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就没再动了。
黏糊,可怜又听话。
李清明却现在才知道原来喝醉酒这麽麻烦,以后再也不喝醉了,像是弄懂了为什麽阚书华那麽讨厌他喝酒了,真是麻烦。
一趟折腾下来,是真累人。
伺候洗脸,等他醒了些再送进浴室洗澡,都十二点了,阚书华眼神才稍微澄清起来,步伐稳了些,就是到了睡觉时间,眯着眼,眼皮上下大家,随时要睡着的样子。
李清明看了一眼,啪一声将卧室的灯关了,也準备睡下了,揭开床的另一边的被子躺下,阚书华在黑夜里露出一个没有人知道的笑容。
李清明累了,也无奈了,对着睡着的阚书华说:“你就折磨我吧,我看你就是为了报複。”
其实阚书华根本没睡着,听的一清二楚,但他不会开口对话,只是悄无声息地听着。
窗帘被人紧紧关在一起,灯光关了,卧室只剩一片黑暗,视觉的失去,促使听觉异常发达,阚书华忽然听到黑暗中一声叹息,紧接着李清明细声细语的说:“以后尽量不喝醉了,也不让你担心了,好不好”
比他小一圈的手就这样摸在他头发上,轻轻的,带着手心的暖气,像是安抚,又像是承诺,还说:“是我不对,老是对你闹性子,以后尽量不闹了,咱好好在一起,好好生活,也不随便说分手了。”
“除了你,我什麽都没有了。”
除夕
定了早上十点的闹钟,阚书华已经早上八点醒来,煮了个早餐,吃了后,行李箱补了一些昨天还没收拾下来的东西,三亚常年平均气温在十九到三十度,几件短袖,带些简易的东西就行。初五飞爱尔兰倒是要收拾出冬天的衣服先飞过去,寄存朋友哪里,到后直接拎走。
安排好一切,李清明也随着十点的闹钟醒来,揉着眼睛出来客厅,眼见着昨晚打开平躺的一大一小行李箱已经安安分分地立了起来,问:“收拾好了”
“嗯,去洗漱,吃早餐,十一点去接爸妈。”阚书华这样说。
“好。”李清明转头回了卧室,迷迷糊糊刷牙洗脸,换了一身干净利落的卫衣牛仔裤,外搭一件马甲,在这边冷,但到了三亚就是热,所以最里面只穿了一件白色t恤,到时方便脱,阚书华也被他搭了一身年轻一些的装扮。
到了阚爸阚妈住的富人别墅区后,阚妈大惊失色,连忙围着阚书华惊呼:“哦莫哦莫,这是我儿子那个小古板呢?西装衬衫呢?”
阚书华黑色连帽卫衣,蓝色牛仔裤,一件白色马甲,灰白色时髦运动鞋,李清明之前就给他买了的,上班极少穿,今天没抗拒,李清明便这麽搭着了,刚换上李清明都眼前一亮,别说阚妈认识他四十年了。
阚爸闻声也出来了,大手摸着光头,频频笑道:“这样穿不错,年轻了二十岁。”
本没什麽感觉,衣服而已,西装衬衫跟运动套本质只是遮掩裸体,却不想三人都这样惊讶,搞得阚书华都不太好意思了。
不过这个不好意思没维持多久,二老的注意力就被李清明吸引住了,三人又开始说说笑笑,阚书华被排挤在外,好像他才是误入一家其乐融融的人。
我本以为失去了爱情,没想到这只是春天的开始。更没想到,我最好的兄弟,竟然送房送车,让我去帮他勾引一个绝世美女。而和那个绝世美女住在一起的,还有另外两个倾国倾城的大美女。三大美女,都是我的房东。我和她们的美好故事,从搬进别墅开始...
小说北境拥兵四百万,母亲让我叫太后以苏晨为主角。苏晨,大乾王朝秦王独子,身负血海血仇。秦王忠勇无双,却遭新君毒手,兵马被夺,王妃受辱。苏晨面临绝境,幸得系统加身,获赠雄兵四百万。拥此强兵,苏晨誓要颠覆乾坤,为父报仇,雪母之耻。江山本是他的,如今他要亲自夺回!...
本书单女主不开后宫。又是风平浪静的一天,我的旅店照常迎来了一位要来讨伐魔王的勇者。您是第250位来到这里的勇者呢。没关系!我和前面的249位不一样,我一定会杀死魔王的!真的有勇气呢。我一边感叹着一边把百草枯砒霜和氰化物丢进了酒杯嘛嘛,也不是我非要杀死勇者。谁让住在城堡的魔王,现在是我的上司呢?今天的旅店,仍旧没有一个客人上门呢。(又名贫穷魔王让倦怠勇者打工或者是在魔王的指使下我干掉了勇者诸如此类的)...
仙神妖魔,王侯将相龙女掌灯,杯中盛海。野狐参禅,猛虎悟道朝游北海,暮走苍梧。仙神存世,妖魔立国。这些原本和齐无惑并没有半点关系。而总是在梦中看到方块文字的齐无惑,那时只想着能够参与来年的春试。直到在做黄粱饭的时候,有个老人给了他一个玉枕头,让他做了一个漫长的梦。黄粱一梦。黄粱梦醒破凡心,自此大开修行门。金乌飞,玉兔走。三界一粒粟,山河几年尘。把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齐无惑我为长生仙免费阅读全文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我可以在末世与现实之间穿越。末世资源匮乏,但不乏有很多好东西。现实世界随便拿一根火腿肠,都能在末世换一箱黄金。这下,我要赚发啦!...
简介关于疯仙我穿越了,而且还捡到了能积聚灵液,用以催生灵草的‘小瓶子’。哼。标准的凡人流开局这不起飞?我嘴角微微扬起,并开始修行。我盘膝而坐,那是在运转功法。我深呼吸,那是在吸收天地灵气。我不似人形,那是成仙得道后产生的异象。我神神叨叨,耳边有窃窃私语,那是在沟通天地万物。村里人说我疯了。随他们吧!反正,我大抵是要成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