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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Jude,dobad.
“Takeasadsongaer.“
当披头士的歌声在广播中响起时,艾萨克的思绪又被拉回到现在。
1969,一个不算特殊的年份,但却是美利坚经济大滞胀的伊始,也是这段时期最后的黎明。
繁华的市区中心高楼林立,穿着各色西装的男人与妆容精致靓丽的女人步履匆忙。街两旁建筑悬挂的星条旗迎着风飞舞,仿佛承载着一个个还未实现的梦想。
路上车流不息,到处都是充满力量感和采用了V8动机的美式后驱车,在未来这些车辆也被冠以肌肉车的名号。
而艾萨克所驾驶的车辆,则是最新款的福特雷鸟,这是一款福特公司为了对抗雪佛兰明星车型克尔维特所创造的豪华车型。具有流畅的线条,墨绿色的反光漆面和硕大的前灯,一经推出就广受好评,销量也是节节攀升。
并且驾驶位的各种仪表盘也不负雷鸟之名,各种按钮拨杆,和飞机类似,带有工业的精密之美。
这是任何男人都无法拒绝的一款车辆,也是艾萨克来到美利坚后,觉得这个时代照比未来唯一更好的地方。
当车子驶过哈得孙河,欣赏完沿路公园风光的艾萨克驶入了自家的街道,西87街。
这里是纽约的曼哈顿,寸土寸金的地方,到处都是三四层新修建的精美楼房,他的家就在这里。
艾萨克把车停在路旁,拿着钥匙噔噔噔踏上台阶,打开门后还不等进去就听到了一声欢快的招呼。
“是哥哥回来了!”一位身高还不到一米的小萝莉从椅子上蹦下来,冲向艾萨克。
她穿着白色丝袜和粉色长裙,头也被扎起双马尾,看起来可爱极了,正是艾萨克的妹妹,莎莉·诺顿。
“没错,是我。”艾萨克一把抱住自己的妹妹,任由她在自己的腿上乱蹭,然后双手将其举过头顶,原地转了个圈。
“咯咯咯!”莎莉高兴的笑起来,她最喜欢和哥哥玩耍,因为艾萨克从来不会给她坏脸色。
艾萨克将其抱在臂弯里,正逗弄着她的鼻尖,就听到客厅里传来了母亲的声音。
“艾萨克,快进来,饭菜都要做好了。”她虽然系着围裙,但穿着一身紫色裙子,双肩垫起就像大号的双开门冰箱,这是目前最流行的款式,被很多女性视为野心和威严。
即使养育了三个孩子,但母亲芬妮却依然保持着良好的体型和精致的面容,就连做饭时都要穿着好看的裙子。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女人已经被这个社会剥夺了事业,所以更不能丢失容貌和气质。
“好嘞,妈妈。”艾萨克答应了一声,走进明亮的客厅中。
这里到处都是装饰性的暗金色摆设,搭配头顶的水晶吊灯和黑色的书架,营造出了颇具艺术风格的氛围。
再配合灰色的沙与冷色调的桌椅,让人觉得既养眼,又舒服。
一位戴着眼镜,细皮嫩肉,穿着白衬衫搭配蓝色毛衣的阴柔少年正坐在沙上看书,见自家哥哥回来了,立刻站起身打招呼道:“哥哥好。”
艾萨克点点头回道:“托尼,你最近在学校过得怎么样?”
“还好,还好……”托尼坐回沙,又拿起了书,看起来还有些腼腆。
这小家伙小时候面对艾萨克可不是这样,但被收拾了几顿后,他总算认识到了在武力值方面自己和哥哥的差距,算是被动学会了乖巧。
不得不说,诺顿家族的基因确实好,几个孩子长相各有各的优点。
在走到起跑线之前,就赢了其他人不知道多少。
若是他们也有自己这样的面板,想必天赋一栏里,也会有类似的容貌天赋。
抱着妹妹莎莉坐在椅子上,看着餐桌上一层不变的烤鸡、牛排、沙拉、面包,艾萨克觉得这或许就是重生后最大的烦恼。
毕竟论吃东西,美利坚和拥有悠久历史的华夏相比,更像是野人国度。
从小打大他就是吃这些过来的,而在长大后,他本以为可以在唐人街找回自己的味觉,却在吃了左宗棠鸡后大呼上当受骗。
那甜腻的口感简直像是在吃糖,虽然很符合美利坚民众的口味,可是对他来说这简直是折磨。
只有街边摊位上卖的炒面和包子,能让他稍微平复一下自己对故乡的怀念。
又和妹妹玩耍了一会后,身后的楼梯忽然传来沉重的脚步声,艾萨克回头,现是自己的父亲威廉·诺顿。
他的身材虽然在酒精和久坐的洗礼中,已然走样,但打理得一丝不苟的黑色头、仍然分明的五官和那锃亮的皮鞋,都让其配得上一句英俊的胖子。
毫无疑问,他也是诺顿家族血脉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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