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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灯初上,忙碌了一天的李时慢悠悠的走在回酒馆的路上。
从远处看去,李时的身影完全不像那样打了一天工累得像条狗的人,不死所带来的永不疲劳让李时看上去精神得就像一个要去各种夜间营业场所潇洒的浪子。
而最近李时现自己竟然不仅不会累,甚至不会饥饿不会瞌睡了,吃进去的食物不知所踪,躺在床上夜不能寐。
自己还活着吗?
李时的身体状态似乎一直保持在那个被白色死神袭击的早晨。
现在唯一庆幸的是自己味觉还在,吃东西还能当做消遣,而不是用来伪装自己还是正常人的手段。
至于睡觉,努力一下还是能睡着的,人不一定非要多疲劳才能睡觉。
这么一比自己还是赚了的,大概吧。
此刻李时正穿过一个公园,入夜后的公园有些冷清,零零散散的路灯不规则的立在公园四周,李时按着记忆里最短的路线走着。
突然,经过一张长椅的李时停住了,他动作机械的倒退几步,扭头一看长椅上的人,顿时笑出声。
李时一屁股坐在长椅上,揽过那人的肩膀笑嘻嘻说道:“大晚上一个人拿着本书在这看啥?猎艳呢?”
云景对于李时的调侃报以无视,他只是淡淡的说道:“把手伸出来。”
一头雾水的李时把手伸了过去,云景放下手上的书,一只手抓住李时的手腕,另一只手拿着一个看不清的东西摁在李时手指上。
“嘶——”一股刺痛另李时条件反射的把手往回缩,但云景攥住他手腕的力道出奇的大,而且疼痛也只有一瞬间,所以李时只是象征性挣扎了一下。
李时没有说话,也没有问云景在干什么,他只是默默把手抽回来,看了看没有任何伤痕的食指,说了一句:“你居然随身携带大头针?”
“路边捡的。”
“这要是有病菌怎么办?!”
“反正你也死不了。”
“你不是不相信吗?”
“傍晚时候在这里遇见了班长,她说你不想上大学。”
“所以你就推理出我长生不死的事实?”
“也存在另一种可能,就是你患了绝症。”
“你真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啊。”李时往后一倒靠在长椅上。
沉默蔓延来开,两人都不说话。
“你就没啥想对我说的?”李时有些纳闷的问道。
“最多三年。”云景伸出三根手指在李时面前摆了摆。
“什么意思?”
“最多不能过三年,必须和我联系一次。”
有趣的是,云景对于这三年的期限所用的限制是“最多”而不是“至少”,这其中的含义多年以后李时才深刻了解。
“你还要再坐会儿吗?”李时抬头看了一眼夜色问道。
“嗯。”
“那我先回去了。”
云景点点头,接着看书。
干净利落,李时起身离去,就这样结束了一场普普通通的朋友之间的对话,就好像暂时离开朋友去楼下的小卖铺买瓶水,没有告别没有目送,就好像这只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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