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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个关于为什么宋某会突然戴戒指的小剧场:某天的安禹忽然戴了满手的戒指,并且对他们洋洋洒洒地介绍每个手指戴戒指的含义:“左手的无名指和中指戴戒指都有订婚或已经结婚的意思,右手的无名指和中指是热恋的意思”
程路:“那你往右手食指上戴那么多做什么?”
安禹:“这是表示单身的意思,而且啊,它还有个含义,就是想要摆脱单身,找到真爱!”
程路:“阿珩,你评价一下。”
宋砚珩(眼也不抬版):“幼稚。”
安禹:“你懂什么,他们都说很灵的,有人前一天戴,第二天就脱单了!”
宋砚珩(低头沉思版):“”
试试就试试。
第27章
开场前的一点小插曲,让许知礼整场电影都有点心不在焉。
快到尾声时,许知礼终于没忍住将视线从大屏幕上移开,转移到一旁安静坐着的男人身上,试图找寻他和那个人的共同点。
身型很像,肩宽腰窄,完美的天生衣架子,只不过他今天没穿西装,休闲的衬衫松松地围着上身,看起来慵懒随性,却依旧掩不住精瘦的手臂和腰身。
他后脑勺很圆,看起来饱满又漂亮,那天的人头似乎打理过,整齐地梳了起来,而身边人的梢随意垂下来,落在额头上,像只乖巧的小狗,显得柔软又温和。
总感觉像又不像。
许知礼若有所思地盯着他,或许是因为在黑暗中,让人更加肆无忌惮,他从头到脚将人扫视了一圈,依旧没有挪开眼。
——直到身边一直专注看着屏幕的人忽然转过头来,和他对上目光。
宋砚珩看见他灼灼的眼神,似乎顿了一下,微微扬起眉骨,无声地询问——你在干嘛。
许知礼慌忙错开目光,清清嗓子:“在看,我在看。”
身边人低笑了一声。
耳畔响起衣服的摩擦声响,是宋砚珩的衬衣碰上了他的,淡淡的、熟悉的清茶香气混在爆米花的甜腻气味一起传过来,宋砚珩撑着下巴抵在扶手上,声音很低,用了只有他们两个才能听到的音调,近乎气声。
“在看什么,电影,”几乎是凑在他耳边,似有若无的气息弄得他耳朵很痒,“还是我?”
“”
许知礼的沉默并没让宋砚珩放弃,他甚至更加得寸进尺,语调亲昵又轻佻。
“许知礼,你好像很喜欢我的脸。”
“啪”的一声,电影结束,厅里的射灯重新开启,视线恢复清明。
许知礼转过头,看见刚刚那张模糊不清又近在咫尺的脸,被闪光灯照亮,清晰地出现在他眼前。
适才微微麻的手像是恢复了知觉,许知礼动了动手指,猛然回过神来。
他笑了笑,学着宋砚珩那副样子,仿若不在意的模样,调笑道:“是很喜欢,毕竟很难见到比我还好看一点的人。”
宋砚珩顿了顿,站起身,过了会儿,许知礼听见他很轻地回答,“你最好看。”
“”
走出电影院,外面已经全黑了下来,萧瑟的冷风直冲着人往进涌,长夷是真的已经初入冬季。
许知礼瞟了眼身边只着一件单薄衬衣的宋砚珩,因为刚才的事,有点幸灾乐祸地看着他在冷空气中微微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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