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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双城之危下(第1页)

(两章合一)

芬威对已迫在眉睫的黑暗毫无所觉。

他翻阅着那本法术书,上面的文字与其说是颤抖着,不若说是正在舞蹈,它们大声唱歌,用粗陋嘶哑的深渊语言,配合着狂乱无章的节拍,夹杂以不定时的叫嚷鼓噪,它们尽情地宣泄着自己的喜悦与憎恨——为即将降临的灾祸。可惜的是,它们唯一的听众无法理解其中深藏的含义,他将之归咎于紧张和疲累带来的幻觉或是耳鸣——所有事情已经准备妥当啦,传信者剩余的部分也已经被隐形仆役裹带出去丢弃——伊尔妲与其他精灵正在追逐芬威交换得来的变形怪,直到罗萨达的荣光铺满整个密林时才会回来,而那时,他的法术业已成功,痕迹打扫干净,而这本万恶的法术书与剩余的材料,也都会被销毁殆尽。

先被投入法阵的是半精灵们的内脏,除了心脏,这不是法术所需要的材料,而是抛给恶魔的祭品,在恶魔的皮肤满意地起伏,嘟哝并蠕动着吞没这些内脏的时候,芬威开始念诵那个牢牢记在脑子里的兀长咒语,他吐出的每一个音节都会带走他的一点精力,并在记忆里留下一个白色的空洞。

施法者需要全力以赴才能不被法术可能失败的恐惧控制,他的身后没有可供后退的余地,而且他也并不想后退,早在他做出决定之前,他就已经习惯了长时间的憎恨与鄙视自己。

内脏一会儿就被吃了个精光,恶魔的皮肤上没有留下一点血渍粘膜,看上去还是那样光亮柔滑,精金的线条也未被污染,施法者拿出了第一个半精灵的血,法术书上有写到纯种的血是最好的,但半种的血也可以将就——如果它不是那么说,芬威可能在一开始就把它销毁了。

精灵是不同的。

他将瓶子里的血倒进法阵,它还是热的,红的亮,就像刚从心脏里迸出来,浓郁的腥味里带着蜜糖的甜香,恶魔的皮肤兴奋地嘶叫,持续不断地皱起和瘪凹,争取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吞下最多的血液,纵横其中的脉络变得薄而肥大,液体的流动趋向清洗可见,它近似于贪婪地享用着,但这不是祭品,是材料——芬威拿起依照法术书要求预备的,魔鬼的指甲和触须交合而成的鞭子,他大力地抽打那张骨白色的皮肤,直到它变得顺服——只吃掉那些渣滓,留下纯净的精灵的血。

芬威抓紧时间,将第二瓶与第三瓶血倾倒进法阵——这些血液大概可以装满两个八升的玻璃酒樽,但在法阵里,它们就像是将一小杯水倒进被阳光晒得焦的沙子里,嗤地一声就没了。

法师念诵下一段咒语,将魔鬼的黑色血液均匀地洒在恶魔的皮肤上,两个老对头立即争斗起来,但处于级别与魔力原因,恶魔很快便败退了,在血液开始吞噬皮肤之前,芬威扔过去一颗心脏,它和血液一样,也还都是活跳跳的。

有着丑恶颜色的血液聚拢起来,吞掉了那颗心脏,法师的咒语转向第三段,也是最关键的一段,他将剩余的心脏捧在手里,直到恶魔的皮肤将吞进去的血液还回来——不是混杂的,脏污的血,是经过提纯与澄清的血,精灵的血,它们在顺滑的皮肤上凝结,沿着一个边角滴落,芬威用一个水晶杯子接着它们。

精灵的血也是红色的,但那种红色如同冻结的晨曦又如同融化的石榴石,没有一点杂质,分量并不多,也仅仅够填满一个杯子而已,芬威将它妥当地收进匣子里,施法保证它不会倾翻或是移动——然后他从容不迫地转向法阵,将两颗心脏投掷进咆哮的深色血液里,在魔鬼忙于咀嚼时,他大声念起了最后一段咒语,并飞快地逐个拔掉了秘银钉,获得自由的恶魔皮肤就像误入渔网的章鱼那样疯狂地收缩起来,一瞬间就将魔鬼的血液包裹了起来。

芬威精妙地翻转手腕,一个施加过禁锢类法术的匣子准确地将恶魔的皮肤与魔鬼的血液罩了起来并收入其中,他马上盖上盖子,任凭里面碰乓作响。

接下来是最后一步,将那些提纯后的血液和巨龙的血混合,喝下去。

它既苦又冷。

***

“我得说,人类始终是种奇怪的东西,”德蒙的导师说:“有时候很聪明,有时却很愚笨;有时候很慷慨,有时却很吝啬;有时候勇敢,有时候却很怯懦——看似谨慎细微,事实上却鲁莽得像是从未有过理智这种东西。”

“就算只有一半,”他的魔宠附和道,它用尾巴卷起金杯,在里面倒上一点蜜酒,点上一点毒液,挥动利刃般的尾巴挖出一只新鲜的眼球——从一个颤抖着的人类孩子的眼眶里,那个孩子痛苦地长大了嘴巴,却只能出呵呵的喘息声,他没有舌头,声带也被提前割断——眼球落进杯子里,立刻被毒液融化了,金黄色的液体也随之变成了会让任何一个人类为之心迷神醉的祖母绿色,前提是他们并不知道其中的主要成分:“那也是人类——一个低贱愚蠢的种族,比精灵好一点儿,但比不上兽人和巨人,遑论其他,”它继续说道:“他们总是犹疑不决,反复无常,一丁点儿可见的利益就能动摇他们的信仰,遮蔽他们的思想,让他们对即将到来的危险与可预测的陷阱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他们还很虚伪,他们甚至会欺骗自己,以为自己所做的都是正确的、光明的、无私的,但事实上呢,尊敬的主人,就我看来,他们只不过是一群可怜而卑微的,臭烘烘的,蜷曲在一起寻求残羹剩饭的脆弱虫子,为了满足自己的**而无所不为。”

“但这没有什么不好,”魔宠的主人说:“对我们而言。”

“确实。”毒蛇咝咝地说,它从未对它的法师主人产生过任何悖逆之意,至少在表面上,至少在他还很强大的时候,“德蒙就很好用。”

“他是我的弟子。”

毒蛇审慎地反刍着主人的回答:“弟子之一,”它说,“不过他还是蛮听话的。”

“暂时,”德蒙的导师说:“在我能给他他想要的东西时,他会是条冲着别人汪汪乱叫的可爱小狗,但如果我给不了食物,他会试着从那只喂食的手上咬下一块肉来。”

“和其他人类一样的野心勃勃,不择手段,”魔宠点评道,“也同样地蠢。”

施法者点头同意魔宠的评论,“我只需要一小段时间的忠诚,”他说:“不会很长时间。”

“那么。”他的魔宠说:“等到了那天,我可以把他的眼珠子挖出来浸在酒杯里吗,我觉得他的眼珠子会有巧克力味儿。”

“颜色是没有味道的,”德蒙的导师纵容地提醒道:“祖母绿色的眼球也不会有薄荷味儿。”

“可我总觉得它们应该是有味儿的,准是德蒙没找对人的关系,”双毒蛇喋喋不休地抱怨道:“我觉得绿色的眼珠子就该有薄荷的味儿,蓝色的就该有酸甜味儿,琥珀色的就该有蜂蜜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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