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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望垂下眼睛,有些哀伤的笑着:&1dquo;没有想过,也不愿意见面,毕竟我跟她袒露了很多消极的东西,那个时候我能把自己的一切都告诉她,就相当于我信任这个人,愿意把自己暴露在&1dquo;阳光”下,但并不是真正的阳光下。”
不见面是最好的选择。
3.季望的自述[爱情]
今天,她跟我透露了一点点想法。
我能感觉出来,她对我是有意思的。
但是,我不明白,这样一个我值得她喜欢么?
嘶——
应该说,我都这样了,她竟然还喜欢我?
好在我不是那种能接受&1dquo;网恋”的人,也认为自己不需要爱情这种东西,除了乏味和需要对女性不断地付出、给予她一种充当男朋友的责任感,有够麻烦的。
不过,我更不想去直言拒绝,那大概再也没有人能说心里话了吧?又会变成一个人浸在黑暗的死亡世界里。
目前为止,无视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我选择了彻彻底底的无视了她的感情,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还有大学生活有多无,也就课题作业有点罢了之类的。
可是,从那天起,我再也没有收到过她的匿名信件,信箱上孤零零的用石头压着我给她的回信。
我以为她是有事,没有过来取走。
可是一个月过去了,那封回信掉落在地上,被来来往往的人踩了又踩,像个跳梁的小丑。
欲拒还迎的滋味不好受。
我联系那个类似于宅急送的男人,第一次拨打了的他的电话,信也的确是送到了,可是迟迟没有回信让人心中突生厌烦。
等待的滋味同样也不好受。
该死的,这种情绪的产生真是有种不可控的力量。
习惯了在宁静的夜里坐在桌前回信,也习惯了出门拿走信箱上的来信,更是习惯了有这么一个人的陪伴。一旦抽离会让人生出诸多情绪,比如想念,比如依恋,比如....百无聊赖。
终有一天,我试着问了问自己,这算不算得上是喜欢?
但是,管他的呢!
既然她已经闯进来,就别想着逃走了。
大半夜里,我披着外套在冰冷的房间内,写了有生以来的第一封情书。
4.季望的自述[差错]
来了一个交换生,长的还不错。
这世间难有让我多看几眼的女性,这人叫白梨,是城北中文系的女神。
与她初识,不再学校。
而是同一家打工店。
当时是下班点,她被店里的老板揩油,而我就在她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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