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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和衣在床上躺下,泪湿了一个枕头。她觉得她其实是爱着利昂的,只是她一直没有正视这个问题,或者是不敢承认这是事实,她不敢承认,这个世界上的男人不只有亚历士一个。她曾经以为会地老天荒的爱情最终流逝在时间里。这两年多,七百多个日子,她其实已经爱上枕边这个男人,如果这都不算爱。

玫瑰决定等利昂回家,她要告诉他一切。过去,此刻,以及他们的未来。

电话铃响,玫瑰几乎是飞扑过去的。

未待她说话,对方叽里呱啦地先讲了出来,“英利昂,你的手提电话一直打不通是怎么回事,我的鞋子落在你那里,限你明天早晨六点之前拿给我,明天我要出席一个名品展销会,只有那双鞋最配我的礼服。”

玫瑰不知怎样应答,对方说了这么多忽然觉得不对劲起来,“英利昂,你在吗?喂喂?”

收线,玫瑰的手簌簌发抖。

在床底找到那双高跟鞋,粉红漆皮,anolobhnik本季新款。品位真是不坏,玫瑰笑,端着这双鞋子忽然就想起一句台词:爱情会逝去,但鞋子永远都在。

这话说得真是一点错也无。爱情会逝去,但鞋子永远都在。玫瑰把鞋子摆在床上,压了一张字条给利昂:思诺来电,要你明天早晨六点之前拿鞋给她。

走到塞纳河畔,玫瑰整个人都快冻僵了。不知怎么忽然想起农夫救了那条冻僵的蛇。到底她和思诺,谁是那条蛇。

这是巴黎啊,巴黎。她以为她只身来到巴黎,遭遇两件最好的事,一是思诺,一是利昂。现在,她终于谁也不欠了。

从此天涯路远,山水不相逢。她终于自由了,终于,她又是一个人了。既然这么自由,这么轻松,为什么要一个人在这清晨的河边哭得死去活来呢?

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清晨,玫瑰拦车回蒙城,收拾了东西去最近的机场。没有太多考虑去向,到机场正好有飞往阿姆斯特丹的班机,她就去了荷兰。

之后的半年多都是在旅途中度过的。飞机,地铁,火车,汽车,甚至搭了几次顺风车,后来觉察到的时候,多年痼疾晕车症竟然痊愈了。

一路从布拉格到维也纳再到莱茵河,然后去了威尼斯的圣马可广场喂鸽子。

以前和利昂来过意大利,但是偏偏忘了威尼斯。利昂说过,雨水很多的季节,圣马可广场会被淹没,他们可以穿着靴子在雨中跳舞。他们一直以为会有那一天,所以他们都不着急,计划就一直拖了下来。现在,是再也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吧?

凡事拖到无可再拖,必然会有遗憾。玫瑰站在十一月的圣马可,看着遍地的灰白鸽子,微笑。忽然觉得,这是一个她不会停留太久的世界。

无所谓了。

蓦地想起,两天前是亚历士的生日。她竟然忘记。

多年来,这是第一次,玫瑰错过了亚历士的生日而不自觉。曾经的少女时代,那些年头,每年他生日的那天,她都记作一个特别的节日来过。可以不过春节,可以不过中秋,可以不过元旦,可以不过圣诞节,但是他的生日一定要过,只有她一个人。到法国以后,虽然不再刻意去庆祝,但11月16日,那个日子是忘是忘不掉的。今年终于忘了,却不觉轻松,只觉沉重。这生命,太沉重,对亚历士的爱更是生命不可承受的沉重。

那一刻,玫瑰决定了,去瑞士。

以前玫瑰追逐亚历士的足迹,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北京,莫斯科……无人尽日花飞雪,所有执着热烈,到头来只是她一个人的地老天荒。而这一次,她来到瑞士,不是为了追寻,是为了忘却。

玫瑰没有去亚历士居住的城市,也没有去他工作的城市。第一站是日内瓦,她就停在了日内瓦。

本来玫瑰想找一份语言类工作,可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一家时尚杂志主编看到她在旅途拍的照片,问她肯不肯为她们杂志拍照。玫瑰没有拿过摄影学位,但是对方并不介意,她说艺术这东西,感觉最重要。

玫瑰的工作就是走一些街头小店,把它们的特色拍下来介绍给读者。于是她走过了瑞士不少地方,去过了数不清的服装店、书店、画廊、奶酪作坊、糕点铺。玫瑰真心喜欢上了这份工作。文字也好,照片也好,当了这么多年记者,不做这个真的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主编就是杂志社老板的妻子。老板布朗先生是英国人,五十多岁,有碧蓝的眼睛,一派绅士风度。主编三十七八岁,是一个美国女人,干练而亲切,大家都直接喊她的名字阿妮塔。两人对玫瑰都很好,玫瑰登记个人资料时年龄写的29岁,他们却无论如何不肯相信,总是将她看作19岁。东方人的年龄与面孔他们是搞不懂的。

半年后玫瑰接手国外的工作,常去其它国家拍摄。有一次,玫瑰去西班牙拍摄一家巧克力手工作坊,阿妮塔和玫瑰同去,她去看望她的儿子,她的儿子在马德里念书。

工作结束那天,正好是马德里大师赛男子八分之一。阿妮塔喜欢网球,所以拉玫瑰去看。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命运,那场比赛在莱斯礼和一名澳大利亚选手之间展开。

阿妮塔很遗憾不是美国的选手,“我们美国的网球是最棒的!”

玫瑰说,“我也认识一个网球选手,是英国人。有一段时间,他每天在窗外等我,他说让我跟他走。”

阿妮塔羡慕地说,“你们很相爱是不是?”

“当时,身边的人都是这样认为。”玫瑰奇怪自己再想起那年那些惊心动魄的事,竟可如此平静,“其实,我既不爱他,他也不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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