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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真年华》初稿创作始于2oo3年,当时名叫《我的花朵,我的江湖》,花朵指代大学,江湖指代社会,表明这是一部写大学时光和社会生活的成长故事。
小说创作不算太顺利,困难不是在于无物可写,而在于我对字句的选择,时至今日,我依然清晰记得当年创作时的情景:时值炎夏,在偌大的工厂办公室,我一个人在电脑前敲打,汗水滴在键盘上,外面就是舞厅传来的喧嚣,对于每一章,每一段,甚至每一句,我都反复斟酌,力求文字表达准确的同时充满美感。
2oo4年初,沾着“8o后“的光,小说改名为《再见,上海》出版,封面匪夷所思用了一个动画片的卡通形象,侵权不说,和正文没有任何关联,当时有朋友安慰我:大凡第一次都是有遗恨的,从爱情到出书,一概如此。我没办法,只能接受,聊以自慰。
此后的几年,我又6续出了六七本书,不过再也找不到第一次见到自己作品成书的兴奋感,特别是2oo5年,我成为一名图书编辑后,愈对出书麻木,很多时候,看到样书,除了感叹制作上的粗劣,全无其他感受。
所以,很多时候,我还真是怀念那第一次的感觉,用什么来准确形容呢?
幸福,没错儿,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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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海的图书编辑经历并不愉快,2oo6年,我决定离开上海,来到北京,这里的机会更多。
在北京颠沛流离了一年多,2oo7年,我来到现在的这家公司,创建了青春言情图书品牌“纸上偶像剧”,四年多,推出了数十本图书产品,其中不乏一些畅销品,算是小有成绩。
欣喜之余,又会产生强烈的失落感,因为内心还是将自己定位成一个文学创作者,现在的状态只是曲线救国。
正是在这种心态下,产生了重出版自己作品的念头,只是我得强调,虽然出书对我而言,不再是困难,但我的标准绝对不会因为是自己作品而降低,事实上,重打量,在我过去的多部作品中,能够有资格重再版的,不过三部。
《纯真年华》当仁不让是其中一部,而且排在头一个。
理由其实很简单:情真意切,且有时代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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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真意切,且有时代感,寥寥几个字,却饱含大道理。在我的审稿经历中,看过不少情节丰富却老套,语言流畅却毫无个性的作品,这种作品出版价值不大,因为缺乏最基本的情感投入。一个作者是否投入真情实感,通过文字是非常容易感受的,一个作者如果连基本的感情都没有融入到作品中,又怎么能打动读者?这和小说内容是否杜撰无关,这只和作者的创作态度有关。
当然,符合情真意切的小说其实也不少,但在当下竞争残酷的市场标准下能出版的也不多,很大的原因是写作格局太小,太过私人,而私人的东西要不很奢侈,要不就不值钱。一个故事离开特定的时代背景,价值就会变得面目全非,这也是小说自身的魅力所在。
在我看来,《纯真年华》情真意切自然不在话下,小说的时代背景也是很有意思的,现在回头看十年前,网络的普及对我们这代人的影响真的是根本性的,可以说,给我们带来的全的思维和生活。有的小说犹如陈酒,价值随着时间推进而增加,现在再看这部小说,被感动的往往不是情节,而是故事本身,因为上面有时光的味道,小说成了一个载体,让我们回忆,让我们唏嘘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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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说故事本身。
这种题材的故事现在市场上不多见,但在六七年前,可谓多至泛滥。那时候只要是“8o后”的标签,多少都有市场。泛滥的原因是好写,好写的原因是讲述自己的故事,但写好就不那么容易,因为每个人的成长虽然有别,但差别不大,何况资讯泛滥的年代,我们个个见多识广,一般的成长故事都无法打动我们日趋冰冷的内心。
客观说,《纯真年华》的故事算不得上佳,比较散,也比较平,但其好也好在简单,没有三角恋,没有分开再和好再分开,没有想爱不能,想分不成的虐心情节,也没有那种王子灰姑娘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三见上床四见怀念的狗血。
上面两段的论述似乎有点儿矛盾,矛盾背后就是这本书在文学上的价值所在。看似平淡,实质遍布玄机。
可以简单插一句:本书原文2o万字,删除的那6万字,就是峰回路转的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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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再说下小说的女主人公——童小语。
记得《再见,上海》出来后,我将书快递给她,数日后,她只说了一句:怎么写得都是真的?
因为这话是在网络上说的,所以也不太好分辨出语气:愤怒?质疑?感叹?还是没有语气,随口一说而已。
当然不可能全是真的,比如童小语就不叫这个名字,她的身高也没一米七四,也不像描写得那么漂亮,总之,我对她也好,对我们的故事也罢,还是美化了不少,但有一点我是绝对没有美化,那就是童小语的单纯。
单纯有很多内在动力,但表现形式是一致的,那就是相信美好,相信别人,相信生活。身为一个上海女孩,在物欲横飞的当下,单纯还是具有相当大的力量的,这些年,我对童小语念念不忘,其实更多怀念的还是她的单纯,也正因为她足够单纯,所以和她一起的日子足够美好。
我想,其实对绝大多数女孩而言,内心都是足够单纯,足够美好的,也正因为这个观察,这部小说才也更加有价值——我是说,在供大家怀旧之余,还能让一些读者获得内心的共鸣,找回已经遗忘的自我——这好像挺夸张的,但作为文字,根本的功能正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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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这部小说的时候,我正在如火如荼编辑着姜昕的《长飞扬的日子》,这部小说于她非常重要,因为包含了她整个青春。我很喜欢姜昕在这部小说后记中关于青春的思考——青春并不仅仅属于一种年纪,就像摇滚并不仅仅意味着某一音乐形式,那其实更应该是一种精神,一种态度——时至今日,我们领略了生活的很多美好,也领略了生活更多的不美好,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才会如此思念我们的青春,那时年少不更事,但也正因为那时年少,所以回忆起来,才有那么多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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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随着这部小说的再次出版,我可以真正做到告别。
再见了,童小语,我曾经的深爱,愿你岁月静好,平安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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