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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翊视线又集中到那杯爱尔兰玫瑰上,“这酒很精致,哎,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网红酒。”
“迎合市场罢了,大家都喜欢好看的东西不是嘛。”陆承宇说:“但是这款应该不算,据说是一位国外调酒师为了纪念爱而不得的爱情所调制的。”
又是爱情,无论是什么时代,什么国家,人们好像善于用各种事物来比喻爱情,纪念爱情,寄情于物无论好的坏的,企图用这种办法,制造出痴情的假象。
许翊:“或许爱而不得也算是最好的结果。”总比得到又失去,后悔要好得多。
大概是因为刚刚分手和楚辞说得那些话,陆承宇觉得他现在有点过于的消极。
陆承宇很直白的盯着他,摇摇头,“就算这样,我相信,他也会觉得是幸运的,至少他爱过,而且刻骨铭心。”
许翊突然笑了一声,哪来得那么多爱得热烈,爱得死去活来。
“你笑什么?”
“突然聊这么深入的话题,有点不适应。”许翊很直白的转移了话题,“对了,怎么会开酒吧?你家里会同意?”
“叛逆期。”
光束好像突然集中在他头顶,在酒吧音乐间断空隙的前奏中,陆承宇耸耸肩说得散漫又认真。
“况且我现在有钱了,他们管不着我,我想做我喜欢的事,追求我喜欢的一切。”
追求喜欢的,一切。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很自信,喜欢的一切,多奢侈的字眼,不过陆承宇好像一直如此,想要的就会去做,也会实现。
许翊突然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因为陆承宇不需要其他人加油,也不需要认可。
许翊垂眼想着,只是突然被打断。
他的听力很好,在音乐声中突然听到一声突兀的狗叫,低头环顾了一下,没有找到,以为是自己幻听,于是问:“你这里还有小狗吗?我刚刚好像听到了狗叫声。”
陆承宇低头把放在吧台内侧的笼子拎出来,放到许翊身后,“嗯,在这,今天刚接回来的。”
许翊向来喜欢小动物,索性蹲下身去,去看那只小狗,是柴犬,一瞬间让他想到大学时候的那只流浪狗,而且乍一看这只小狗的时候也有点眼熟。
陆承宇蹲在他身边,“嘬”了两声,伸出手指逗逗它,丸子就亲昵的舔他的手指,身后尾巴摇得起劲,是小狗高兴的最直观表现。
他问许翊:“怎么样,眼熟吗?”
听到他这么问,许翊下意识的一愣,眼里有点惊喜在慢慢放大,“这难道是大学学校的那只流浪狗?”
“是啊,我还给它取了名字,叫丸子。”
“丸子?”许翊打趣:“是因为它爱吃肉丸子吗?”
“嗯哼,许医生还是这么聪明。”陆承宇将笼子打开一点,能够容纳一条手臂的宽度,伸进去揉了一把狗头,指了指旁边的人,像模像样的问:“来,丸子快看看,还认不认识这个漂亮哥哥,之前的肉丸子可都是他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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