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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梦秋乖乖的把小狗放下,努力的睁大着眼睛不让眼泪掉下来,即便再不舍,她也会乖乖听恩公的话。
可没想到的是,她刚站起转身,额头就被手指轻轻的弹了一下,“我说不许就真的不要了?怎么连撒个娇都不会,我家小弟都比你会撒娇。”
林梦秋捂着自己的脑门,傻傻的站在原地,“我不想让恩公为难。”
“跟你说了,不许喊恩公。”少年顿了顿才带着笑意的交代身后人,“阿袁,把这小东西给带上。”
而后不等林梦秋反应过来,就把人拎到了马上,“再不进城,就把你丢这荒郊野岭,让你和尸体过夜。”
林梦秋从来没有骑过马,但她不怕,还大着胆子的仰头去看身后的少年,轻声细语的喃喃:“才不会呢,恩公是天下最好的好人。”
等到入城后,两人便分道扬镳了。
原本少年是要送她回府的,但他临时收到密信离开了,还好,她记住了他的名字。
沈彻。
林梦秋从前世的记忆中回过神来,那凶兽已经到了眼前,通体漆黑红眼尖牙,好似下一秒就能将她撕碎。
“小狗狗?”
林梦秋试探的喊了一声,她觉得这狗有点眼熟。
但她又不太确定,几年前捡到它的时候,明明还是掌心小小一团的小奶狗,怎么转眼间就成了这幅模样。
她屏住了呼吸,看着那凶兽在她面前停下脚步,将它那巨大无比的黑脑袋往前一凑,就在她吓得要闭眼等待它的血盆大口时。
林梦秋感觉到了毛茸茸柔软的触感,低头看去,八两的大脑袋正在她腿上轻轻蹭。
边蹭边发出一声声似泣似诉的嗷呜声,不像是嘶吼,反倒像是在撒娇。
林梦秋的眼眶瞬间就红了,呜呜呜,岁月果然是把杀狗刀,她捡的小奶狗长大了,而且丑的让她不敢认。
屏风后的沈彻忍不住的拧眉,他怎么没发现,这狗东西,不仅贪吃还好色?
沈彻看着椅子上的女子,分明端着贤淑的架子,眉眼间却透着盈盈的喜悦,他怎么才发现她的眼底有颗泪痣,笑起来时明媚又妖娆。
“阿四,你确定当年救八两时,那个小姑娘姓宋?”
“奴才确定,那辆马车便是苏城宋家的,后来来领尸首的也是宋家。”
“派人去趟苏城,查查那人如今身在何处。”
“是。”
作者有话要说: 沈彻:好色贪吃的狗东西,离我媳妇远点!
第14章
阿四还记得,捡到八两那年正好是世子出征前夕,有一批粮草需要在江南采买,这才会途经苏州剿匪救人。
只是刚进城就收到了前线的消息,蛮夷突然发兵,我军损失惨重,沈彻连粮草之事也顾及不上,直接就策马往西北赶。
之后沈彻就在军营待了一年有余,带领将士浴血杀敌,立下赫赫战功,只差最后一场大战,打完便可班师回朝,将蛮夷赶出我朝领土,享百年太平。
可没想到大战打赢了,沈彻却遭人暗害,从马上滚落,千军万马间九死一生,虽然保住了性命,却断了双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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