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古代,朝臣上朝,如果朝政没处理完,大臣们留下吃饭不奇怪。
因此,秦碧没多想。
不仅秦碧没多想,满朝文武也没多想,等到了中午,大炎皇帝饿了,看了太监一眼,太监便去安排中午的御膳了。
大炎皇帝是个不错的皇帝,不喜铺张奢侈,平时午饭和朝臣吃的都一样,到了初一十五吃蕴含了灵气的米饭菜肴。
历来如此,周边各国也是这个规矩。
初一十五吃习惯了,大炎皇帝和朝臣们都忘了这茬了,等饭菜上桌,每位朝臣两菜一汤,荤素搭配,加一碗米饭。
不够可以继续盛饭,馒头管饱。
贺炎吃的比较清淡,戎隽抱了孩子,不急着吃饭。
面前的桌几上,摆好了两菜一汤,以及戎隽从家里带来的空盘子和小碗,小家伙饿了,抱着秦碧凝聚的小茶碗啃着。
“爱卿,怎么不吃饭?”大炎皇帝刚要吃饭,看戎隽抱着孩子没动筷子,问了一句。
朝臣们低声和旁边的官员说话,讨论上午的朝政,听到大炎皇帝问话,下意识的看过去,就发现这位战神级别的世子没带食盒。
工部尚书露出诧异之色,戎隽就等着这话呢,抱着啃小茶碗的孩子说:“没给小儿带餐食,他可是叫你皇伯父,要不,皇上给你小侄匀一点饭菜?!”
“这,这······”大炎皇帝看向自己的御膳,六菜一汤,一碗米饭:“孩子还没长牙,不好吃这些烟火大的菜肴。”
大炎皇帝看一眼太监:“去御膳房,给小世子蒸一碗蛋羹。”
太监领命而去,快步去御膳房吩咐。
“没必要那么麻烦。”戎隽起身,拿了小碗小盘去了大炎皇帝旁边,拿着筷子从大炎皇帝盘子里夹菜,喂给小家伙。
菜肴和汤都是蕴含了灵气的食物,戎隽一勺汤,配一点青菜,喂给小家伙,小家伙乍一吃到不一样的,吧嗒了一下小嘴。
“啊。”小家伙张嘴。
戎隽继续舀汤,配一粒米饭,加上一点菜,喂给孩子,小家伙吃的欢实,小胳膊小腿都动弹,可把孩子给乐坏了。
大炎皇帝拿着勺子:“······”
满朝文武:“······”
大臣们这会儿可算回过味来了,好家伙,还以为忘了带食盒,原来在这儿等着呢,跑朝堂上蹭吃蹭喝来了,大炎皇帝一个月也就初一十五能吃一顿灵气食材,这位世子可是一点都不客气。
跟皇上关系好的都没吃上,工部尚书运气,盯着小孩,可真能吃呀,这才多大,估摸着一碗汤都给喝了大半了。
丞相和户部尚书都开始吹胡子瞪眼了,气的饭都吃不下了。
大炎皇帝不喝小孩喜欢的汤了,给小孩留着,大炎皇帝拿着勺子朝另一份汤碗伸过去,戎隽先一步舀了一小勺,吹了吹,喂给小家伙。
大炎皇帝:“······”
“这么点小孩。”大炎皇帝道:“能喝汤吗?”
“能喝。”灵气食材呢,好东西,人小可以小口小口喝,戎隽一边不客气的喂孩子,一边提意见:“就是咸了点,下次尽量少放盐。”
户部尚书:“······”
好家伙,还想下次蹭皇上的灵气食材?!
简介关于我在无敌文中开酒馆无敌文中的一股清流,楼天都穿越异世成了反派男配,不过为了美好的生活,他选择不走剧情线,反而开了家酒馆。数年后,楼天都在酒馆打了个哈欠你们喊打喊杀我致富家,你们打死打活我享受美好生活,你们打的要了命我在家喝的不尽兴。本书适合平淡无聊以及睡前观看…因受兽武装的影响,本书有些许骚话…...
简介关于痞子爱我林知意,整个南福城有名的名门大小姐,知书达礼,明理能干。十七岁父母车祸意外去世,一手担起家里的茶叶生意,照顾年幼的弟弟妹妹,抚养弟妹长大,十年如一日。人人都唏嘘这么一个好姑娘,最后嫁给了整个南福城最痞的那个痞子。*婚后,赵霆川不负他痞子本色,作天作地,让林知意不得安生。直到一次他烂醉着在酒吧跟别的女人花天酒地,被赶过来的林知意掀了桌子。在场的人从没见过好脾气的林知意这么失态过。赵霆川却高兴地爬起来一把将林知意拉到怀里你再说不喜欢老子!...
穿到平行时代,他手拿特工系统,潜伏在日方窝里。别的卧底特工低调隐藏身份。孙浪作威作死,搅的海市鸡犬不宁。引得四方怒气冲天军统这个孙浪既然不愿加入我们,留他也是祸害,派人杀了他。红党这个孙浪他枪杀了我们同志,把他放进锄奸名单。百姓这个孙浪又,狗汉奸龟儿子,迟早有一天要杀了他。小日子八嘎呀路,这个孙浪简直是死啦死啦滴孙浪知道后,有苦说不出...
李志豪作为一名普通的农民工对于人生没有太多的追求,只希望自己可以像加菲猫那样躺在沙上吃着披萨懒洋洋的看着电视。几经命运的捉弄和生活的洗礼之后他终于是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生于这个特殊的年代,既有对梦想的渴望,又有对于现实对于生活的恐惧,这中间如何取舍如何选择属于自己的未来,这样的困惑不只是他,同样也是我们这代人梦想成为一只加菲猫...
精品好书,尽在咪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