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0章 蜃珠遁法&南易失踪(第1页)

看完热闹,南枝领着南叶去了一趟钱庄。

——感谢天地宝树抽出来的金元宝,尽管只小小一个,却也足足十两。

十两金便是百两银。

钱庄老板用剪子铰下一角,又见南枝这金子成色极好,便大方的与她换了十张十两银票。

出了钱庄,南叶扯着南枝的袖子小声嘀咕:

“亏了亏了,大姐,成色这么好的金子,该再多问两家,说不得能多换一两银。”

“我懒得再跑,少换一两也没什么,总要让人家有得赚。”

南枝又领着南叶买了好些东西,直到南叶哀嚎着两只手提不下,她才作罢,领着妹妹回家。

她给南大庄和陈金桂买了新衣裳,又备下厚厚的冬衣,还买了鞋袜护膝——也免得南叶天天对着油灯伤眼睛。

给南易买的,除了新衣,就是一套文房四宝。

天晓得这东西居然是最贵的,一整套就要了南枝小二十两银子。

难怪古代读书人清贫。

这二十两都足够一家五口嚼用两三月了。

对待弟弟妹妹不能偏心,于是南枝也给南叶买了一份,叫她平时跟着南易一起练字。

给南叶买的裙子料子不错,一件藕荷色,一件淡粉色,都是适合年轻姑娘的样式。

南枝还买了根银钗,不贵,但样式精巧,五朵梅花并开,吉祥又喜庆,是妈妈那一辈人会喜欢的式样。

“真好看,大姐对我真好。”

南叶对那衣服爱不释手,摸了又摸,可忽然想起什么,忍不住道:

“大姐,你买了这么多东西,不多给自己买些东西么?衣裙、首饰,你怎得就只买了一条布裙?”

“有一件便成,布裙穿破了也不心疼。

再说了,我皮肤黑,穿什么花裙子都辣眼睛,倒不如穿得整洁、干净来得好。”

南枝拨了拨盒子里比米粒大不了多少的珍珠,委实有些郁闷:

“况且我不是给自己买了半匣珍珠么?

这么小小半匣珍珠,比黄豆还小,老板居然要了我快三十两,物价真黑啊。”

她抽中的《蜃珠遁法》,虽然是紫色品质的法术,可施法之时,需得借助蜃珠助力,方能扬起无边迷雾,隐匿身形。

对,就是传说中那种,能够吞云吐雾,与蛟龙有亲的大蛤蜊。

定远县不靠海,这让南枝上哪里去找蜃妖?

最关键的是,就凭她现在的修为,见了这种大妖,估计也只有求饶的份。

好在这法术能用珍珠做平替。

只是,同借助蜃珠施法之时,招来的无边迷雾相比,珍珠能引来的迷雾就小的可怜,堪堪才能遮住南枝周身三米范围。

而且用过的珍珠就不能再用,人工养殖的珍珠没有灵性,也用不了。

南枝不是没想过通过某宝买珍珠。

但她一想,现代珍珠虽然便宜,可天然珍珠不好买啊。

热门小说推荐
我在无敌文中开酒馆

我在无敌文中开酒馆

简介关于我在无敌文中开酒馆无敌文中的一股清流,楼天都穿越异世成了反派男配,不过为了美好的生活,他选择不走剧情线,反而开了家酒馆。数年后,楼天都在酒馆打了个哈欠你们喊打喊杀我致富家,你们打死打活我享受美好生活,你们打的要了命我在家喝的不尽兴。本书适合平淡无聊以及睡前观看…因受兽武装的影响,本书有些许骚话…...

痞子爱我

痞子爱我

简介关于痞子爱我林知意,整个南福城有名的名门大小姐,知书达礼,明理能干。十七岁父母车祸意外去世,一手担起家里的茶叶生意,照顾年幼的弟弟妹妹,抚养弟妹长大,十年如一日。人人都唏嘘这么一个好姑娘,最后嫁给了整个南福城最痞的那个痞子。*婚后,赵霆川不负他痞子本色,作天作地,让林知意不得安生。直到一次他烂醉着在酒吧跟别的女人花天酒地,被赶过来的林知意掀了桌子。在场的人从没见过好脾气的林知意这么失态过。赵霆川却高兴地爬起来一把将林知意拉到怀里你再说不喜欢老子!...

谍战:我有特工技能太特么酸爽!

谍战:我有特工技能太特么酸爽!

穿到平行时代,他手拿特工系统,潜伏在日方窝里。别的卧底特工低调隐藏身份。孙浪作威作死,搅的海市鸡犬不宁。引得四方怒气冲天军统这个孙浪既然不愿加入我们,留他也是祸害,派人杀了他。红党这个孙浪他枪杀了我们同志,把他放进锄奸名单。百姓这个孙浪又,狗汉奸龟儿子,迟早有一天要杀了他。小日子八嘎呀路,这个孙浪简直是死啦死啦滴孙浪知道后,有苦说不出...

梦想成为一只加菲猫

梦想成为一只加菲猫

李志豪作为一名普通的农民工对于人生没有太多的追求,只希望自己可以像加菲猫那样躺在沙上吃着披萨懒洋洋的看着电视。几经命运的捉弄和生活的洗礼之后他终于是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生于这个特殊的年代,既有对梦想的渴望,又有对于现实对于生活的恐惧,这中间如何取舍如何选择属于自己的未来,这样的困惑不只是他,同样也是我们这代人梦想成为一只加菲猫...

抄家后,寒门小丫鬟娇养权臣相公

抄家后,寒门小丫鬟娇养权臣相公

精品好书,尽在咪咕...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