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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只是谁也没想到,大圆球也有变丝瓜的一天。橄榄球的中段像被人劈过一般,害我在吃甘蔗的时候,总是忍不住地一再地看,只差没问我娘:“甘蔗,是否也曾是一西瓜?”

升上初三那年,当奢侈地跑去美国度假的龚千夜回到教室时,差点没有引起轰动。

何曾想过,那张被肥肉摧残得毫无模样的外貌,展现出它本质的时候,会是如此震撼——一再被我们怀疑是从垃圾堆里拣来的龚千夜,居然和他漂亮浪漫的妈妈长得那般相像,只多了些男生的英气和阳刚。

一个水土不服的烂理由,居然让一只球,跳进了美男沟。这让一起长大却几乎没变化的我们,又该要如何适从?

死活威逼才知道,原来他家貌似有遗传的幼儿肥胖类的毛病,不过长大了都会变好,他姨娘和老娘都是如此。难怪这球从来不为自己的包子样担心!

这一创世纪的突变,造成了全校的轰动,他甚至一举把全校“四大美男”中,当时比我们高两级的卓奇给顶了下来。第一次知道卓奇也在四大美男之列,就是听班里的人说的:知道不?被千夜顶掉的那厮,就是高年级那个常耍花腔的爷们。

我当时一捶桌子,心想:他爷爷的,终于有个俺认识的“美男”了!因为后来成为我第一任男友的卓奇,亦是和我一起长大的白翟的表哥。

我们曾有过数面之缘,虽然年纪不同,住的不近,再加上我平时避白翟如避蛇蝎,所以那时我和卓奇并不是很熟,但也勉强可以算是点头之交。

我是个超落伍的群众,初中那会尤其。只重玩闹嬉笑,偶尔顾顾功课,直接忽略了其他班的帅草,可怜地只记得年级四大金刚。因为他们粗壮的体型,真是过目难忘……

我会和卓奇熟悉起来,也是托千夜的福。因为他们班就在我们班隔壁,而且他也是篮球队的成员,和千夜又是好哥儿们。撞着多了,就混了个眼熟,有时还会打个照面。何况他被顶后,远比之前更出名。

卓奇和龚千夜不同,绝不是一个低调的人。他性格开朗,超自来熟,笑起来那叫一个灿烂啊,刺得我早年近视。他似乎完全不介意帅哥的位置被顶,看到龚千夜时依然会阴阳怪气地叫他“相公”,然后两人在互踢中,奔向篮球队的训练营。

卓奇的豪爽率性一直让我非常喜欢的,所以我想后来才会一拍即合的成为情侣,然后无视时光地走过一年又一年。

现在想来,我身边的大多数哥儿们,最初都是龚千夜的好兄弟。他并不是外向的人,却很能吸引各种有趣之士。我想他定有种形容不来的魅力,只不过上看下看、左看右看,怎么都看不出来罢了。

龚千夜惟一让我无法不承认的,便是他的深情。高中三年一直被各色美女包围的千夜同学,始终没有草落谁家。直到我挽上了卓奇的胳膊,他也依然小叔独处。

然一上大二,我的朋友李岚萱——貌不惊人、性格伪乖巧的宣子同学,竟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攻下了这座大山,成为了爆破胜利的奇人。

当时大家对她的敬仰,如同滔滔湖水般绵绵不绝。然更让我们佩服的是,这对看似平凡没有风波起伏的小情侣,直到纷扰不断的大四也没有散。

尤其是大四那年,宣子申报美国失败,并不愿再战。在经过各种不为我知的过程后,选择了赴澳留学。而这时,龚千夜已拿到美国一流大学的录取通知。

分?还是不分?远距离恋爱?闪婚?各种揣测无数,大家都不由地关注着这个结果,只是没有一个人算到了这结果——龚千夜居然心甘情愿地放弃了留美,甚至和家人谈崩,硬是同去了墨尔本。

我不知道一直养尊处优的龚千夜,是怎么在家人不支助学费以外费用的情况下生活的。我只知道在我来之前的这一年里,他没和我喊过苦,也没说过一句后悔的话。即使宣子很快就一脚蹬了他,转跟了当地华侨。

因为他不说、不恨,所以我也没资格指责宣子什么。小两口之间的事,外人根本不足以插道。清官,尚难断家务事。

我只是在西湖边的草地上,默默无声地陪他喝了一夜的啤酒,还喝出了一身的酒疹,如同现在他陪着我的样子。安静,却不寂寞。

我们活在各自的世界里,不知冥想中是否有自己的交点,只是我们很清楚的是,陪伴着自己的人,是自己最熟悉的那一个。

历史惊人的相似,尽管我们的选择如此的大不同。嘴角泛起一丝苦涩至极的笑容,我喝完一瓶,又一瓶。脖子上的酒疹,火辣辣地烧。

他没有阻止我,只是轻轻说了句:“喝吧,我带了药。”

去年的那天,当我晃着脑袋,为不知何时才能回去吃药而暗暗叫苦时,他却突然转过了头。速度之快,让我反映不过,只能僵硬地看着一脸愕然的他。

然后,没有理由的,同时放肆地笑了。

千夜啊千夜,兄弟吗?傻瓜吗?

呵。

因为有你在(四)

黑夜总会过去,如同时间的沙漏。

不管是安宁还是寂寞,不管是狰狞还是平和。那样平静的黑,也从会被黎明的曙光点点刺破。之后,消失。

我不知道龚千夜为什么而笑,只知道自己糗厉害,忍不住地想笑,一边笑还一边想扑上去狠狠扁他。不过,那家伙在我得手之前止住了笑,然后带着我匆匆看了医生。

回忆的线,总是这样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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