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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相见时难别亦难(第1页)

“欢哥,这个是你五姑姑和他家的子,这个是你六姨娘和姨夫,这个是……”高韩氏忙着在酒宴上给高欢介绍满屋子的自家亲戚。高欢一脸懵逼,记得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没有那么多亲戚。怎么现在整个院子坐满七大姑八大姨,流水席的桌子都摆到门外的大街上,附近看热闹的邻居都啧啧称奇。

府邸大门前两座大石狮子上挂着红花段,门楣上牌匾两龙飞凤舞个金色大字:高府。这是高树的杰作,高欢他的便宜爹装功夫依然了得。

“欢哥。”高岚一脸害羞的过来跟自己弟弟打招呼,这么久了,看着晒的有黑的高欢,高岚心里既心疼又欣慰。自己的弟弟在出生入死只为这个风雨飘摇的家,如今终于立下大功高官厚禄的被朝廷封赏,一家人也团聚在一起。

此时的高岚满脸都是幸福的泪水,做梦都想到两年前还在官窑里服苦役,如今摇身一变成了锦衣玉食的大姐。这份感激和自豪让高岚久久不能平静。

“姐,你别哭啊,这么开心的日子,你要笑,知道吗?要开心的笑。以后再也没人敢瞧我们,再也没人敢欺负我们。你的好日子才开始哩。”高欢满是心疼的替高岚擦去腮边的泪水。也许因为前一世自己是独子,从没感受过关于姐姐的爱,加上高岚本身为这个家也吃过不少苦,所以高欢特别对她的事很上心:以后一定要替我姐找个真爱她一生的伴侣,太不容易了。

“大哥,好久不见别来无恙。”高琛也怯生生的上前,这子长个子了,变得越英俊挺拔,就是英俊的有……怎么呢,有娘。

“哈哈,你子又长高不少,我不在家,你是否替我照顾好爹娘以及姐姐?”高欢开玩笑的用力拍着高琛的肩膀开心的大笑道。高琛吃痛的连连躲避,气氛有尴尬。

“他大叔啊,这是我家子,今年十六了。俺想让他跟着欢哥在军中当差,咱可是一家人啊。你可得帮我这个忙。”一个三四十岁亲戚家的媳妇拉个子来到高树面前想走门路,话间还把手里的一张银票塞到高树手里。高树米着的双眼先是一亮,然后在看清这个少妇的面容后两眼都放绿光,嘴里含糊道:“那不必,都是自家人,这样,你一会单独来后院找我。”着还色迷迷的抓着人家少妇送银票的手不停地抚摸。

这一天高欢陪着那些从未见过面的亲戚们喝了不少酒,他不怪他们,世态炎凉人情世故,这早在他前一世父亲癌症去世后跟着他妈相依为命时就深有体会,俗话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所以很多时候高欢不埋怨那些势利眼的亲戚,只怪自己不努力上进。

这天夜深人静,客人们都走了,高欢独自一人在房里窗前呆,他心里十分想念自己的妈妈,在他记忆中六七岁父亲去世,妈妈含辛茹苦十几二十年把自己拉扯大,还没好好尽孝,自己就莫名其妙的穿越到北魏南北朝时代,现在回也回不去,也不知妈妈一个人生活的好不好,自己不在她真的是孤单一人了。想着想着,高欢不禁偷偷流下眼泪,这是几乎从未有过的举动,从就被妈妈教育:男儿有泪不轻弹;男儿膝下有黄金。所以他从不流泪,也从不对外人轻易认输。

哭了一会,高欢想喝酒了,又去厨房里拿了酒坐在房里自斟自饮,此时他很想念一个人,一个女人:娄明春。想念她的一切,音容笑貌,身体肤,特别是身体肤。男人就是这么么奇怪,亲情爱情和**总是纠缠在一起。

隔日,高欢带着高岳、李二虎骑马去衙门上值。(古代的将军府不能做办公地,所以另有衙署来处理军务),忽然在路边一个人拦着去路,李二虎正要问,只听高欢惊奇的叫道:“红玉?!你怎么在这里?”

来人正是娄明春的贴身丫鬟红玉,只听她面无表情的道:“公子,我家姐请你那边茶楼一聚。”

又是在茶楼相聚,高欢心想着明春怎么如此有情调,每次都茶楼相会。于是开口问道:“你家姐什么时候来邺城的?既然来了为何不去我府上一聚?”

红玉默不作声的在前面带路,高欢跟在后面有尴尬哈哈一笑。

高欢让李二虎和高岳两人在楼下喝茶,自己随红玉上楼见娄明春,还是二楼间。老规矩高欢到了门口连忙整理一下衣服帽子,拢了拢头,都弄妥当了才迈开步子推门进去。

只见娄明春身穿一件翠绿薄纱衣,内卓水红拖地裙,一抹淡色抹胸配上雪白嫩肌,一弯秋水般的眸子配上柳叶眉,巧的鼻子配上一红的双唇,长长的盘起后显得韵味十足。高欢整个人都看呆了,这日思夜想的妙人儿,如今站在面前更是不出惜爱道不完的相思。

高欢欣喜的开口:“明春,果然是你。”上前欲做拥抱,可娄明春却起身十分含蓄的拒绝:“公子少坐,容奴家给你沏茶。”

看着娄明春的冷漠,高欢有讶然,心里也有不安,连忙道:“我不喝茶,你我分别快有一年,这一年来我是多么想念你……”罢又想上去搂住娄明春。

“高公子,还请自重。”娄明春起身做微怒状,可在高欢眼里这怒的也是十分的可爱,十分的诱人,嘴里忙道:“明春,你怎么了?这么久没见你怎么对我十分冷漠?”

“高公子你坐好,让我给你倒杯茶,有事慢慢对你来。”娄明春一双玉手轻轻满上一杯茶,推到高欢面前。

“你,你,我听着就是。”高欢目不转睛的盯着娄明春,端起的茶杯呆呆的放在嘴边没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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