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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我要去中原(第2页)

那样岂非是间接在说,她公孙兰的某个位置其实是任何女人都可以顶替的么?

这对于公孙兰来说,是一种“侮辱”。

“叶雪眠…你既做了这样的事情,那我们以后就走着瞧了。”

你我,来日方长。

公孙兰是不会让叶雪眠还有叶家那位新妇好过的,但她同时也知道,只要自已一露头,那叶雪眠转眼间就会取她的性命,任何人都挡不住…叶家大公子一向是那么无情的。

她得想个办法才是。

有了,那个同时是她好“姐妹”与合作者的高手,慕容秋荻!

慕容秋荻非但有七星塘慕容家做后盾,手中还有一个天尊组织。

‘但要让慕容秋荻出手,那恐怕不简单,还是要让欧阳情加紧打探谢晓峰的下落才行。’

欧阳情是大庆烟花之地最出名的花魁行首,同时也是四条眉毛陆小凤的红颜知已。

这个女人负责运营属于“红鞋子”的情报网,人脉交际相当广阔,一向是公孙兰的得力助手。

可是公孙兰却渐渐发现,随着欧阳情认识那个侠探陆小凤,是越来越不安分了。

正好,借着这次的机会还可以敲打敲打欧阳情!

………………

“孤城,这段时间我要去中原一趟,白云城就都靠你了。”

在二十岁的时候,叶雪眠借太玄经练成了这无暇道体,发色与眸色便因为副作用(某种代价)而变成了银发蓝眸。

那血月神教的教主萧廷曾因为中毒目盲而耿耿于怀,发誓要让那些曾看不起他的正道人士付出代价。

原随云后天目盲,也希望世上其他人也能像自已一样看不见东西。

可是叶雪眠却不一样,他是在活到及冠之年、为了守护、为了逐道、为了更好地使用心剑的力量,才选择放弃自已的视力。

他从不后悔,更不觉得可惜。

一切东西,其实都在命运之中标注好的价格。

叶孤城穿着身雪白长袍的人,一双眼睛在黑暗中看来,就像是两颗寒星。

叶家兄弟的脸色则都很白,那既不是苍白,也不是暖白、冷白,而是一种如白玉般晶莹泽润的颜色。

叶孤城的眼睛并不是漆黑的,但却亮得可怕,就像是两颗寒星,他站在花树下,就像是君王站在他的花园中那么高贵,又像是天上的飞仙,降临人间,他很轻地叹息道:“想必又是因为公孙兰吧?”

公孙兰实在是作恶不浅。

而白云城大公子虽然看不见,他的眼睛却不是茫然、失神,而是一种既清冷又温润的神采。

他伸手接住了一只蓝色的凤蝶,那蝴蝶就停留在他的指尖,“对。”

“公孙兰做了孽,也逍遥得够久了,哪怕行踪再是隐秘,我亦不能容她。”

“这次去中原,就是为了杀她,了结当年失手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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