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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不由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据他所知,这少年自幼长在深宫之中,被先皇当作宝贝一样金屋藏娇,从不许他读书习武,交友取乐,做一切同龄少年该做的事情,自然养得娇弱懵懂,天真愚蠢。

可自从上次鬼市相遇开始,他便隐隐觉得不对。

他怎么有胆量徒手握住刀刃尖锋?又怎么敢欺瞒他点燃火苗借此脱身,忍受着刀锋没入心脏的痛苦刺来银簪?

这……这不像一只金丝雀……

他的指甲嵌进朔月的手腕,越没越深,简直要活生生挖断血肉。他恶声道:“你还记得幼时的事情吗?”

满桌珍馐,谢昀食不知味。

他叹了口气,问李崇:“让你打听的事情,可有眉目了?”

谢昀誓,真的只是想了解一下朔月以前的生活。

不日前,暗卫已经送来了密信。

当年谢从清灭口灭得干净,但仍旧有蛛丝马迹可寻。

李崇回道:“……长明族已多年未有消息,公子被寻到时大约五六岁,似是自幼与族人分离,独自在外头流浪,是国师……是容凤声在一处乡野人家里找到的。”

谢昀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想起朔月笨手笨脚编的小玩意儿,原来是在这时候学会的。

谢昀又问:“他是如何确认朔月身份的?”

李崇迟疑了许久,才断断续续道:“听老人们说……那一年,安阳县绿水村有户人家,靠着神灵恩赐,方才度过了饥荒。”

神灵的恩赐谢昀猛然抬。

殿外传来通传:“陛下,严大人求见。”

“这么晚了,他来做什么?”谢昀蹙一蹙眉,心口忽然一空,“朔月……他还没回来?”

咽喉上的刺痛之意越来越明显,似乎已经有血流了出来。

不由和尚后背凉。

明明……明明自己的刀已经穿透了他的胸膛,他竟然还有力气握住簪子……

这便是传说中的长生不死吗……

长明族这么多人,为何只有他有这种天赋?为何自己没被选中?为何自己与此无缘?为什么?为什么?

心口的不忿和怨怒烧得比火还烈。

提及幼时二字,朔月微微一顿。

心口处的疼痛一阵接过一阵,排山倒海似的席卷小舟。

虽是长生不死,疼痛却避免不了,何况那刀一直在颤抖嗡鸣着深入朔月眼前一阵阵的黑,尽力站稳,却殊无恐惧之色。

不由和尚睁着一双赤红眼眼,看不清他的变化,只是咬牙切齿,如同诅咒。

“到时候全天下都会知道你是什么人,你会过的比猪羊都不如,每日被关在地窖里割肉取血,哪怕是皇帝也护不住你,你之所以被长明族扔掉,就是因为他们觉得你是怪物,是累赘,宁愿把你扔给海岛夷族,扔到荒郊野外自生自灭……”

染血的衣衫被夜风掀起,衣摆上绣着的凤凰振翅高飞。

激烈的刺痛逼出了生理性的眼泪,浓黑的睫毛被泪水浸得湿漉漉的,眼前的景象也有些模糊。

朔月用力眨一眨眼,甩掉黏附在睫毛上的水雾,依旧双手握着银簪,一点一点刺向不由和尚的咽喉,顺带好声好气地纠正他:“陛下会护住我的。”

他低头看一眼胸口上插着的尖刀,不以为意,只是认真地说:“不管怎样,我总是活着,可你,马上就要死了。”

“我没有杀过人,所以你可能会死的很慢。”在不由和尚战栗的视线前,朔月想想又改了主意,“罢了,我还是将你带到严大人那里去吧,最好把你的心脏挖出来祭奠那些孩子他们应当比我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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