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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城开车门摘樱桃。外面天气热,林城进车里时,额头已经冒出了细小的汗。林城的脸蛋红扑扑的,很漂亮,傅荀便去亲他。
林城在他怀里软了下来,手指抓紧他的衬衫衣裳,整个人软得跟一颗熟透了的樱桃似的。傅荀的心里也软乎乎的。这一片墓地就跟他们两人后来的写照似的,可傅荀就跟无神论者一般,在墓地前了拉着林城做了一次。
如果没有他,林城早就有了孩子,过着幸福平常的生活。
温存完,林城说自己累了。林城满头都是汗,又累又可怜,傅荀终于决定放过他。
这辆车还是太小,樱桃落了满地,傅荀咬了一口林城手里抓着的一把已经被捏烂掉了的樱桃。傅荀是真的稀罕林城。
他下车,将外套脱了,盖在林城的身上。林城打着很轻的呼,傅荀下车去抽烟。
傅荀活了小半辈子,什么都经历过了,偏偏情爱一事上懵懂不自知。他情人有过许多,却不知道如何爱人。他将亲情看得很重,重到就算是傅年杀人放火,他都能给傅年平了。他又把亲情看得很轻,家里除了傅年以外的许多人,他都不太在乎。
他肩膀上又许多担子,别人都因为他背负的这些,称呼他一声傅二少。
他要是不喜欢男孩子就好了,或者要是林城不是男人就好了,这样的话,林城就不会遇到狼心狗肺的他。他除了图林城的身子,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图他的什么。林城不爱他,他总不能去图林城的心,林城要是不给他,他得多没面子。
“荀,阿荀。”
傅荀听到林城熟睡中的呢喃。
他把车门开了条缝,让山风吹进车里去。他们与海边还有段距离,而这里已经春暖花开。傅荀脱了身上被扯破的衬衫,丢到后车座,他抱起林城,将林城带血的裤子脱掉。
林城迷迷糊糊地醒来,睁开一条眼睛缝,他仿佛还没清醒过来,以为自己还在梦里。他勾着傅荀的脖子,用脸颊像小猫撒娇一样去蹭:“我疼,你不要再来了。”
傅荀要荒唐的某跟神经迫踩了一脚刹车,他将林城放在副驾,关了车门,步行到镇上的一家药店。在许多药里,他选了一管外敷的药膏。付完钱,他匆匆地走了。
街上是浓浓的烟火气,烤串香气四溢,被遛的小狗在电线杆下撅腿撒尿,人间可爱。傅荀低着头,固执地不肯去看一眼。
其实他们两个人的结局从相遇那一刹那起就注定了。他对林城一见钟情,而林城对他避之不及。林城就好像傅荀幼年时爱吃的蚕豆,硬硬的,脆脆的,滋味初初尝起来一般,细细咀嚼后,才觉得回味无穷。
傅荀回到车里,林城还没有醒。傅年撩起他给林城大腿上披的外套,伸手去给林城上药。
林城醒了,很茫然地看他,眼神里带着怯:“你,要做什么?”
傅荀没有说话。
林城了然,他伸手掀开了外套,自己磨磨蹭蹭地爬起来,朝着林城露出自己的身体。他的身体无疑是漂亮的,在男人中也算是健硕,十分吸引女性喜欢。原本他有足够幸福的人生,只是一切都被傅荀毁了。
他没法说自己不恨傅荀。
可傅荀现如今是他的丈夫,是他的一切,是他的家族得以赖以生存的唯一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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