通过这个地方,否则只能绕远。且不说绕远得走多少路,依照莫睿芩这几天的发作规律,程郁能不能带他活着走到平和县都是问题。
屋逢连夜偏漏雨,真是人倒霉起来连喝水都觉得塞牙。程郁蹲在土堆旁思索,听说这个路障是昨日才设的,搞不好是昨日自己留下脚步的原因。瞧着这防守程度,想要蒙混过关明显是不可能了,虽说他用帽子把莫睿芩的头发藏起来,但长时间留在猎户家也不顶事。话说,这里离平和县不远了,官府都不管这些事吗?
正想着事,程郁的眼睛忽然被晃了一眼,他眯着眼睛看过去,瞧见人群之中一颗移动的光头格外显眼,背后挂着的陈旧斗笠瞧着也眼熟,再加上那张染尽凡尘的脸。程郁大喜,也没想那么多,趁着守卫认真检查的空挡,捡起一旁的石子就往那刺眼的光头上丢。
“……”戊方一手摸着脑袋上明显的大包,一边看着头顶带着草环,身上插得跟孔雀开屏似的程郁,道,“程公子,贫僧自认为待你不薄,何必下如此杀手?”
“对不住啊,一时没控住力道。”程郁目光落在戊方左侧额头,那里鼓起的包不小,好似凸起的角似的,程郁想笑又不敢笑,真是怪随手捡的石头,没想到能将人砸成这样。
“那日一别,程公子与那位公子过得如何?”
“不好。”想起这几日过的日子,程郁眼眶一热,活了这么多年,他还是头一回把日子过得这么狼狈,如今碰上熟人,程郁恨不得将这几日的委屈一股脑全部倒给戊方,顺便又说了如今这路障过不去的事。
“这有何难?贫僧有办法。”
身边有戊方这个助力,程郁这几日紧绷的精神总算松懈,他领着人去了猎户家。这猎户平日不怎么下山,只在山间活动,但对钱这种东西还是喜欢,程郁给了二两银子,租了他一间房,也不管程郁带什么人回来。只是戊方觉得猎户家不好行事,他只能收拾东西带着莫睿芩跟上戊方的脚步。
他们在山坳处寻了个山洞,也不知戊方要倒腾什么,丢下两人就跑。程郁在猎户家买了肉干,用肉干给莫睿芩熬了些汤,这小子似乎对吃的没什么挑,但举止又斯文,总让程郁觉得有几分违和感。
从现在来看,六岁的他还是平易近人的,怎么一恢复记忆就六亲不认?程郁好奇的目光落在莫睿芩身上,此时他散落的头发被布条捆绑,细碎的头发挂在脸颊两侧,打下的阴影好似让他的轮廓更具魅力,与眼神内的澄澈形成鲜明反差。
程郁此时大概明白现代女生口中说的奶狗和狼狗的区别了,说实话要不是狼狗致命,还是挺有诱惑力的。
望着望着,程郁似乎想起那夜,莫睿芩压在他身上喘息的事,滚热之间又带着几分情人的亲密,呼吸掀起鸡皮疙瘩,划过他敏感的皮肤……
艹,他没事想起这些干啥?
“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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