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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不行,这么晚了多麻烦,听我的,我还有事,先走了。”
等孔笛走后,颜辞重带上墨镜,撞撞萧宵的肩膀,问:“这就是你说的那个开酒吧的朋友。”
萧宵笑嘻嘻说:“对呀,他还是搞乐队的,鼓手,不过搞得多少年都搞不起来,要不是他有钱,乐队早解散了,这不,没方唱,自己开个酒吧唱,想怎么唱怎么唱。”
颜辞意外点点头,这可不是一般的有钱,还有点任性,为了唱歌自己开个酒吧。
“咋啦?”
颜辞摇摇头,“就觉得他的长相好熟悉,我好想在哪见过。”
不是很帅,但是骨相硬朗,很英气。
“那你两是怎么认识的?”看起来挺熟络,连“小宵子”都喊上了。
萧宵的兴奋劲头突然就淡了,眼神望着层层叠叠的人群,眸色比夜色还要深,“团刚解散的时候,公司不管我,我只能接私活,跑去音乐节唱歌,就认识了孔笛,他那个时候帮了我挺多,也给我介绍了不少音乐上的朋友。”
桌上的酒见底,颜辞又叫了两杯,都是不一样酒,她的酒量早就练出来了,已经喝了三杯,没什么感觉,反而更加清醒了几分。
“你不把墨镜戴上?”
萧宵已经有点不大清醒了,“拍到就拍到了呗,上热搜就上热搜了呗,证明老娘红了!”
……
另一个卡座,美女服务员正开一瓶价格不低的红酒,小心翼翼倒在几个杯中。
几个男人是刚来的,经理吩咐她要好好接待,接待的好这一晚抵她两个月的工资。
一个穿花T恤的男人亲自将酒杯依次递给其他几人,举起一杯红酒,“今琛哥做东,让我们举杯敬琛哥!”
其他几人附和道:“多亏琛哥,不然咋们哪能喝这么好的酒?”
在这个奢靡又喧嚣场子里,坐着一个自成一派的男人,黑色衬衫,黑色裤子,扣子扣在最上面一颗,单单坐在那,就是一副清雅矜贵的气质。
男人放下交叠着的双腿,伸手拿起酒杯,与众人碰了一下,抬头抿了一口,下颌线越清晰,冷白的脖颈被黑衬衣衬得更加极致蛊人。
“大家不必客气,许久未见,今晚好好聚聚。”说罢,他解开袖口,把衬衫往上挽了两圈,露出同样冷白的手腕。
舞池里有女孩早在一群人进来就关注到了他们,特别是那个穿黑衬衣的男人,灯光暗,看不清五官,但那气质错不了。
现下,那矜贵的男人挽起袖子,露出的腕表更是让人心魂一颤。
“诶,看到了吗,腕表,七位数!”
“真是把一套房戴在手上的男人。”
“还等什么,上啊!”
“咦,我不行,我不敢。”
“露露姐上吧,肯定能行!”
众人附和,那位名叫露露的女人被人众星捧月,乐得合不上嘴,眼波流转,目光停留在那个男人身上。
她挺了挺傲人的胸脯,看似极不情愿妥协道:“真胆小,行吧行吧,我去就我去。”
说罢,踩着正红色细高跟,将脑后的长卷拨弄到胸前,端着酒杯向卡座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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