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0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8章(第1页)

>

李刻霜追着李半初出门,滔滔不绝。

“你别不信,剑宗山门下有一柄参天巨剑,那剑是石头做的。诶!不过有传说,身无灵力之人,可以在上面照见自己的模样。人为万物之灵,多少带点灵气,所以那剑从来没人能照出倒影。”

“你不会是想说,李无疏在上面能照出影子吧?”

“对对,正是如此!普天之下,只有李无疏被那石剑认定为没有丝毫灵力的人!”

说到这里,李刻霜一拍大腿,豁然开朗。

要想知道李半初是不是李无疏,把这家伙带到巨剑前一照,是人是鬼,岂不原形毕露?

他手比脑子快,当下便把李半初拦腰扛起,架剑浮空,准备千里奔赴剑宗而去。

刚飞过院头,就被一股力劲击落。

阮柒不知何时,已站在院门之上,劈手将李半初接入怀中。

“李刻霜,你连我弟子都要抢?”

话语间含着隐怒。

李半初觉得这一幕如此熟悉。

只不过这一次,他不是站在廊下以旁观的角度,而是成为了双方抢夺的对象,被阮柒揽在怀里。

“你要带他去哪?”

李刻霜对阮柒咬牙切齿,哪肯坦白交代。

李半初担心阮柒知晓缘由后,也主张把自己带到剑宗,去照那破石剑,便连忙道:“他想把我卖到梁都。”

说完,他和阮柒各自想起那话本里面,李无疏转世的身世。

天地良心!李半初只是信口拈来。

他心虚不已,后退时不慎踩到瓦片,脚下一滑,连忙紧紧攀住阮柒手臂。

随着这个动作,一本书从阮柒袖口滑落,哗哗落地。封皮上赫然是《判官渡我》四个字。

他分明跟阮柒说过,那是本少儿不宜之书。

为何阮柒还未将之销毁,反而贴身携带?

“师尊,您的书掉了。”他抬起头,好巧不巧,正挨着阮柒耳边说出这句话来。

随后他清楚看见,阮柒白玉似的耳朵,由耳尖红到了耳根。

第24章第二十四章半初之誓

对于李刻霜来说,阮柒像一堵始终无法逾越的墙。

每次交手,他都感到只差一点。

他距离赢过阮柒,只差一步之遥。

他单方面默认,只要自己赢过阮柒,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将李无疏要过来,由自己照顾。

可当他每次觉得自己修为大有精进之后,再去挑战阮柒,却仍然差之毫厘。

即便对方只是个瞎子,即便他极尽追赶,也望尘莫及。

就仿佛阮柒随心所欲地控制着自己的实力,恰好向他展示了略胜一筹的水平。

如果说只有强者才配和李无疏站在一起,那普天之下,他只认可阮柒一人。

但这家伙现在……

他在下方看着拉拉扯扯的师徒两人,爆喝一声:“阮柒你这个公狐貍精!”

李半初听得傻眼。

早上被指为公狐貍精的人分明是李还是他,怎么晚上就变成阮柒了。

热门小说推荐
我在无敌文中开酒馆

我在无敌文中开酒馆

简介关于我在无敌文中开酒馆无敌文中的一股清流,楼天都穿越异世成了反派男配,不过为了美好的生活,他选择不走剧情线,反而开了家酒馆。数年后,楼天都在酒馆打了个哈欠你们喊打喊杀我致富家,你们打死打活我享受美好生活,你们打的要了命我在家喝的不尽兴。本书适合平淡无聊以及睡前观看…因受兽武装的影响,本书有些许骚话…...

痞子爱我

痞子爱我

简介关于痞子爱我林知意,整个南福城有名的名门大小姐,知书达礼,明理能干。十七岁父母车祸意外去世,一手担起家里的茶叶生意,照顾年幼的弟弟妹妹,抚养弟妹长大,十年如一日。人人都唏嘘这么一个好姑娘,最后嫁给了整个南福城最痞的那个痞子。*婚后,赵霆川不负他痞子本色,作天作地,让林知意不得安生。直到一次他烂醉着在酒吧跟别的女人花天酒地,被赶过来的林知意掀了桌子。在场的人从没见过好脾气的林知意这么失态过。赵霆川却高兴地爬起来一把将林知意拉到怀里你再说不喜欢老子!...

谍战:我有特工技能太特么酸爽!

谍战:我有特工技能太特么酸爽!

穿到平行时代,他手拿特工系统,潜伏在日方窝里。别的卧底特工低调隐藏身份。孙浪作威作死,搅的海市鸡犬不宁。引得四方怒气冲天军统这个孙浪既然不愿加入我们,留他也是祸害,派人杀了他。红党这个孙浪他枪杀了我们同志,把他放进锄奸名单。百姓这个孙浪又,狗汉奸龟儿子,迟早有一天要杀了他。小日子八嘎呀路,这个孙浪简直是死啦死啦滴孙浪知道后,有苦说不出...

梦想成为一只加菲猫

梦想成为一只加菲猫

李志豪作为一名普通的农民工对于人生没有太多的追求,只希望自己可以像加菲猫那样躺在沙上吃着披萨懒洋洋的看着电视。几经命运的捉弄和生活的洗礼之后他终于是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生于这个特殊的年代,既有对梦想的渴望,又有对于现实对于生活的恐惧,这中间如何取舍如何选择属于自己的未来,这样的困惑不只是他,同样也是我们这代人梦想成为一只加菲猫...

抄家后,寒门小丫鬟娇养权臣相公

抄家后,寒门小丫鬟娇养权臣相公

精品好书,尽在咪咕...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