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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第1页)

第70章

今日当值的是青山,从怀里掏出几块油纸包着的八珍糕,无奈地摇摇头:“林莺时看着还挺机灵的姑娘,怎么总是犯迷糊,她是王爷的人,有什么事撒个娇不就解决了,干嘛要舍近求远,去找宋怀恩。”

“她不是犯迷糊,她是过惯了锦衣玉食的日子,不愿意跟王爷奔赴漠北。”

凌云自以为看透了一切,规模庞大的陆家军驻扎在近郊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再说了鞑靼和也先部落蠢蠢欲动,王爷壮志未酬,自然不会选择在盛京当一个养花逗鸟的闲散王爷。

说白了,林莺时和陆九昭不是一路人,而且看王爷的意思,也有意放手。

估计现在只等林莺时主动开口呢。

青山用袖子擦了擦嘴角的糕点渣渣:“娇情,漠北有什么不好的,大漠,旷野,草原,孤烟......林莺时以前不是还写过一首《凉州词》,我还以为她跟那些寻常的贵女不一样呢。”

凌云:“这就是她的高明之处了。”

也是那首《凉州词》奠定了林莺时成为大周第一才女的美名,养尊处优的闺中女子,才不会仰慕边塞的风光呢,光是那刺骨的朔风都能划破那如雪的肌肤。

现在定北王回漠北的事情还没有完全敲定,她就迫不及待地发展下家了。

幸亏林莺时运气好,遇到像定北王这种光明磊落的大丈夫,不会强人所难,更不会以暴力手段胁迫一个女子。

另一边鬼鬼祟祟的林莺时已经来到了忠勤伯府,忠勤伯虽然是个虚职,没什么实权,可也是正一品的大员,府邸很是气派。

林莺时刚准备让门房通传,袖子就被人扯住。

“婉婉,我就知道你还记得我的生辰。”

宋怀恩明显喝了不少酒,脚步都有些虚浮,酒臭味简直辣眼睛。

他和张丽燕都要结婚了,肯定互换过庚贴,要是张丽燕真的有情,肯定会留意,想必宋怀恩等了一天,也没等到。

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也是宋怀恩活该。

她轻而易举地推开男人,宋怀恩没站稳,竟然被她硬生生地推到了好几米之外。

林莺时掀开面巾,哼笑:“你家婉婉有我这么好看吗?”

看到她这张脸,宋怀恩一激动,就抱着墙呕吐起来。

林莺时提起裙子,温柔地给男人拍背。

肩胛骨像是被石锤重重地锤击了一下,直接摔了个倒栽葱,头上用来束发的白玉冠都摔裂了,他揉着磕破皮的额头,厉声质问;“林莺时,你敢以下犯上。”

“自然是不敢的,不过我也是在乎你的安危,万一真的被呕吐物卡到嗓子眼,说不定会有性命之忧,我一时情急就下手重了一点,我这也是关心则乱,你就大人不记小人过吧。”

话既然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林莺时可没忘记这次过来的目的:“今天的事情是误会一场,我是肠胃不好,并非有孕;我平日里总念叨着大人的龙章凤姿,仰慕非常,所以沈月殊才会误认为我腹中胎儿是你的。”

男人掀起眼皮看她,忽然轻笑出声,语气有些意味不明:“林莺时,你怎么什么话都说得出来?”

宋怀恩这一路走过来,没少见溜须拍马,曲意逢迎的小人,甚至他自己,都算得上小人中的佼佼者,可第一次遇到林莺时如此厚颜无耻的小人。

“你对我仰慕非常?”

“嗯,不瞒你说,我之前也跟其他人一样以为你是佞臣,只不过是走了狗屎运,才能从下等人摇身一变成为当朝首辅,可你在短短数月之内,平定南阳的暴乱;修建了郑国渠......这都是利国利民的好事,我爹在书信中,很多次都夸你,说有你这样的肱骨之臣,是社稷之幸,是万民之福。”

林莺时说得口干舌燥,再次感谢原主的才高八斗,才能拍出来这么清新脱俗,卓尔不群的马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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