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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声口哨,一道黑色的瘦削的身影登上酒吧专为驻唱歌手准备的舞台,颓废的前奏起。
歌手往立式话筒前一站,也是一副颓废,慵懒的样子。
“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却不知我是谁。假如你看我有点累,就请你给我倒碗水。假如你已经爱上我,就请你吻我的嘴……”
颓废的唱词,搭配着颓废的嗓音一出口,刚刚还有些喧闹的酒吧顿时神奇般的安静下来,似乎都被歌手低哑,慵懒,而又迷离的歌声吸引,愿意暂时放下躁动,聆听歌手的演唱。
台上那个颓到家的歌手,压根儿不抬头,不看台下,自顾自吟唱着自己的曲目。分不清他是目中无人,还是已然跟随着歌曲一头扎进自己的境界。
“我有这双脚,我有这双腿,我有这千山和万水。我要这所有的所有,但不要恨和悔。要爱上我你就别怕后悔,总有一天我要远走高飞。我不想留在一个地方,也不愿有人跟随。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我要人们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谁。”
“我只想看你长得美,但不想知道你在受罪。我想要得到天上的水,但不是你的泪。我不愿相信真的有魔鬼,也不愿与任何人作对。你别想知道我到底是谁,也别想看到我的虚伪。”
间奏起,歌手的身体随着伴奏懒懒摆动,动作出一种诡异的诱惑风情。
那种诱惑力,一点都不亚于歌手那搔得人心窝直痒的魅惑嗓音。
极品!
撇开尚未展露的脸蛋,光凭嗓音,对乐曲的把握,以及强烈的自我风格,抓人的舞台表现力,唐一凡立即断定这是个极品。
兴趣越发浓厚起来。
“这什么歌?”
“の……”美女似乎没想到唐一凡会问出这种问题,稍稍惊讶了一下,旋即又好像想通什么,连忙不放过任何讨好机会的回答:“崔健,《假行僧》。”
“哦。”崔健,他听说过。
北京摇滚的代表人物,引领了一个时代。他的出现点亮了北京,乃至整个中国大陆的摇滚的一盏明灯,对后来摇滚在中国大陆的土地生根,发芽起到了相当作用。
故而说,北京是中国大陆摇滚的发祥地。
“这小孩儿唱得不错,在这条街挺出名的。”
“哦?”
见唐一凡兴趣越来越浓,美女赶紧再接再厉。
“他专门唱摇滚,谁的歌都能准确诠释,最重要的是,每首歌经他嘴里出来,都染上他自己的浓烈色彩,并不是苍白的模仿。这间酒吧基本算他的大本营,这里头几乎一半的客人都是冲着他过来的。唐先生,你感兴趣?”
“确实有那么点儿兴趣。”唐一凡勾起唇角,这一趟这不白来,发现这么一块藏在砂石地里的小宝石。
“唐先生,不瞒您说,自打我听了这孩子一场表演,我就料定只要给他机会,他一定能走红。可是吧,这机会真不是人人都能有的。”美女借机表明她自己也是那种欠缺机会的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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