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暄和二年初,匈奴攻破兴郡三县,危及国都,天子下令迁都南下,定都衡川——这本是姜舒为文《敬江山》设定的开篇背景。
而如今,脑中的记忆告诉他,他不仅穿成了自己书中人物,还是个在原文里连姓名都没有的炮灰。
身为一名小说写手,“穿书”一词于他而言不可谓不熟,但接受度再怎么高,他也没想过这种事会生在自己身上。
为什么?
难道就因为他父母双亡吗?
写过数位主角的姜舒不禁在心里吐槽。
所幸他穿的是个正儿八经的士族子弟,不用一过来就为自己的生计愁,当下唯一要担心的也就是如何扮演原主的问题。
根据他脑中的那些记忆片段来看,原主姜殊身上是带着些浮华虚夸的公子哥习性的,好在家里管得严,至今也没犯过什么大错,顶多就是不爱读书又喜好卖弄学识,比较爱吹牛罢了。
但这和他本人的性格仍旧有很大差别。
姜舒为此比较头疼,模仿他人可不是他擅长的东西。
不过不论怎么说,白捡得一条性命,还是个刚满十八的少年郎,终究是他占了便宜。
在婢女服侍下穿上一身缥色缦缯衣裳,待坐于镜子前梳,姜舒才看清自己现在的样貌。
尽管镜子没有那么清晰,他依然可以看出镜中之人拥有一副相当不错的相貌,骨相精致,眉眼清隽,五官之中以眼睛生得最为俊俏,明亮灵动却又不张扬。
是一张不做修饰也相当讨人喜欢的好面孔。
他才刚这么想,下一刻便见身旁女子打开一盒雪白粉末,布巾蘸取稍许,就要往他脸上涂抹。
姜舒急忙偏过头,问:“这是做什么?”
“奴婢给郎君搽粉。”
姜舒神情微愣,随即回想起自己在写这篇文的设定时确实参考了历史上某个男色狂受追捧的时代,虽然他在文中没有明写,但显然这个世界已将他的想法自动补全了。
哪怕崩人设,姜舒也接受不了脸上被糊上这样一层白粉,何况现在的化妆品大多含有毒性,他立即拒绝道:“不,不必了,今日是赶路,并非出游会客,就不必弄这些了。”
他给的理由确实合理,之桃很快便收起东西,应了声“诺”。
好不容易穿戴梳洗完毕,姜舒坐到了几案前用餐。
案上一共五碗盘,碗中盛有粟米粥,配两个胡麻饼,佐以少量菹菜和肉酱,散丝丝咸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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