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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希望可以见到阎王,告诉他,贼婆娘的所有罪孽都是我引诱教唆的,不是她的错,请让我多受一点刑,让我替她赎罪。
然而,我等待了很久,刑罚却始终没有降临。直到其中一个女妖怪开始给我喂奶,我才想到,这是转世,而我,转世成为了妖怪的孩子。记得佛教六道轮回中,有畜生道,大概就是这里吧。
佛经中说,畜生道是弱肉强食的世界,虽然我并没有看到在身边生这样的事情,可是我依然相信在将来,会面对残酷的战斗(从某种意义上讲,我猜对了),于是,为了面对未来的战斗,也为了冲淡对我至爱的思念,我从可以行走开始,就不停地修炼我的武功――金钟罩,九阴白骨爪,以及摧心掌。
随着年龄地增长,我学会了父母的语言,也开始渐渐了解所处的世界。村里的长老是一个见多识广的长者,从他那里,我了解到许多知识和消息。我才知道我身处的地方,并不是我所以为的六道轮回,而是一个与我从前所在的世界完全不同的地方。这里有妖怪(应该叫兽人),异兽(是魔兽),也有人,有法术,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我曾经期望过,这里是古书里写的海外蛮荒之地,那样也许有一天,我还可以漂洋过海,回到故乡,就算变成妖怪也无所谓,我想再见贼婆娘一面,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想见师父,跪在他面前向他忏悔。
可惜,当我抬头看到天上红白蓝三轮月亮的时候,我终于知道,我,再也回不了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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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之中,有些选择,是不能逃避的;有些东西,是必须放下的。就如同当初,我必须在爱人和恩师之间选择,我最终放下了师门,偷走了九阴真经。并非我忘记了师父的恩情,只是,既然选择了,我就不会犹豫,既然放下了,我就必须把事情做绝。
小时候,曾经许下过三个愿望,我要有一个心心相映的红颜知己,我要有一身天下无敌的武功,我要有一番名垂千古的功业。
前世,我拜在师父门下,正是因为我看到,师父名动天下,武功盖世,神仙眷侣,他距离我的梦想最近。然而,在桃花岛上,我才知道,师父的路,只能是师父的,我没有师父的绝世才华,没有他的魏晋风骨,他的路,我走不了,所以,我选择叛逃。
我得到了风,她真的是我的红颜知己,甚至出我的梦想;我得到了九阴真经,虽然只有一半,还没法修炼,但依然是接近梦想的道路;只有名垂千古,完全没有达成,我的名字,连遗臭万年都不够。
放下前生的身份和思念,我必须面对今生,才不枉上天赐给我的重生。不知道今生,我有没有机会,完成我的梦想。
在这片混乱的大地上,战争无处不在,既然我生为狼人,当然只能站在兽人联盟这边。这几百年来,兽人们为了重夺回大6的霸主地位,可谓卧薪尝胆,积攒了足够动战争的实力,任的兽人王,雄心勃勃,虽然目前仍然在努力统合各个种族,但相信,他一定会在他的第二任期间,动夺回黄金大平原的战争。只要能在未来的战乱中,攫取足够的功勋和势力,想要名垂千古,并非梦想。
九阴真经,已经刻在我的心里了,虽然我不是师娘那种过目不忘的天才,可是数年不断反复地研习思索,却比什么天才都记忆得扎实牢靠。所以我知道,九阴真经下卷,没有上卷辅助,其实并不是绝对没办法修炼的。
因为在下卷中,有一篇易筋锻骨篇,能够通过外功修炼,练就与九阴真经武学配套得内功,只不过,如果没有本身玄门内功的修为,就要把外功修炼到由外而内,内劲自生的地步。可是前世江湖中修行外门功夫的人成千上万,真正能够达到这一步的,据我所知,仅有北丐洪七公一人而已。
当年师父叫我和那贼婆娘分别修炼他改良过的金钟罩和铁布衫,只怕也是存了走这条路的心思,只是我们两个资质不济,最后也没有完成这一步。用服毒的方式逼连内功,得到的真气,和九阴真经完全不合,虽然可以加强九阴白骨爪合摧心掌的威力,却无法运用于易筋锻骨篇的修炼。
不过,如今的情形,却让我重找到了希望。
现在狼人的身体经脉,与前世人身大不相同,即使我真的懂得九阴真经上卷,现在也没办法修炼。反而外功的修行,完全不受影响。由于小时候对于畜生道的恐惧,我从会走路开始,就悄悄进行着金钟罩的修行。前生我拜在师父门下的时候已经成年,错过了习武的黄金时代,不知道是今生的身体锤炼得早,还是现在的身体天资卓绝,或者狼人的身体特别适合修炼外家功夫,总之,在我六岁生日的时候,我感觉到了第一缕真气的生成。虽然这样微弱的真气,还远远不足以修炼易筋锻骨篇,可是只要我苦练不辍,我绝对可以在十年之内,将金钟罩练到大成,积攒出足够的真气,天下无敌的九阴真经,不再是梦想。
至于红颜知己,这个~~~~说起来就想哭。
人类一直宣称,兽人是人类和野兽杂交而生出的杂种,这当然是诬蔑,别的不说,只看象族,人类里面能找出让大象怀孕的男人,或者为大象怀孕的女人吗?但是兽人也不得不接受另外一个事实,相貌约接近人类的兽人,就越聪明,在高深武学的修炼方面,也有更大的优势。这种优势渗透到了社会结构当中,造成了兽人高层多半拥有类人相貌的事实,而进一步的情形,是兽人社会中的审美观里,普遍认为类似人类的相貌,是高贵气质和贵族风范的代表。反而是顶着一颗动物的脑袋,被视为粗鲁、愚蠢和地位低下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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