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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第3页)

“你哪儿来的钱?”

“我的卡里不是有六千吗,加上这段时间我接了一些翻译活儿,还赚了有一千多。”苍夏把鞋穿好,跟他说,“你先去洗,我等下就回来。”

说着,转头开门就出去了。

魏沈骏看着关上的门愣了好久,才去浴室里冲澡。

水流淅淅沥沥地淋着,为了不弄湿包扎的伤口,他洗得很小心。边洗他边想,想苍夏,想苍夏,还是想苍夏。

想苍夏一路上的紧张担心,想苍夏给他花钱买药,想苍夏听到他不想穿脏衣服转身就出去给他买的背影。

说实话,他跟苍夏在一起这么久,这还是第一次什么都是苍夏花钱。

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非要说的话……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以前,他总觉得他是个男人,不管什么事都应该男人顶着男人打冲锋,男人就是那个遮风挡雨的,让臂膀下的女人生活得惬意无担忧,开开心心就成。

所以他就算自己省吃俭用不花钱,也一定会给苍夏买好东西用买好东西吃。一千块的手表,几百块的手链,两三百的口红,他都觉得没什么,觉得应该。但对于自己,他就抠门得不成样子。

说个最可笑的,在跟苍夏在一起之前,他连学校的奶茶店都没进过。

之前跟苍夏闹的时候,贴在苍夏寝室楼门那个账本其实并不是他有意记录的,而仅仅只是他用来记录每一天开支的普通账本。

他跟苍夏不一样,他是很穷的农村家庭出身,这一点他没有告诉过苍夏,苍夏也不知道。

小时候家里穷,过过很拮据的日子。从小家里父母就对于“钱”这个东西看得很重,常常在他耳边念叨“钱来得不容易”、“走一步都要花钱”、“家里穷”等等的话,于是他从小脑子里就有一个概念:钱很重要。

所以从初中在县城住校读书开始,他就养成了记账的习惯,一记就记到了现在。

即使这些年家里的经济状况慢慢好起来了,也不缺吃不缺喝,可他的习惯依然改不了。后来跟苍夏在一起后,开销变大了,他不记也不行了。

苍夏花钱没哈数没什么,但他不行。

平日里一分一毛的开销都会被他在账本上记得清清楚楚,并且时常提醒自己不要乱花钱。

他自己买一双两三百块的球鞋都要权衡过来权衡过去,确定自己真的需要了才会下定决心买,但是给苍夏花钱的时候他却没想过那么多。

苍夏是他的女人,他觉得自己做这些都是应该的。

让自己的女人买想买的东西,漂漂亮亮开开心心无忧无虑,这对于他来说,就是成就感所在了。

可是他没想到自己其实也并不是圣父,他付出这么多,真要没有所求,那是不可能的。

“叩叩叩。”有人敲门,应该是苍夏回来了。

魏沈骏对着门外喊了声“等一下”,便匆匆地关了水擦了身子,裹着浴巾伸出头问了一声,听到确实是苍夏后开了门,然后重新缩进了浴室里。

苍夏把买来的衣服从门外递给他,说:“我没买多好的,这街上没好衣服,就只买了白T和运动裤,你先凑合着穿一下。”

魏沈骏把衣服拎起来看,是他的大小号。

他把衣服穿好出去,看到苍夏坐在床头摆弄手机,像是在跟人发消息。

苍夏见他出来了,抬头看了一眼,说:“我跟习茜她们说一声,今晚不回去了,刚刚廖威我发信息过来了,说联系不上你,我跟他说了,说你今晚也不回去了。”

魏沈骏点点头,拿毛巾擦了擦头:“你去洗吗?”

“洗。”苍夏走过去看了看他的包扎处,看到没怎么弄上水,放心了点,然后给他拿了药和水递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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