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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周渺露出个真心实意的笑来,他有一副俊俏的面孔,尤其是一双桃花眼,笑起来像是弯月,长睫下的眸子带着潋滟的水光,叫人不由陷进那双招子里:“我记得干妈生日的,明儿个几点?地方定好了吗?”
郑平洲觉得心跳漏了一拍,他慌张地移开视线,答道:“我订了明晚六点在怡酒店,我们五点半从家过去,应该刚刚好。”
“知道了,我会准点回来的。”周渺站起身,在郑平洲肩上拍了拍,脸上还带着点残存的笑意,“还没来得及恭喜你,听说《七月夏》入围了戛纳电影节的主竞赛单元,真是年轻有为啊。”
郑平洲不爱听周渺这种生疏客气的恭维,他“嗯”了一声,低着头没再答话。
周渺觉出了些饿意,他挥了挥手,同郑平洲道别:“那我先走了。”
郑平洲看着周渺离去的背影,眉心渐渐聚起几道褶皱,回了房间想要换套西服,却对着衣橱里的一件白衬衫起了愣。
他身材偏瘦削,但个头很高,右边挂着的衬衫明显比他的尺寸小了一码,而且裁剪简洁,一看就是商务衬衫。
那是周渺的衣物。只是挂了太久,已经没有那股熟悉的古龙水味了。
郑平洲长长叹息一声,坐在床沿,身子往后一倒,脑袋正枕上那只暴龙兽玩偶的肚皮。
他郁闷地向后一抓,把脑后的黄色玩偶举在眼前,问它:“你说强扭的瓜,是不是真的不甜啊。”
房间里安安静静的,没有郑平洲想要的回应。
他又问:“你说,周哥既然喜欢的是男人,那为什么就是不能喜欢我呢……难道真的是因为窝边草不香吗?”
郑平洲放下暴龙兽,从床上爬起来,利落地换了一身浅灰色的西服,喷了点胶,随手抓了抓头。紧接着,他又从柜子里翻出一副薄手套,抽出一只往左手上戴。
镜子里映出的,是骨节分明、纤长洁白的一只手——只不过虎口直到掌心处,横着的一道蜈蚣般扭曲丑陋的疤痕,硬生生毁了这本该媲美艺术品的手。
第二章疤痕
郑妈妈和周妈妈是金兰之交,自结缘那日算起,两人已相识几十年,这也令郑家与周家日后结下了千丝万缕的“奇缘”。
她们在初中相遇,一起升入同一所高中、同一所大学,是彼此最好的朋友。毕业后,两人一同租了间房子,分别结婚后,仍旧做着对门的邻居。也因此,郑爸爸和周爸爸也成了好友,当一方因得罪老婆被扔出家门的时候,总是自觉地去隔壁投宿。
周母先怀孕了,生下一个儿子,取名周渺。五年后,郑母也现自己怀孕了,郑母和周母对着五岁的周渺突然灵机一动,定下了姻亲,就等着郑母生下个宝贝女儿。只是事不尽如人愿,郑母也生下了一个儿子,于是这段姻缘就此草草作罢。
周母安慰郑母道:“是个儿子也好,有些秘密的确是同性之间更好分享。”
郑母端着周母炖的鸡汤,小口地抿着,心里却仍是带着些淡淡的可惜。
郑家得了个儿子,取名平洲,而周渺身边,也多了个白嫩嫩的小尾巴。
周渺从小被教导要心胸开阔,处事大度,又被母亲三令五申一定要善待郑家弟弟,因此从小到大都格外关照郑平洲。不过他愿意带着这个小尾巴,也还是有点私心的——郑平洲这孩子实在是生得太好看了,从小就跟个糯米团子似的,一双眼睛亮如星辰,格外惹人喜欢。
尤其是那圆乎乎的小脸蛋,掐起来手感特别好……咳。
郑平洲的脾性可不像他外表那样乖巧,尽管他在两家大人面前都装得不错,但要说真正看得清他恶鬼本质的,世界上还真的只有周渺一个人。
郑平洲在五岁那年,摔坏了郑父从国外高价淘回来的古董花瓶,哭着敲响了周家的门,将周渺领去了郑父的书房。周渺看了看书房里的一地碎瓷,以及郑平洲泪眼婆娑的模样,只好将这事揽在自己身上,硬着头皮去向郑父认错。
郑父面色铁青,但到底不是自家孩子,不能上手一顿打,只好教育几句就将周渺放了回去,可怜周渺当晚被母亲训斥良久,连晚饭都没的吃。
倒也不是周渺生来爱背锅,他只是害怕——害怕郑平洲的眼泪。
郑平洲小时候会弹钢琴,在音律这方面有过人的天赋,九岁的时候就一次过了钢琴九级,还拿了几个国际少年儿童钢琴比赛的奖项。郑氏夫妇都对他抱了很高的期待,认为他就算不选择当一名演奏家,也一定会在钢琴方面有所造诣。
到了郑平洲十岁的时候,周渺升入高中。周渺所在的高中离郑平洲的小学很近,走路几分钟就能到了。那是郑平洲最能肆意妄为的年纪,也是他最黏着周渺的时候,他拒绝了父母的接送,每天放学都站在校门口,抻长脖子等着周渺来接他回家。
周家是做进出口贸易的,周父算是白手起家,公司也是一点点打拼出来的。周家真正迹是在周渺高三那年,遇上了政策改革,周父抓住机会,善加利用,使得周氏从一个中型公司,十载间成为了业内龙头。在周家真正迹之前,周渺一直都是骑单车上下学的,并不像郑平洲一生下来就是官三代,赢在了起跑线上。
郑平洲小时候是很期待周渺来接他的,与公事公办的司机不同,周渺常会变着法地给他带些小玩意,有时候是一把小水枪,有时候是一小包糖炒栗子。总之,郑平洲跟周渺回家的这一路上,从来没有感到过无聊,甚至在他心里,周渺后座的这一方天地,比轿车里的真皮座椅还要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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