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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第1页)

说是老者,实际上也就五十刚出头,但从面容上看已经很老了。“唉,我们也不想背井离乡,可没法子啊。我们村儿的地还在泡着,今年是肯定种不出东西了。房子也都塌了,家里的东西都被水冲得差不多了。不逃出来又能怎么办。”

“据我所知陇俞还有一半地势高一些的土地。便是雨水太大也绝收了,可也不至于让你们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吧?”邢翊鸿问道。

另一位老者晃了晃头:“那边是好地,本来每年的收成都比我们这边的洼地好很多。而且那边有一半都是有钱老爷家的土地,哪儿能让我们去落脚呦。”

邢翊鸿眉头微皱:“那你们日后还想回去么?”

老者点头:“咋能不想。那里是我们的家啊。可现在回去,定会饿死了。不然,哪个也不乐意去干这些丧良心的事啊。这是碰到恩公您三位好心肠。现在想想就后怕。若是碰到了旁人,怕是大头他们的小命就交代了。”

再来说说宫晓咏这边的采集情况。

那些个孩子很听话,虽然在他们看来,这位漂亮的小公子比他们大不了几岁,看着很亲切,但他们知道人家是恩公,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他们也不敢太靠近。只是听宫晓咏说着让他们挖什么,他们就挖什么。

其实这阵子,他们天天都有挖野菜,附近很多他们认识的野菜都挖干净了。就连这些花他们也揪着煮过吃,不过很苦也不好吃。可是他们没想到,这个小公子带着他们挖出来的花根居然这么漂亮,去掉中间的茎之后和外面的皮之后,那根居然漂亮得跟荷花似的。

看着这几个孩子和两位妇人好奇又怀疑的眼神,宫晓咏自己掰下一片百合,想了一下,干脆用衣摆擦了擦土就放到了嘴里。靠,新鲜的就是脆。“甜丝丝的,很好吃哦。”说完,又擦了另一片,递到身后一个小男孩的嘴边。

男孩儿有点儿怕,但是他又真的很饿,再看了一眼宫晓咏笑眯眯的样子,他忍不住张开了嘴巴。入口的东西真的是甜的,而且脆脆的很好吃。孩子的情绪总是很容易就表达出来,也许是宫晓咏亲手喂他吃了这片百合的关系,他也朝宫晓咏笑了出来:“真的甜甜的,很好吃。”

其他孩子听到真的是甜的而且很好吃,不由自主地凑了过来。虽然他们手上没人都用衣服兜了好几个,但那是给大家吃的,他们还舍不得。

宫晓咏笑了,干脆也不管干净与否了,把手在衣服上擦了之后,开始给这几个孩子掰百合根。“我们一会儿把这个百合的根跟米放一起煮成粥吃好不好?”

孩子们此时已经对宫晓咏没有了戒心和惧怕,全部都开心地点这头:“好!!”

那两位中年女子虽然没有尝到这百合根的味道,但却因为孩子们难得的开心和这位小公子的和善而感动着。这个世上,还是有好多的啊!

这里不但有百合根,宫晓咏还发现了一些蘑菇。这地方比京城那边要暖和许多,所以现在仍旧是在伏天的状态之内,有蘑菇自然是不稀奇的。

这些农民倒是比宫晓咏更知道哪种样子的蘑菇能吃,哪种不行。这阵子,他们之所以愿意在这边躲着,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山林野地里有很多不要钱的食物,哪怕不能吃得太饱,但也不会饿死。这些蘑菇就是他们救命粮的一种了。

大大小小的蘑菇被兜了不少。宫晓咏觉得也差不多了。看着大家除了百合根和蘑菇之外还都采到了其他几样自己完全没见过的植物,他都有点儿好奇那是什么味道了。

回到“住地”,大家都来帮忙,附近就有一条小溪,里面虽然没有鱼虾,但却清澈干净,是他们这几天的饮用水。当然今天清洗食材也要在那里解决了。

邢翊鸿很好奇自家小王妃弄的这些百合根。鲜百合根他自然是吃过的,但他只见过一片一片的,这样刚挖出来的他还是头一遭。“你可真是走到哪里都能找吃的找到哪里。”

虽然是调侃,但宫晓咏觉得这绝对是对自己的夸奖:“厉害吧!虽然我不认识那么多野菜,但是吃过的还是难不倒我的。怎么样,帮忙洗洗呗?”

邢翊鸿笑了:“乐意效命。只不过,洗后没有奖赏呢?”

宫晓咏瞥了他一眼,而后以极快地速度凑过去在邢翊鸿脸上亲了一口,又以更快地速度缩回原位。“呐,奖赏你拿到了,还不快干活!”

条件简陋,但宫晓咏还是体会到了这些人对生活的用心。虽然用的锅和罐子都是陶制的,而且有几个罐子还有些缺口了,但他们还是把这些器具都清洗得很干净。

几个孩子都围在现搭好的灶台边,正好是不用打扰到宫晓咏做食物又可以最快闻到香味儿的距离。

他把白米放进三个大陶罐里去煮的白粥。对于这样的野灶他真是掌握不好火候,不过有一旁的妇人帮忙,倒也差不到哪里去。等到粥开了转成小火的时候,他在每一个大罐子里倒了一大碗百合根。剩下熬粥的事就继续拜托帮忙的两位妇人了。

那两条腌肉少说也有六七斤,宫晓咏切了其中一条的一半。又把这一半的一半切成了片,剩下的切成了丁。

切成片的腌肉分了一半跟蘑菇炖了一大锅,因为腌肉里本来就有各种调味料,又很咸,所以也就是放了很多水,又加了一点盐。但即便这样,咕嘟了一会儿飘出来的香味儿,也让这些人垂涎三尺了。虽然偶尔他们也会打到野物来吃,但却远没有这种味道让他们感觉到满足。即便没吃到嘴里,他们也能想象出味道,那是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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