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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西街雀奴下(第1页)

"  听雨呼吸一滞。  因为,雀奴长了一张极美的脸。  是美,不是英俊。  回来的路上,雀奴本是满脸泥土,一头乱又遮挡着低垂的头,根本瞧不出长相,在西街时,霍祈夸雀奴漂亮,听雨只道是句玩笑话。可当雀奴洗净脸,长相一览无余地暴露在眼前时,她却对这句戏言深以为然。  雀奴脸上丝毫没有男子的硬朗和阳刚,皮肤白皙得几近透明,远远瞧着,反而更像个阴柔的女子。可若说像女子,他又没有女人的脂粉气。不过,雀奴脸上最夺人眼球的,还是那双秋水剪瞳,此刻愣愣睁着,透出几分不知事的天真,眼下泪痣鲜红,又觉得妖冶万分。  “好美……可是,怎么会有人的瞳孔是蓝色?真是古怪。”听雨喃喃道,早已经看呆了眼。  霍祈却并不吃惊,若不是足够美貌,袁显之又怎会挑中雀奴进献给孝文帝?至于瞳孔的颜色,她想着,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皮囊异于常人又如何?  她主动朝雀奴走近,翩然一笑:“你知道我是谁吗?”  雀奴沉默不语,只会呆呆地望着她,一动不动,若是细细看去,眼神里还有几分戒备。  “我的名字叫霍祈。”霍祈紧紧地凝视着雀奴,柔声开口,“你或许现在记不住,可以后相处久了,你总能记住。”  雀奴抬眸飞也似的睨她一眼,轻轻点头。  霍祈莞尔一笑:“果真聪明。”  雀奴好像能听懂霍祈是在表扬他,原本的戒备消散几分,天真的面孔出现了一抹罕见的笑意。  “诶!姑娘,雀奴笑了!”听雨惊喜道。  霍祈点点头,却是隐隐注意到了雀奴白衣袖管下的那一片姹紫嫣红,估摸着是小贩抽打的鞭痕。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落在白皙的皮肤上,便像是雪白的牛乳里掺进了鲜花汁子。  她侧头吩咐:“你去把上次搁在架子上的药取过来。”  “是上次院子石桌上捡到的那瓶?”  “正是。”霍祈点点头。  那瓶药,估摸着是沈聿宁给的,他给的药,必定是治伤的好东西。当务之急,得把雀奴的伤医好,她现在不方便喊大夫,只好先用药顶上一阵。  听雨很快就将药取来,依照霍祈的嘱咐,将雀奴拽在椅子上准备为他上药。  原本平静的雀奴见到药瓶,却登时露出害怕的神色,死死抱住胳膊不肯松手。听雨想要强行给他上药,可他面色变得更加惊恐,不断地扑打着听雨的胳膊。见她还要上前,竟是直起身来在主屋里乱窜,不让听雨近身。  听雨无奈道:“姑娘,这可如何是好?雀奴不肯上药。他该不会是个傻子吧?瞧着似乎听不懂我们的话,也不太会说话。”  “雀奴刚逃出魔窟,一时之间对人有戒备,也是人之常情。把药给我吧,你先去将偏院的屋子打扫出来,他总得有个安身之所。”….

“可把他安置在祁居,若是老爷夫人知道了……”  在听雨看来,雀奴虽然是个成年男人,可心性却如孩童一般,她只觉得小姐心善,救了这个人奴。可落到外人眼里,便是霍祈在闺阁中私藏男人,德行败坏。若传扬出去,名声恐怕难保。若是没有老爷夫人帮着遮掩,这事儿迟早传出去。  “你寻个空隙去主院回禀。就说我在大街上游玩时遇到雀奴卖身葬父,一时不忍才买下。因着祈居缺了个守夜的小厮,便让他留在我这看守,护卫我的周全,想必爹娘也不会多说什么。”  听雨点头称是,应声而退。  霍祈没有再主动靠近雀奴,霸王硬上弓那套,可不是她霍祈的作风。此时强制雀奴上药,他为了维护自己的主权,恐怕会反抗得更厉害。于是,她只静静地端坐在椅子上,不紧不慢地凝视着他,并不言语,也不动作。  半晌后,雀奴望着霍祈看向他的眼神,不由地冷静下来。他本以为霍祈会拿绳子来绑他,或者拿鞭子抽他。可她都没有,只是淡淡地看着他,那眼神,有一股镇定人心的魔力,她眼睛里的东西,和自己是一样的。  她应当是没有恶意的。  他主动朝霍祈挪过去,缓缓伸出他的胳膊。  聆风欣然一笑:“姑娘,雀奴好像是在对你示好呢。”  人心隔肚皮是真,人心能互相感应也是真。霍祈却是没说什么,而是径自拉着雀奴的胳膊给他上药,白色的粉末覆盖在伤痕上,仿佛也盖住了雀奴心口上的伤。他眼神虽还是怯怯的,可身子却全然放松下来。能看出来,他全身心信任眼前这个少女。  因着上药的缘故,雀奴的袖子被撸了上去,清晰地露出了斑驳的伤痕,聆风越看越觉得一头雾水,她道:“姑娘,我瞧着这雀奴的伤有些奇怪。”  “嗯?你有什么看法?”  “姑娘,你看,雀奴身上伤痕虽看着吓人,可却并不重。看这伤口的颜色和形状,并不是旧伤的淡疤,明明就是新添的鞭伤。一般来说,鞭子打在身上,轻则红肿,重则皮开肉绽。今日,我瞧那贩子是个黑心鬼,根本就没把雀奴当人看。看着又是个膀大腰圆有力气的,怎么会下手如此之轻?”  聆风这头兀自说着,却没现雀奴眸色闪过一抹异样,倒是霍祈欣赏地看了一眼她,笑道:“你这妮子,倒是伶俐。”  须臾之间,霍祈已经给雀奴上好了药。  “别装了。”  霍祈突然开口,嗓音极冷,仿若秋雨过后梧桐叶上的露水。  她将袖袍放下来,似笑非笑地盯着雀奴的眸子,缓缓开口:“我知道,你能听懂我的话,也会说话,眼下只是不信任我,才故意装傻。”  雀奴闻言,神情虽然不变,背脊却一瞬间变得僵直,小拇指不禁微微屈起。….

霍祈最善于察言观色,她注意到雀奴的异样,又不疾不徐地开口:“我猜,你现在一定在好奇,我是怎么知道的,对吗?”  雀奴死死地盯着他,蓝眸泛着幽光,仿佛古老传说中的瑞兽。  “我不仅知道你在装傻,我还知道,你腿脚功夫不弱,若非对那人贩子存了几分感情,你不肯还手,他估计早就死在你手里了,对吗?”  其实,她早已现这伤的不寻常之处,不过她并不惊讶。  上一世,有个刺客在御花园刺杀孝文帝,正是雀奴救了孝文帝的性命。否则,孝文帝就是再宠信袁家,也不可能如此喜爱雀奴。  小贩虽有蛮力,却不会什么武功,雀奴腿脚功夫不弱,自然能轻而易举地躲过去。这些伤,不过是鞭气过的伤,并未打到实处。  否则依着雀奴这孤傲的性子,又是个对小贩没什么太大的利用价值的天阉之人,早就死于非命了,焉能活到今日?  “你是怎么知道的?”  雀奴终于开口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你不需要知道这点。你只需要知道,我不会害你。”霍祈慢条斯理道,“今日,我虽买下了你,可也不愿意强人所难。我只问你一句,你以后可愿跟着我?我这儿虽也没什么好的,但能吃饱饭,能一觉睡到天明。若你愿意,我还会教你识字。”  “愿意。”雀奴却是开口了。  他虽然不识得霍祈是何人,可她的气息,她的眼神,总让他有一种寻着同类的熟悉感,只觉得呆在她身边,定然就是安全的。  “那便这么说定了。”霍祈心下松了一口气,又问,“话说,你又是怎么落到那人贩子手中的?可还有印象?”  一般来说,人奴的来源无非就是以下几种:其一,拐子将走失的孩童拐骗走,然后卖到人贩子手上,捞取利益;其二,一些贫苦人家的狠心父母,将亲生的孩子卖出去换口粮;最后一种可能,便是一些下等窑子里的妓子不小心怀上了恩客的孩子,偏偏恩客是个人面兽心的,妓子们便只好将生下的孩子贱卖出去。  上一世,霍祈虽知雀奴去路,却并不知其归途。这一世,若是能让他寻回父母,也算功德一件。  雀奴听了这话,只是兀自摇了摇头。  “想不起来了?”霍祈问。  雀奴又点了点头。  见雀奴神情不似作伪,霍祈也不再追问。毕竟,若是雀奴能想起些什么,恐怕早就逃跑了,又怎么会乖乖听话,任由小贩摆弄。没有归途的人,就如同无根浮木,任由命运的洪流将他带往远方。  “你买下我,是为了什么?”  雀奴也不再装傻充愣,反问霍祈一句。  “正如我前面所言,我知道你腿脚功夫不俗,恰好我又缺一个保护我安全的侍卫,所以我挑中了你。”霍祈慢条斯理地解释,“当然,我也不会让你白白为我卖命,我会付你月银。比起在人贩子手上毫无尊严地讨生活,这样对你来说,或许会更好。”….

雀奴若有所思地看了霍祈一眼,似乎是相信了她的话。  “既然你现在跟了我,今日也算是你重获新生的日子,以后便把雀奴这个名字忘了吧。我帮你想了个名字,就叫雀离,你可还喜欢?”  雀奴歪了歪头,冰蓝色的长眸闪过一抹亮色。  霍祈见他不说话,又说:“我知道,以前在小贩那儿,你定然是吃了不少苦。以后,你不要再把自己当成什么人奴,你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和我们一样,你能明白吗?”  其实,这也是霍祈给雀奴改名雀离的真正用意。  从阎王殿走过一遭,虽说霍祈的心早已经铸成了铜墙铁壁,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她到底是霍如海的女儿,扎根在骨子里的品性还是无法摒弃。她之所以买下雀奴,一方面是为了破坏袁家的计划,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动了三分恻隐之心。  上一世,雀奴从西街辗转流落到袁显之手中,半生沦为比戏子还不如的宠物。瞧他不肯在小贩面前不肯邀宠,便知他入宫后内心的煎熬。  在她眼里,雀奴不是宠物,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天真聪慧的人。离,正是离开过往悲痛,迎接未来希望之意,这也是她对雀奴的希冀。  雀奴似乎是没想到霍祈竟说了这样一番话,心里泛起了些异样,他生平第一次有这种感觉,就好像一只蝴蝶在他的胃里翩翩起舞。  他的神色还是那样怯懦,只是呆楞点头:“雀离,这名字很好听。”  话音刚落,一阵不合时宜的“咕咕”声响起,雀离的脸上爬过一抹红霞。  霍祈听到这声音,轻声一笑,见话已经说得差不多,她转头嘱咐聆风:“听雨估摸着将屋子收拾得差不多了,你把雀奴带过去,给他准备些好消食的饭菜。”  聆风听令,带着雀奴三两步就出了屋子。  眨眼间,祈居主屋内只剩一室静谧。  霍祈笑意敛下,望着香炉里的灰烬,原本凤眸里的温良,转而被肃杀之色取代。  马上就到霍羡的归期了。  她的直觉告诉她,上一世霍羡之死,背后肯定有镇远侯府的手笔。否则,单凭二房那两个蠢货,又怎么会有胆子和势力来谋害霍羡?  若真如她所料,那这一世霍羡归来,宁国公府和镇远侯府背后的龃龉,恐怕就要搬上明面了。她心知肚明,两家面上是世交,背后是冤家。镇远侯府温良的面皮后,隐藏着肮脏龌龊的人心。  如今,崔信那边已经万事俱备,雀奴也到了她的手中。这一世,她就要亲手挖出这颗心脏,用整个袁家的鲜血献祭上一世死去的宁国公府。  霍羡归来的那天,就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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