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笙让他放宽心。
顾泓冷讽。
“你们凤凰一族哪怕是不用除祟,也动摇不了你们在民间的信仰。我们无相宗自然不能跟你们飞羽宗相比。那些凡人遇到对他们有利的,他们便拜你敬你。可一旦势弱力微,他们便会翻脸无情。安陵城一役,很多人失去了至爱亲朋,可我们也失去了很多年轻弟子。他们亲人尚可以转世投胎,而我们那些弟子却要魂归于血海,永世不得生。”
沈笙听他说话的语气不对,刚想出声安慰他时,又听他道。
“如果那些年轻弟子在安陵城顺利将那只婴灵给除了,想必此时永宁城的百姓,不是怕玄门弟子到来会激怒那些婴灵,给自己惹上灾祸。而是会庆幸那些玄门中人终于将那只婴灵给收服了,从而避免了永宁城的祸患,人啊,总是把自己有利的放在第一位。”
沈笙放下手中针线,回头去看顾泓。以前他也曾和顾泓在灯下谈论过此事。顾泓当时还说,幸亏柳桥风为人极其孤傲,不喜欢修神庙被人供俸那一套。否则,人性慕强,那帮信奉玄门的凡人信徒早就改换门庭了。
当时的阿桥正坐在旁边,听到顾泓口中的「孤傲」一词,眉毛一挑很是受用。
但今日的顾泓却明显不大一样,这些天住下来,倒也至于因为这件事而生气。再他再三追问之下,顾泓才犹犹豫豫回答。
“今天,我遇上了阿承娘了。”
沈笙立即便想明白了,他这又是被阿承娘给占便宜了。
顾泓脸上难得浮现一丝恼怒的红晕。
“一个女人,即便是死了丈夫也不应该那样轻浮。”
沈笙道:“我听村口的老太太说阿承娘刚嫁进来的时候,不是这样子的。性格十分文静,且分外害羞,陌生男子过来问路,她都一直低着头,不敢和人家对视。”
自从沈笙的肚子一天天大了起来,他就颇得村口老太太的喜爱。老太太自己生了五个儿子,这五个儿子对她都异常孝顺。熟悉起来之后,她就时常拉着沈笙的手,给他分享自己的育儿经验。
并且以自己过来人的眼光,告诫沈笙。他家的那个大儿子,眼里头藏着精光,尽是鬼点子。以后沈笙肯定搞不定他,他以后还是要倚仗肚子里的老二多些。
当时沈笙也没往心里去,只道:“阿桥很好啊。”
顾泓冷哼,明显是不信。
沈笙道:“我听说她是自从丈夫去世之后变成这样的。”
顾泓道:“他丈夫如果没有去世,怕是也要被自己这个媳妇给气死了。”
沈笙道:“玄门之中尚且还要要争信徒,比修为。她一个女人死了丈夫,没了依靠,如果还像之前软弱可欺,恐怕连丈夫留给他的这两间院子都保不住。她只有让自己变得泼辣,别人才不会轻易招惹她。”
顾泓道:“你倒是会给她找借口。她要是实在是过得如此艰难,不如带着儿子改嫁,想必日子也能活得一些。”
沈笙道:“你总是对凡人抱着太多的偏见,认为他们遇事则逃,软弱可欺,可他们也能为了自己最重要人,将自己夯实成一道坚固的城墙。”
顾泓看着眼前这个衣衫褴褛的妇人,她此时早就没有前些日子那种嚣张的状态,脸上也没有涂脂粉,虽然有些皱纹,但却比之前任何时候见到的都要温婉许多。
看来,沈笙说的没错,这个女人在丈夫去世之后,将自己夯成一道紧固的城墙。
嗯
第44章
顾泓手指轻颤,那妇人心知可能无法说动顾泓。将手中的银子往地上一丢,转身张开双臂挡在那个婴灵面前。
这个凡人不懂玄门道术的玄妙,以为自己挡在儿子面前,对方要动手,必须得先经过她这一关。
那婴灵咯咯笑了两声,吐了一口血。
“你挡在我面前做什么?他要动手只须打一声响指,我就会飞灰烟灭。看到我身边转着的这几道符篆了吗?只要你过来,与我在一起,那个修仙的怕杀了凡人有损自己的道行,便不会对我动手了。”
沈笙心中着实恼怒,都到这个时候了,那个婴灵还拉一个人垫背的来要挟顾泓。
眼见那妇人就要回头,往那个婴灵身上扑了过去。沈笙身形一闪,已经挡住了那个妇人的去路,那妇人伸出去的手,还没来得及握住婴灵的那支手。
一道轻脆的响指声划过,从那几道符篆中立即响起噼啪的电流之声。沈笙只觉得有什么东西往自己的身上撞了过来。
他还未反应过来之时,手已经被一个人给拉住了。沈笙回头一看,正是阿桥。见他阴沉着一张脸,沈笙刚想要说些什么,察觉到阿桥的手顺着自己衣摆的缝隙,往自己的肚子上摸去。
那个婴灵一钻进沈笙的肚子里,便感觉到有些不大对劲,待它反应过来,想要附身在沈笙身上时,却现沈笙的身上好像是有一道屏障,它怎么也进不了身。
顾泓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过来的,一下子扯开沈笙胸前的衣襟,两个白软软的馒头便滚了下来。顾泓看也不看那馒头一眼,伸手去拿沈笙肚子上的枕头。这个枕头平时是被沈笙绑在自己的小腹上的,此时正被顾泓拿着,扔到半空的时候,顺手再甩出几道符篆。
这一切的变故,只不过生在眨眼的瞬间。
潘渊看到此处,若不是背上还背着一个人,恨不得手舞足蹈地滚在地上哈哈大笑。
简介关于我在无敌文中开酒馆无敌文中的一股清流,楼天都穿越异世成了反派男配,不过为了美好的生活,他选择不走剧情线,反而开了家酒馆。数年后,楼天都在酒馆打了个哈欠你们喊打喊杀我致富家,你们打死打活我享受美好生活,你们打的要了命我在家喝的不尽兴。本书适合平淡无聊以及睡前观看…因受兽武装的影响,本书有些许骚话…...
简介关于痞子爱我林知意,整个南福城有名的名门大小姐,知书达礼,明理能干。十七岁父母车祸意外去世,一手担起家里的茶叶生意,照顾年幼的弟弟妹妹,抚养弟妹长大,十年如一日。人人都唏嘘这么一个好姑娘,最后嫁给了整个南福城最痞的那个痞子。*婚后,赵霆川不负他痞子本色,作天作地,让林知意不得安生。直到一次他烂醉着在酒吧跟别的女人花天酒地,被赶过来的林知意掀了桌子。在场的人从没见过好脾气的林知意这么失态过。赵霆川却高兴地爬起来一把将林知意拉到怀里你再说不喜欢老子!...
穿到平行时代,他手拿特工系统,潜伏在日方窝里。别的卧底特工低调隐藏身份。孙浪作威作死,搅的海市鸡犬不宁。引得四方怒气冲天军统这个孙浪既然不愿加入我们,留他也是祸害,派人杀了他。红党这个孙浪他枪杀了我们同志,把他放进锄奸名单。百姓这个孙浪又,狗汉奸龟儿子,迟早有一天要杀了他。小日子八嘎呀路,这个孙浪简直是死啦死啦滴孙浪知道后,有苦说不出...
李志豪作为一名普通的农民工对于人生没有太多的追求,只希望自己可以像加菲猫那样躺在沙上吃着披萨懒洋洋的看着电视。几经命运的捉弄和生活的洗礼之后他终于是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生于这个特殊的年代,既有对梦想的渴望,又有对于现实对于生活的恐惧,这中间如何取舍如何选择属于自己的未来,这样的困惑不只是他,同样也是我们这代人梦想成为一只加菲猫...
精品好书,尽在咪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