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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窝在这里,因为这里没有四面环绕的落地玻璃窗,也没有刺眼的yan光和吵杂的声音。
地下室的日光灯光线很柔和,我ga0不清楚是灯罩的关系还是电压的缘故,还是地下室的尘埃总是b地面上还多?
你从楼梯走下来,往左转,走在墙壁和横列着书架的走道,经过一排两排三排的书架後,最後面是存放过期报纸的收纳柜。长方开口的收纳柜一共有十二层,每个拉层有三十份或三十一份的过期报纸,你知道,最下面往上数的第二层就是最少报纸的一层。收纳柜从左到右总共有十二年的收藏份量,也就是十二排的收纳柜。
我会窝在最左边的角落,背靠着墙壁,头抵着收纳柜,享受着独处时的宁静。
我喜欢这里散发的陈旧纸张的气味,带点霉味和油墨混合的气味。有时候我看书累了,我就会把手伸进叠放着报纸的柜子里,手指头轻轻撩动着又薄又脆的纸张,听着纸张翻动的声音。
我常常一窝就是好几个钟头,我以为我在这里就像个隐形人,但是我错了!
青春期的我迷上恐怖。我想每个人都有这种过度时期。那种忍不住想要把手伸进恐怖箱的刺激感,脑袋一直猜想着箱里面的东西会有吓人。
当我开始翻阅《牠》的时候,我简直没办法停下来,甚至觉得房间的墙壁里面传来声响,恐惧弥漫在我的四周。我甚至看完《图书馆警察》,有一阵子根本不敢去图书馆。
班上同学常常会好奇我在看什麽书。他们不懂怎麽有人会对一本厚到可以砸si人的书感兴趣,而且还会在看书的同时发出津津有味的呼呼声。也许这就是我跟班上同学找不到话题聊的最主要原因,因为我实在没办法看整本都在卿卿我我的言情。
而很不幸的,这种通常大受欢迎。
当然,我也不是因为热ai史蒂芬.金的作品就自以为高人一等。毕竟,能够写出一本书的作者,我都怀抱着崇高的钦佩。因为我是读者,我对每一本书都抱持着尊重,即使我一辈子也不会翻开来看一眼。
不过,我偶尔想要放松一下,也会选些又薄又轻松的书。
我列表的书单里就有阿嘉莎.克莉丝汀,玛莉.希金斯.克拉克,甚至是柯南.道尔。或是经典名着《小妇人》、《梅岗城故事》、《咆哮山庄》等。
我很喜欢因为时代或背景而压抑的感情,在文字里描述着主角内心的纠结,甚至是因为无知而酿下的悔恨。
故事创造着主角的人生,纵使是悲剧,也能够因为几个字,变成流下眼泪的圆满结局。
但是现实,通常无法让人流下欣慰的泪水。
林庭珊回到家,没有开灯就迷迷糊糊沿着记忆走到房间里。
她像喝醉的人走路摇摇晃晃,一边走一边踢开她脚趾碰到的东西。这一步是坚y的物品,踢开时听起来像是碎玻璃刮擦地面。下一步是一团布料,踢开时会缠着她的脚踝,使得她必须甩动脚才能把缠住的布料甩开。再一步是sh答答黏呼呼的东西。这时候她就会退後三步,在黑暗里瞪大眼睛直盯着她根本看不清楚的东西。
林庭珊下意识走进张晴的房间。
她已经好久好久也不知道有多久没有进去她跟张凯杰的房间,或许那个地方已经从她的记忆里消除,所以她找不到方向走进去,即使房间就在她的眼前,她看见的也只是一堵墙,一堵她根本无法跨越的墙。
张晴占据林庭珊全部注意力,张晴就是林庭珊世界的中心。张晴以外的事物,她不会再放在眼里。林庭珊深信;盲目而且坚毅的相信,唯有这样,才能确保张晴的安全。唯有这样,才能确保张晴的复原。而且她拒绝承认,她的执着压迫着张晴也压迫她自己,她固执的相信她的全部付出可以换回原本的nv儿,那位ai笑、活泼;走到哪里都会带着一本书的张晴。
林庭珊颓废的坐在床边,没有换衣服就直接拉着棉被窝进床里。她紧紧裹着棉被在里面深深x1气,扑鼻而来的香气不是熟悉的味道,不是她以为的味道,而是她nv儿曾经的香气。张晴惯用的洗发jg香味、张晴喜欢擦的护手霜香味、张晴衣柜里香氛包的香味,全部都是张晴以前快乐的味道!
林庭珊猛然掀开棉被,伸直双手胡乱地找着垃圾筒,一抓到垃圾筒就把头整个伸进里面狂吐。她茫然的抬起头,黑暗的房间里床头柜的萤光时钟亮着时间。林庭珊闻着自己的手臂,医院的味道,循环的空调里有着药味和消毒酒jg的气味,以及垂si病人呼x1出来的腐臭气味。
林庭珊紧紧交握着颤抖的双手,现在的张晴闻起来就是医院的味道。
林庭珊的nv儿不再是她熟悉的那个人,她不能任由自己沉溺在过去美好的张晴,却无法陪伴现在的封闭脆弱的张晴。她要陪着她的nv儿,不管如何,她要陪着张晴走过黑暗的时期。林庭珊要让张晴知道还有人ai着她、在乎她、等待她,期盼有一天能够再看见张晴开朗的笑容。
没错。她在等啊,她还在等啊,她到底要等到什麽时候啊。
林庭珊紧握双手抵在额头,宛若祈祷般低着头,喃喃自语着:「我ai我的nv儿我ai我的nv儿我ai我的nv儿」。
自从我家附近的三合院图书馆在整修後,我就知道我不能常常跑图书馆了。
市立图书馆离我家太远了,停靠我家的公车班次也少得可怜。我真的很懒得等公车又颠颠b0b0的坐公车,然後回来时又再经历一次讨厌的感受。
而且妈妈下达最後通牒,如果我没有如她的愿考进她列表的理想高中,她就会ch0u走我的零用金。意思是:除非她老大开心当我的司机,否则我别想一放假就跑市立图书馆。
所以我乖乖闭上渴望故事的眼睛,睁大si背y背的眼睛,把每一个公式每一个元素表每一个化学反应装进脑袋里。告诉你,如果学测只考国文和英文两个科目,我根本可以考进任何一间指标高中。只可惜,还有数学和理化。
幸好,努力还是有成果,我顺利考进妈妈理想高中的……最後第二间学校就读,这下可是保住我的零用金。
高中第一年,我偶尔周休放假才会坐公车去市立图书馆,因为陌生的学校、繁重的课业和适应中的公车路途,实在让我不堪负荷。有时候等公车等的发慌,我就会研究着公车站牌上面的公车路线。渐渐地我发现哪一路公车可以到我读的高中,而哪一路公车可以从我读的高中到市立图书馆。坐公车从学校到图书馆的时间很短,不到十分钟就到了。重点是车班很多,每三十五分钟就一班车,我放学走到公车站牌,公车总是准时到站,简直b我房间的闹钟还准时。它有一次快没电了也不表示一下,害我安安稳稳的睡过头,直到妈妈困惑着我怎麽完全没声音,才发现我还流着口水窝在棉被里。
所以啊,我就跟妈妈说不要再三不五时出现在我校门口,拜托,真受不了她,我都几岁了还把我当作小孩子接送,她连解释都不用,我就明白她根本害怕我跟哪个坏孩子跑了。
高中第二年,妈妈妥协了我的放学路线,就是市立图书馆然後回家。前提是我必须在坐公车时电话知会一声。
「嘿,妈,对啊,我在等公车。」
这时候,妈妈一如往常的一句。
十年前,他们在同一所高中,七年前,他们拥有一段最甜蜜的时光。四年前他决然离开,说永远不会回来。现在终于现,并不是自己想的那个原因,四年的自责和疯狂的思念,都是个笑话。甚至放着离工作地近的大房子不住,一直租住在原来他们公寓的对面。原来那时候的卑微,转变成更不堪的自作多情,今天多年陪在身边的他来帮她搬家,却遇上了重新情深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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